Workflow
苏州龙杰(603332) -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603332苏州龙杰(603332)2025-05-16 18:15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五月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下称"《股东大会规则》")和《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 受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 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和列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发 表法律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 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公司 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 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 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对公司本次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