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 宝 丽(002165) -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 中国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 309 号 B 座 5-7-8 层 邮编:210036 5,7,8/F, Block B, 309 Hanzhongmen Street, Nanjing, China, 210036 电话/Tel: +86 25 8966 0900 传真/Fax: +86 25 89660966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关于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关于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上述行为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 关于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有关规定。 法律意见书 致: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就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 股东大会")召开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