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星新材(002585)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修订)
第一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均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名,独立董事 3 名,职工董事 1 名。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为了进一步明确公司董事会的经营管理权限,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提高董事 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切实行使董事会的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江 苏双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议事 规则。 第一章 总则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 式的方案;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 外担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