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灵鸽科技(833284) - 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833284灵鸽科技(833284)2025-05-19 20:01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锦 天 城 律师事务 所 ALLBRIGHT LAW OFFICES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 200120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 (下 称"本次股东会"或"会议")于 2025年 5 月 16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上海市锦 天城律师事务所经公司董事会聘请,委派裴振宇、付慧琪律师(下称"经办律师") 出席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 简称"《规则》")和《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 的资格、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