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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思达(002180)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业绩异常或存在拟置出资产情形之专项核查意见
002180纳思达(002180)2025-05-19 22:32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业绩异常或存在拟置出资产情形 之 专项核查意见 致: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下简 称"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金杜"或"本 所")接受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思达""艾派克""上市公司" 或"公司")委托,作为纳思达出售控股子公司暨重大资产出售项目(以下简称 "本次资产重组")的专项法律顾问,现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0 年 7 月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 中"1-11 上市公司重组前业绩异常或拟置出资产的核查要求"的相关要求进行 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 金杜及经办人员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以前已 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