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思达(002180)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发生业绩变脸或本次重组存在拟置出资产情形的专项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发生"业绩变脸" 或本次重组存在拟置出资产情形的专项核查意见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纳思达")拟通过 间接控股子公司 Ninestar Group Company Limited 向 Xerox Corporation(施乐公司)出 售 Lexmark International II, LLC(美国利盟)的 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 易"),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作为纳思达本次交易的 独立财务顾问,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0 年 7 月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的要求对纳思达相关事项进行 了专项核查。 本核查意见中所引用的简称和释义,如无特殊说明,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重 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释义相同。 一、上市后承诺履行情况,是否存在不规范承诺、承诺未履行或未履行完毕的情形 公司前身为珠海万力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7 年在深交所上市。2014 年公 司进行了重大资产重组置换,珠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