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港科技(603499) -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担任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之特聘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上海 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指派 金诗晟律师、陈小形律师出席并见证了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 次股东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等 事宜进行了审查。 本所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之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及中国现行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公告的法定文件,随公司其他 公告文件一并公告。 本所律师已经对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会有关的文件、资料进行审查判断, 并据此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