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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科力(603722) -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603722阿科力(603722)2025-05-28 17:46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经理人员 是指董事会聘任的经理、副经理、董事会秘书及由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 简称经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无锡阿科力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 (一)负责制定董事、经理人员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二)负责制定、审查董事、经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三)对公司薪酬制度及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