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杰创智能(30124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301248杰创智能(301248)2025-05-29 20:17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选举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5] - 设召集人一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7]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9] - 听取内部审计等机构工作汇报,取得相关报告和资料[11] - 审议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并出具年度报告[11]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实施情况[12] - 根据内部审计报告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书面评估意见[13] - 依法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行为[14] - 对外部审计机构工作评价等事项形成书面决议呈报董事会[18] 审计委员会会议 - 例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在财报公布前举行[19] - 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19] - 会议需三分之二及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9]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9]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投票表决或通讯表决[20] - 表决事项与委员有利害关系时该委员应回避[20]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0] 其他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董事会未采纳意见需披露并说明理由[10] - 内部审计部门为审计委员会决策提供公司相关财务报告等书面资料[17]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