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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山科技(002195)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5月)
002195岩山科技(002195)2025-06-02 15:46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 年 5 月修订)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一条 为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上海岩山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举董事行为,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股份1%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 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会选举决定。 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应当对被提名人(除职工代表董事外)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形成明确的审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两名及以上的 董事时采用的一种投票方式。即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有效表 决权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 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 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将投票权分散行使,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的一种 投票制度。 第三条 董事的选举,除仅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