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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山科技(002195)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5月)
002195岩山科技(002195)2025-06-02 15:46

重大事项报告标准 - 重大诉讼和仲裁涉案超5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报告[7]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总资产30%需报告[7] - 各部门交易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以上需报告[10]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以上且超500万元需报告[10] - 交易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且超500万元需报告[10] - 交易产生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以上且超50万元需报告[10] - 交易标的主营业务收入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以上且超500万元需报告[10]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以上且超50万元需报告[10] - 持股5%以上大股东为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人[2]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出现质押等情况需报告[8] - 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交易金额15万元以上关联交易需报告[12] - 与关联法人发生交易金额15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25%以上关联交易需报告[12] - 出售产品等合同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总收入15%以上且绝对金额1500万元以上需报告[12] - 购买原材料等合同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利润总额1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50万元需报告[12] 报告流程 - 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人知悉当日责成联系人向董事会秘书报送情况[14] - 证券部指定专人整理并保管上报信息[14] - 董事会秘书知悉重大事项后及时向董事长报告[14] - 证券部对上报重大事项分析判断并决定处理方式,董事会秘书汇报需披露事项[15] 责任与制度生效 - 未及时上报应上报事项,公司追究报告义务人责任,造成不良影响给予处分[17] - 本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抵触时按相关规定执行并修订[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