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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达环保(688501) -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688501青达环保(688501)2025-06-05 18:17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中国·北京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甲 14 号北京广播大厦 5&9&10&13&17 层 电话:010-65219696;传真:010-88381869 二〇二五年六月 关于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4、本所及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必备文 件予以公告,未经本所及本所律师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将其用作其他任 何目的。 致: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参加公司 2024 年年 度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