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恩股份(00276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六月 | 第一章 | 总 则 2 | | --- | --- | | 第二章 | 人员组成 2 | | 第三章 | 职责权限 3 | | 第四章 | 决策程序 3 | | 第五章 | 议事规则 4 | | 第六章 | 附 则 5 |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和薪酬管 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 本工作细则。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 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其自动失去委员任职资格,由 董事会根据上述第四条至第六条之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委员中的独立董事因触及相关规定情形提出辞职或者被解除职务导致委员会中 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