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恩股份(002768)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草案)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治理, 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质量,明确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在年度报告(以下简称 年报")编制和信息披露工作中的作用,保 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及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二〇二五年六月 第六条 公司年报编制期间,独立董事应当履行全面监督职责。在年审注册 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年报前,至少安排一次独立董 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见面会,以便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独立董事应当 履行全面监督职责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 第七条 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 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所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