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办法》点评:优化监管指标计算口径,进一步完善资产负债管理体系
光大证券·2026-08-23 22:17

报告行业投资评级 - 行业评级为“增持(维持)” [1] 报告的核心观点 - 报告认为《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办法》的正式发布,通过优化监管指标计算口径和完善资产负债管理体系,将提升行业长期经营韧性,并推动险资发挥耐心资本优势 [10][11] - 报告建议关注头部险企,认为其基本面延续向好态势,板块仍具配置性价比,并推荐中国人寿(A+H)、新华保险(A+H)和中国太保(A+H) [12] 政策背景 - 2018年以前,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制度较为零散,缺乏针对性“硬约束” [3] - 2018年3月,原保监会印发《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监管规则(1-5号)》,包括能力评估规则、量化评估规则和资产负债报告三部分 [3] - 2019年8月,原银保监会发布《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监管暂行办法》,标志着符合国内保险行业特征的资产负债管理和监管体系初步建成 [3] - 近年来,利率中枢下行及权益市场波动较大,新会计准则实施,对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提出更高要求 [4] - 2025年12月19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4] - 2026年8月21日,《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办法》及《实施通知》正式发布,自2027年1月1日起实施 [4] 内容及变化 - 《办法》主要包括明确资产负债管理目标和管理原则、规范治理结构、明确政策和程序、设立监管和监测指标、加强监督管理五个方面 [5] - 正式稿完善了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资产负债管理部门职责,包括增加高级管理层审议或审定资产负债管理制度职责等事务性安排 [5] - 正式稿优化了资产负债管理政策和程序要求,例如在委托投资关系中,明确委托人需向受托人提供久期目标、投资收益率要求、现金流预期变化等必要信息 [5] - 正式稿用“利率风险对冲率”替代“有效久期缺口”监管指标,最低监管标准为50%至150%之间,低于50%的人身险公司现金流流入利率敏感度不低于5% [6] - 正式稿完善了财产险公司“沉淀资金覆盖率”指标中对中长期资产的认定范围,删除(准)政府债券、含保证条款的权益类投资资产等,并明确若无中长期资产,沉淀资金覆盖率取值100% [6] - 正式稿剔除了“综合投资收益覆盖率”计算中FVOCI债务工具公允价值变动的影响,分母端对普通型非寿险业务负债资金成本计算新增分出再保险相关调整项 [7] - 正式稿将“压力情景下流动性覆盖率”简化为“流动性覆盖率”,最低标准为不低于100% [7] - 正式稿将“有效久期缺口”从监管指标调整为监测指标,不设硬性约束条件,并优化久期公式中对金融衍生工具的计算口径 [7] 核心影响 - 《办法》针对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脱节、政策和程序不清晰等问题,有效补足制度短板 [10] - 通过量化监管指标及压力情景设置,并结合新会计准则和偿付能力规则等政策调整,有助于推动保险公司在低利率环境下强化资产负债合理匹配,提升长期经营韧性 [10] - 正式稿用利率风险对冲率替代有效久期缺口作为监管指标,更贴近利率风险管理实质 [11] - 通过优化沉淀资金覆盖率、综合投资收益覆盖率等指标计算口径,支持保险公司增配高安全性和高流动性资产,真实反映成本收益匹配状况 [11] - 持续强调长周期考核导向,防止保险公司过度追求业务扩张和短期利润,推动险资发挥耐心资本优势,加大入市力度并聚焦长期价值投资 [11] - 根据《实施通知》,对于《办法》实施后监管指标不达标的保险公司,允许设置三年过渡期,预计对当期影响不大 [11] 投资建议 - 负债端价值指标有望持续受益于存款搬家及业务结构优化 [12] - 资产端通过“红利底仓+科技增强”的“哑铃型”权益配置策略,有望平抑市场波动、实现长期稳健增值 [12] - 2Q受益于权益市场回暖,行业股票仓位进一步提升至10.4%的历史最高水平 [12] - 随着投资端支持举措有效维护资本市场平稳运行,险资作为“耐心资本”长期仍将受益 [12] - 推荐资产端驱动下更为受益的纯寿险标的中国人寿(A+H)、新华保险(A+H),以及长期深耕转型、资负经营整体稳健的中国太保(A+H)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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