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发布与核心目标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26年4月25日发布《美丽中国建设成效考核办法》,旨在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实现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根本好转[1][3] - 该办法的制定依据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目标是使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同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相适应[3] 考核范围与组织架构 - 考核对象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4] - 考核工作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由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其办公室会同中央组织部及有关部门具体开展[4] 考核内容框架 - 考核主要包括五大方面:美丽中国建设责任落实情况、年度主要目标完成情况、年度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资金使用绩效情况以及群众满意程度[5][6][7][8] - 年度主要目标考核涵盖大气环境、水和海洋生态环境、土壤生态环境、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和生态质量状况[6] - 年度重点任务考核涵盖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污染治理、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提升、生态环境安全[6] - 对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的考核应与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保持衔接[8] 考核机制与结果运用 - 考核采用百分制评分,设加分项和减分项,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8] - 考核工作每年开展一次,原则上于次年6月底前完成,其中综合评价于次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8] - 考核结果将作为省级党政领导班子及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参考,并作为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财政资金分配的参考依据[10] - 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需限期整改,逾期未改将对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需追究责任的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中央组织部依规处理[10] 考核流程 - 考核步骤包括:各省自评总结并提交报告、中央部门核实核证、进行综合评价并提出建议、结果经党中央国务院审定后反馈通报[9] - 对于统计监测数据和群众评价感受等有关部门已掌握的数据,可不开展自评[9] 数据质量与纪律要求 - 各省及有关部门需及时准确提供数据资料,确保考核顺利进行[12] - 对徇私舞弊、谎报瞒报、篡改数据、伪造资料导致结果严重失真的,考核等级直接定为“不合格”,相关信息纳入政务失信记录并严肃追责[12] - 考核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纪律、工作规范和保密规定,严禁滥用职权、以权谋私[12]
中办、国办重磅发布!
中国能源报·2026-05-07 1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