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优化房地产政策措施:外环外二套房首付从20%降至15%,出台阶段性购房补贴政策
华尔街见闻·2026-08-20 13:04

核心观点 - 上海市六部门联合发布房地产新政,旨在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1] - 新政涵盖住房公积金提取、个人住房信贷、购房补贴、房票安置及收购二手住房等5个方面8项措施 [1] - 政策自2026年8月21日起施行 [1] 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 - 扩大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取范围至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现房,并继续支持“既提又贷”,提取后不影响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 [2][9] - 优化购房提取公积金频次和限额,无公积金贷款或未办理冲还贷的缴存人,购房提取频次由5年内“提取一次”调整为“每个自然年提取一次”,提取金额放宽至“不超过购买该住房以自有资金支付的购房款” [2][10] - 拓宽住房公积金购房支出情形,支持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契税及购买与住房配套使用的产权车位(库)、储藏室 [2][10] 优化个人住房信贷政策 - 购买外环外(包括原实施差异化政策区域)住房的,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从“不低于20%”调整为“不低于15%” [3][4][10] - 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15% [4] - 二套住房信贷政策保持区域差异化,外环内最低首付款比例为不低于25%,外环外为不低于15%(含宝山、嘉定区全域) [4] 实施“以旧换新”购房补贴 - 实施“以旧换新”购房贷款补贴,自通知实施之日起至2027年3月31日,居民家庭在外环外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网签备案,且在网签备案日前后1年内出售本市二手住房的,可申请补贴,金额按贷款总额的1%计算,单套最高补贴5万元,补贴总金额2亿元,用完即止 [6][10] - 优化“以旧换新”补贴,自通知实施之日起至2027年3月31日,居民家庭在外环外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网签备案,且在网签备案日前后1年内出售外环内二手住房的,可申请补贴3万元 [6][11] - 同时符合上述两项补贴适用范围,且出售二手住房位于外环内的居民家庭,可叠加享受两项购房补贴,最高补贴8万元 [6] 推行房票安置 - 在征收拆迁补偿安置中增加房票安置方式,重点聚焦城中村改造和旧城区改建项目,统筹平衡现有征收拆迁补偿标准,满足居民多元化安置需求 [7][11] 推进收购二手住房 - 以需求为导向,结合“十五五”时期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要求,各中心城区(含浦东外环内区域)推进二手住房收购工作,并加快改造出租,切实增加中心城区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 [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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