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预警信息服务行业监管与市场格局分析 核心观点 地震预警信息属于震情信息,依法由地震部门统一发布,第三方机构需经技术评估、试运行合格并签订协议后方可播发官方预警信息,违规播发行为将面临终止合作等处罚,行业监管正通过完善制度、加强监管和公益导向进行规范 第三方机构参与地震预警信息服务的合规路径 - 第三方机构在技术评估和试运行合格后,经与地震部门签订协议,可向公众播发中国地震预警网统一产出的地震预警信息 [2] - 目前已与华为、小米、腾讯以及部分广电企业等30家市场主体签订合作协议,向公众用户提供地震预警信息服务 [2] - 成都高新减灾研究所自2023年、2025年起,在四川、新疆地区开展地震预警信息播发服务,合作协议明确信息来源仅限中国地震预警网 [2] - 在其他省份,地震部门未与成都高新减灾研究所签订地震预警信息播发合作协议 [2] 违规播发行为及监管处罚案例 - 2026年8月24日,成都高新减灾研究所擅自利用其自建系统生成“四川长宁7.7级”地震预警信息,以“中国地震预警网”名义通过部分终端违规向全国用户推送 [1] - 近年来,成都高新减灾研究所多次向社会违规播发地震预警信息,2026年以来先后在浙江、陕西、宁夏、山西、河南等地多次违规播发自建系统产出的地震预警信息 [2] - 地震部门多次约谈成都高新减灾研究所并要求严肃整改,由于其未整改到位,7月22日四川省地震局终止了与成都高新减灾研究所的播发地震预警信息协议 [2] 行业监管框架与规范措施 - 截至目前,四川、重庆、广东、陕西等27个省份出台了地震预警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明确规定地震预警信息由省级地震主管部门统一发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 [3] - 地震部门采取完善制度建设措施,推动防震减灾法修订,增加地震预警管理和服务的相关条款,起草第三方服务规范性文件,出台地震预警服务相关技术标准和业务制度,逐步构建地震预警规制体系 [3] - 地震部门采取加强服务监管措施,公开地震预警信息接入技术测试评估体系,规范第三方接入流程,建立统一技术监管平台确保服务全程可溯、安全可控,制定服务负面清单及时处置违规行为 [3] - 地震部门采取秉持公益导向措施,明确地震部门不得向第三方服务单位收取地震预警信息费用,要求合作单位不得向公众收取地震预警信息费用,确保地震预警最大限度惠及人民群众 [3] 官方地震预警信息公众获取渠道 - 公众可通过中国地震台网中心和各省级地震局官方微信小程序、华为手机、小米手机和地震预警专用终端等获取权威地震预警信息 [4] - 四川、云南、河北等部分地区也可通过IPTV等广播电视渠道获取权威地震预警信息 [4]
成都高新减灾研究所误报7.7级地震预警,中国地震局回应
21世纪经济报道·2026-08-26 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