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 资本市场需允许未盈利硬科技企业上市,但必须以信息披露替代盈利指标、卖空机制纠正估值偏差、严格追责兜底风险作为对价[2] 未盈利企业上市现状与行业分布 - 截至2026年7月29日,科创板共有63家未盈利企业上市,占科创板上市公司总数的10.29%[4] - 未盈利企业高度集中于电子行业(25家)与生物医药(24家),二者合计占比近八成[4] - 其余行业未盈利企业仍相当有限,科创板是否需要将第五套标准适用范围拓展至更多行业值得探讨[4] 资本市场服务科技企业的必要性 - 硬科技企业在技术突破期研发投入巨大、现金流为负、缺乏可抵押资产,难以从银行体系获得资金[5] - 银行的放贷逻辑建立在抵押品和当期盈利之上,无法覆盖投未来、投不确定性的功能[5] - 以风险共担为特征的股权融资是唯一能承担该功能的融资方式[5] - 资本市场能否有效覆盖优质未盈利科技企业,是判断其制度适应性的标志性因素[5] 传统盈利指标失灵的原因 - 科技企业普遍盈利周期长、研发投入大、业绩不确定性强,当期不盈利不等于没有价值[7] - 传统监管在准入筛选、存续问责与退出出清三个环节长期依赖净利润这一核心参数[7] - 企业尚未盈利时,净利润无法有效筛选、直接问责,也无法作为退出的可靠依据[7] - 退市制度改革以扣非净利润加营业收入的组合指标替代单一净利润指标,说明单一盈利指标已不能全面刻画企业持续经营能力[7] 包容未盈利企业对投资者利益的影响 - 科创板新股定价经验证据显示,未盈利企业在IPO首日获得更高收益率,上市后中长期市场表现也显著更佳[8] - 未盈利企业价值不确定性更高,但在更严格的信息披露要求与更审慎的机构定价约束下,发行价格相对保守,初期估值透支得到抑制[8] - 保守定价为上市后的股价表现留出了空间[8] 现有制度与实践的五个环节 准入环节 - 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聚焦预计市值不低于40亿元、技术取得突破且已有阶段性成果,不设当期盈利要求[11] - 医药行业企业须至少有一项核心产品获准开展二期临床试验,商业航天、人工智能等其他行业也各自有对应的阶段性成果门槛[11] - 2025年7月科创成长层正式落地,为未盈利科技企业提供专门过渡性平台,重点服务技术有较大突破、商业前景广阔、持续研发投入大的企业[11] - 改革未对未盈利企业入层设置额外门槛,配套安排包括IPO预先审阅机制和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11] - 技术突破、商业前景、持续研发投入三项标准的事前可验证性不同:研发投入可审计但只是投入代理,技术突破仅能验证到临床、专利等客观里程碑,商业前景本质上是难以事前证伪的判断[11] - 监管无法依赖一次性的入口甄别,必须建立持续问责机制,使前端信息可验证、中端定价可纠偏、后端责任可追偿[11] 存续环节 - 存续环节在年报中以更全面的信息披露弥补盈利数据缺失,包括研发投入、现金流及业务拓展等信息[12] - 科创成长层企业在股票简称后添加U标识,并在年报公告显著位置进行未盈利风险提示[12] - 实质是在利润缺位时用“标识+持续披露”补足信息:U后缀让风险始终可见并激励企业摘帽,定期披露与风险提示加重企业信息供给义务[12] - 风险提示的实际效果在多大程度上改变投资者行为而非流于形式,仍有待进一步研究[12] 分层环节 - 分层调整实行可进可出的动态机制,并采取新老划断的处理方式[13] - 存量企业调出条件保持不变,仍为上市后首次实现盈利,以稳定既有预期[13] - 新注册企业调出门槛有所提高,须满足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不低于5000万元,或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13] - 该安排既照顾存量投资者预期,也对新上市企业形成加速研发与商业化的压力[13] - 调出门槛的松紧本身是一种权衡,其合理性仍有待商榷和进一步研究[13]
未盈利企业特别监管的制度逻辑与风险防控易成本
清华金融评论·2026-09-10 1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