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调整《税收缴款书 (出口货物劳务专用) 》和《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有关事项的公告2026年第1号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6-10-17 18:40

出口专用税收票证管理调整核心内容 -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发布公告,决定对《税收缴款书(出口货物劳务专用)》和《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统称出口专用税收票证)管理工作进行调整 [2] - 自2026年11月1日起,全省正式启用非印刷出口专用税收票证,原印刷制式的出口专用税收票证同步停用 [2][6] - 纳税人根据业务需要可自行通过电子税务局下载、打印非印刷出口专用税收票证,或者到办税服务厅申请打印 [2][7] - 两种渠道获取的税收票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7] - 公告自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 [7] 政策制定背景 - 制定背景为深入实施数字化转型条件下的税费征管“强基工程”,提高税收票证管理工作质效,进一步便利纳税人使用税收票证 [6] - 依据《税收票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8号公布,第48号修改)及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制定 [2][6] - 国家税务总局对出口专用税收票证管理工作进行了调整,结合全省工作实际制定本公告 [6] 附件及式样 - 附件为非印刷出口专用税收票证式样.doc [2] - 附件包含《税收缴款书(出口货物劳务专用)》式样 [3] - 附件包含《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式样 [4] 2026年10月办税日历 - 10月01日至26日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按季计征)、水资源税、环境保护税、工会经费代收、车船税代收代缴纳税义务人(保险机构) [12] - 10月01日至25日申报缴纳单位社会保险费 [13] - 10月01日至31日2026年度车船税纳税义务人为自然人 [13] 铁路电子客票发票勾选确认与申报表填写提醒 - 发票勾选确认操作:登录电子税务局,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发票业务】-【发票勾选确认】-【抵扣类勾选】,抵扣勾选界面勾选状态选择“未勾选”,输入相关查询条件,点击【查询】,系统自动显示符合查询条件的发票,选择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信息,点击【提交勾选】-【确定】,勾选完成后点击【统计确认】-【申请统计】,核对统计数据无误后点击【统计确认】-【继续】,完成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抵扣勾选 [13] - 申报表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抵扣的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进项税额,在纳税申报时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的“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栏次中 [14] - 第10栏“(四)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反映按规定本期购进旅客运输服务,所取得的扣税凭证上注明或按规定计算的金额和税额,第10栏包括第1栏中按规定本期允许抵扣的购进旅客运输服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第4栏中按规定本期允许抵扣的购进旅客运输服务取得的其他扣税凭证 [14] “悦悦”人工远程帮办服务 - 纳税人缴费人在办税缴费时,可优先选择电子税务局或电子税务局APP网上办,若线上功能无法满足时,无需前往办税服务厅,“悦悦”人工可提供远程帮办 [16] - 操作步骤:登录电子税务局或电子税务局APP-点击“征纳互动”图标-进入悦悦咨询页面-选择“人工” [17] - 进入页面,在线联系征纳互动座席,线上提交资料,远程帮办办理 [18] - 通过电子税务局完成实名认证后,可扫描二维码加入山西税务微信企业号,获取税费知识,在线提交税费诉求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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