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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税务局:发生未开具发票业务如何填写新版增值税申报表填写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11-07 20:41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发发生生未未开开具具发发票票业业务务 如如何何填填写写新新版版增增值值税税申申报报表表 电子税务局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及有关税收政策,国家税务总局修订了《增 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试行)》(以下简称新表),北京市税务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开展增值税及 附加税费申报试点的公告》。北京市按照"双轨验证、单轨运行、全面推广"的步骤,自2026年11月1日起,在北京市的部分增 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试点纳税人)中开展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试点。 为帮助纳入新表试点的纳税人及时了解新表试点公告内容和熟悉电子税务局申报操作,今天我们一起来看: 发生未开具 发票业务如何填写新表 。 来源:北京税务 什么是"未开具发票收入" 0 1 "未开具发票收入",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交易,已经发生纳税义务但尚未 开具发票的收入。此类收入需严格按照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实申报,不得隐瞒。 存在未开具发票收入的申报流程 0 2 如果没提前勾选: ①可以在申报界面上方点击【调整业务信息表】按钮补充勾选。 登录电子税务局 方式 ...
一文了解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11-07 20:40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从三峡工程到南水北调工程,那些重大水利项目家喻户晓。在非税收入中,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也与水利项目建设 密切相关。今天,跟着申税小微一起来了解一下它吧! 来源上海税务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什么是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 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是国家 为支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解决三峡工 程后续问题以及加强中西部地区重大水 利工程建设而设立的政府性基金。 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在哪些地区征收?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水 利部关于印发〈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 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综〔2009〕90 号),国家重大水 利工程建设基金在除西藏自治区以外的 全国范围内筹集。 缴费人 缴费人 缴费人 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如何计征? 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按照各 省、自治区、直辖市扣除国家扶贫开发 工作重点县农业排灌用电后的全部销售 电量和规定征收标准计征。 缴费人 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的征收标准是什么? 根据《财政部关于国家重大水利工 程建设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 〔2026〕6 号)、《财政部关于调整部 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 ...
建议收藏!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高频问答来了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11-07 20:39
文章核心观点 - 文章围绕《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管理办法〉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8号)自11月1日起实施这一政策展开,以问答形式梳理了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的适用情形、计算方式、申报时限、发票代开及信息纠错等实操要点 [2] - 文章同时附带梳理了一般纳税人认定、服务与无形资产境内消费情形、以及免抵退与即征即退项目进项税额划分等增值税相关规定 [10][11][13] 代扣代缴适用情形 - 境内自然人提供研发服务、软件服务、设计服务、咨询服务、广播影视节目(作品)制作服务等七类服务时,支付价款的境内单位作为扣缴义务人需代扣代缴增值税 [2] - 并非所有向自然人支付的款项都涉及扣缴,互联网平台从业人员通过平台发生的应税交易,若平台企业按规定办理增值税代办申报的,不适用该办法 [2] 扣缴增值税计算方法 - 计算公式为:应扣缴增值税=销售额×规定征收率,其中销售额指不含税销售额 [2] - 自然人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目前可享受3%征收率减按1%征收的优惠政策(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扣缴增值税时还需同步扣缴附加税费(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附加税费可享受减半征收 [2] - 自然人满足增值税优惠政策条件的,需主动将相关情况、资料告知付款的境内单位,扣缴义务人依据资料按政策计算税款 [2] - 举例:境内企业向个人支付含税金额10000元的设计费,按3%征收率减按1%征收,纳税人所在地为市区,应扣缴增值税=10000÷(1+1%)×1%≈99.01元 [3] - 市区按应扣缴增值税的7%计算城市维护建设税,按3%和2%分别计算教育费附加与地方教育附加,应扣缴附加税费=99.01×(7%+3%+2%)×50%=5.94元,应扣缴增值税和附加税费合计=99.01+5.94=104.95元 [3] 无需代扣与仍需申报的情形 - 不是只要向自然人付款就一定要代扣增值税,自然人与单一扣缴义务人发生符合规定的应税交易,当次(日)销售额达到按次纳税起征点的,扣缴义务人应在支付价款时代扣增值税 [3] - 两种情况无需代扣:该笔交易自然人已经自行缴纳过增值税;当次(日)销售额未达按次起征点、适用免税政策 [3] - 即使当次(日)销售额未达起征点、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按规定无需代扣增值税,扣缴义务人仍然需要办理扣缴申报 [3] 申报缴纳时限 - 扣缴义务人解缴税款的计税期间为一个月,应自发生应税交易次月1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扣缴申报并缴纳税款 [3] - 举例:纳税人2026年11月发生增值税应税交易,税款所属期为2026年11月,扣缴义务人应当在2026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完成扣缴申报并缴纳税款 [3] 发票代开与信息纠错 - 已按规定扣缴增值税的应税交易,自然人申请代开发票时无需再次缴纳税款;自然人未申请代开发票的,扣缴义务人可以向自然人发起开票提醒,由自然人确认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 [4] - 文章就申报数据、身份信息出错时扣缴义务人或自然人的处理方式设问,但原文未展开具体内容 [4] 增值税境内消费与一般纳税人认定 - 增值税法第四条第四项所称服务、无形资产在境内消费的情形包括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10] -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 [11] 免抵退与即征即退项目进项税额划分 - 纳税人既有适用增值税免抵退项目,也有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项目的,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项目不参与出口项目免抵退税计算,应分别核算并分别申请适用相应政策 [13][14] - 用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项目的进项税额无法划分的,按公式计算:无法划分进项税额中用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项目的部分=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项目销售额÷当月全部销售额 [14] - 上述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