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星股份(836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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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 | 2025年9月A股上市公司变更审计机构分析
搜狐财经· 2025-10-12 11:10
核心观点 - 2025年9月,京沪深三地共有47家上市公司公告更换审计机构,显示出审计服务市场的活跃变动 [3] 审计机构变动概况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客户数量减少最多,共减少7家 [6]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新增客户数量最多,共增加6家 [8] - 审计机构市场呈现客户资源重新分配的态势,部分本土所表现活跃 [6][8] 主要审计机构客户变动 - 新增客户数量排名前列的审计机构包括:容诚(6家)、立信(5家)、布格玛(4家) [9] - 共有26家审计机构在9月份获得新客户,其中15家仅新增1家客户 [9] - 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中,普华永道中天、德勤华永、安永华明、毕马威华振各新增1家客户 [9] 上市公司审计费用分布 - 更换审计机构的上市公司2024年审计费用跨度较大,从55万元到496万元不等 [4][5] - 审计费用超过400万元的案例包括:消新坏境(496万元)、间泰科技(450万元)、明阳智能(430万元) [4] - 审计费用在100万元以下的公司有9家,最低为齐鲁华信(57万元)和中船汉光(55万元) [5]
瑞星股份(836717) -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9-25 17:45
会议信息 - 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由9月6日董事会决议召集,9日公布通知[5][6] - 会议9月25日下午14:00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9月24 - 25日15:00[8] 出席情况 - 出席会议股东等共8名,代表78,800,000股,占比69.85%[10] - 现场7名代表70,800,000股,占比62.76%;网络1名代表8,000,000股,占比7.09%[11][12] - 中小股东0名,代表0股,占比0.00%[13] 议案表决 - 各议案同意78,800,000股,占比100.00%;反对、弃权均为0股[17][18][19][20][24][25][26][27][28][29][31][32][33][34][35] - 《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中小投资者相关票数均为0股[29] 会议结果 - 所审议议案均有效通过[37] - 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合规,结果合法有效[37][38]
瑞星股份(836717) -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5-09-25 17:45
股东会信息 -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于9月25日召开[2] - 出席和授权出席股东8人,持7880万股,占比69.85%[3] - 网络投票股东1人,持800万股,占比7.09%[3] 议案表决 - 多项议案同意股数7880万股,占比100%[5][6][7][8] - 《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中小股东三票数均为0[15]
瑞星股份(836717) - 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公告
2025-09-16 16:46
人员变动 - 马正兴因个人原因自2025年9月16日辞任副总经理[2] - 马正兴持有公司股份0股,离任后不再任其它职务[2] 影响评估 - 离任未致董事会人数等不合规,不影响日常经营[3][4] 其他 - 公司感谢马正兴贡献,备查文件为《辞职报告》[4][5]
瑞星股份(836717) -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5-09-15 23:03
业绩总结 - 2025年上半年公司净利润为319.1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38.99万元,同比下降42.82%[15] 风险提示 - 下游市场需求疲软等或使公司经营业绩持续下滑[6] - 募投项目收益不及预期,公司盈利能力或下降[7] - 销售规模扩大或使应收账款余额增加[10] - 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可能损害公司和其他投资者利益[11] - 募投项目建成后新增产能销售或不及预期[12] - 研发中心填补国内空白项目可能长时间无法产业化[12] 其他事项 - 保荐机构于2025年7 - 8月对公司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1] - 2025年3月原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海怡博由陈庆龄接替[2] - 2025年上半年公司及股东的13项承诺均已履行[4] - 燃气调压行业6月至次年1月为旺季,公司营收和净利润呈季节性波动[8]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等持有的股份无质押、冻结情形[13] - 2025年1月,瑞星股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15]
瑞星股份(836717) -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2025-09-09 20:34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 核查意见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河北 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星股份"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 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瑞星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二、募集资金存储及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1 单位:元 | 序 | 募集资金用途 | 实施主体 | 调整后募集资金计划投资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 | --- | --- | --- | --- | --- | | 号 | | | 总额 | 金额 | | ...
瑞星股份(836717) - 年度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9-09 20:33
制度审议 - 2025年9月6日公司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年度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2] 重大差错界定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涉及资产等会计差错金额占比超5%且绝对金额超500万[10]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会计差错影响盈亏性质[11]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涉及金额占净资产10%以上交易[13][14] - 业绩预告重大差异:预计与年报业绩变动方向不一致[15] - 业绩预告重大差异:预计与年报变动方向一致但幅度超20%无合理解释[15] - 业绩快报重大差异:财务数据与实际差异幅度达20%以上无合理解释[16] 责任追究 - 持股5%以上股东等人员违规导致差错应追究责任[6] - 责任追究遵循客观公正等原则[7] - 被监管采取措施应查实原因、更正并追责[19] 处理情形与形式 - 责任追究有四种从轻、减轻或免处理情形[21] - 责任追究主要形式有五种[22] 处罚相关 - 处罚可附带经济处罚,金额由董事会确定[23] - 责任追究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23] - 董事会以临时公告披露责任认定及处罚决议[23] 制度执行与解释 - 季度、半年报信息披露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25] - 未定义词语释义与《公司章程》相同[25] - 未尽事宜按规定执行,冲突以规定为准[25]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6] - 制度自审议通过生效,修订时相同[26]
瑞星股份(836717)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9-09 20:33
制度修订 - 2025年9月6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关联方定义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13]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14] 交易审批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30万以下、关联法人成交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下或低于300万的交易由董事长批准[17]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30万以上、关联法人成交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的交易经董事会批准[17] - 与关联方成交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3000万的交易经董事会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8] 担保规定 - 公司为控股股东等关联方提供担保需对方提供反担保[21] 审议规则 - 关联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20]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24]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22] 其他规定 - 审议关联交易要了解标的和对手方情况评估必要性[28] - 关联交易信息披露按《上市规则》及公司制度执行[31] - 制度“以上”含本数,“以下”等不含本数[33]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通过生效[34] - 关联董事、股东有明确界定[20][27] - 特殊交易有特殊规定[22]
瑞星股份(836717)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9-09 20:33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规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7] - 独立董事等提议或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0][1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7]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8] 会议相关时间限制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交易日且不得变更[21]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23] - 变更股东会现场会议地点,召集人应在现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25]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为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至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2]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控股子公司特殊原因持股应在1年内消除该情形[31]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有表决权股份,超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1] 投票与选举规则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2] - 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等情况应采用累积投票制[32] 其他规定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37]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方案[39] - 股东会决议内容违法无效,股东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40] - 公司在股东会上不得披露未公开重大信息[41] - 规则经股东会批准生效,修订也需股东会批准[44]
瑞星股份(836717) -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2025-09-09 20:33
证券代码:836717 证券简称:瑞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7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外投资活动的内部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障对外投资 安全,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治理制 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6《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议案表决结 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