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咨国际(836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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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咨国际(836892) - 董事、高管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04 19:01
制度审议 - 2025年7月3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9票同意[2] 股份转让限制 - 上市12个月内董事和高管股份不得转让[5] - 离职6个月内董事和高管股份不得转让[5] - 任职期及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25% [6] - 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6] 减持规则 - 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需提前15日报告披露,每次区间不超3个月[7] - 3个月内集中竞价减持超1%需提前30日披露[8] - 减持完毕或期满2日内报告披露结果[8] 交易限制 - 年报、半年报前15日,季报等前5日董事和高管不得买卖[11] - 董事和高管不得6个月内反向买卖[11] 数据管理 - 董事会秘书管理董事和高管身份及持股数据,季度检查披露[12] - 董事和高管保证申报数据及时准确[12] 违规处理 - 违规买卖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13] 制度说明 - 与法规冲突以法规为准[15] - 董事会负责解释制度[15] - 制度2025年8月4日发布并生效[15][16]
广咨国际(836892)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04 19:01
制度修订 - 2025年7月3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防范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资金占用定义 - 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和非经营性,非经营性指为关联方垫付费用、拆借资金等[5] 禁止行为 - 不得通过六种方式为关联方提供资金,参股公司其他股东同比例提供除外[6] 关联交易与担保 - 关联交易按《上市规则》及相关制度决策实施,对关联方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7] 责任人规定 - 董事长是防止资金占用及清欠第一责任人[9] 审计要求 - 年度终了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关联方资金占用,独立董事异议可提请复核[10] 清欠措施 - 发生资金占用制定清欠方案,向监管部门和交易所报告公告[11] 清偿方式 - 关联方占用资金原则以现金清偿,非现金清偿需符合规定且经股东会批准[12][14] 违规处理 - 关联方侵占资产董事会要求停止侵害,拒不纠正报备并诉讼[11] 人员义务 - 董事、高管有维护公司资金不被占用义务,协助侵占将受处分[16] 制度生效 - 制度由董事会拟定,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8] 制度发布 - 制度发布时间为2025年8月4日[19]
广咨国际(836892) - 独董津贴制度
2025-08-04 19:01
制度修订 - 2025年7月31日公司审议通过修订《独立董事津贴制度》,待股东会审议[3] 津贴标准 - 独立董事每人每年税前津贴6万元,从股东会通过日起按月发放[6] 费用报销 - 独立董事相关差旅费及履职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6] 发放规则 - 按实际任职和考核情况发津贴,四种情形可不发[6]
广咨国际(83689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04 19:01
制度修订 - 2025年7月31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6] - 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具备丰富知识经验,至少符合三个条件之一[6] - 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得有最近三十六个月内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10] - 同一公司连续任职独立董事满六年,三十六个月内不得再被提名[11]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自然人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13] - 在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14]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15]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5]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16] 补选与解除 - 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除致比例不符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应60日内补选[17]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应30日内提议解除其职务[22] 委员会设置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24]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6]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25] 工作要求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7]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9] - 相关事项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23] - 审计委员会相关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5] - 董事会对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未采纳需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26][27] 资料保存与披露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需至少保存十年[28]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9] - 公司应不迟于规定期限提供董事会会议资料并保存至少十年[32] 其他规定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对会议材料有异议可申请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2]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所需费用[33]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质疑或罢免不称职独立董事[38] - 公司有权取消和收回违规独立董事事发当年津贴并披露[39]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41]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非董高的股东[41]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1,48,49]
广咨国际(836892) - 承诺管理制度
2025-08-04 19:01
制度修订 - 2025年7月3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承诺管理制度》,尚需股东会审议[3] 承诺要求 - 承诺人需对解决同业竞争等事项充分信息披露[8] - 承诺事项要有明确履约时限[9] - 承诺人应诚信履约,无法履行可变更或豁免[12] 变更与豁免 - 变更或豁免方案需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部分需股东会审议[13] - 三类承诺不得变更或豁免[13] 监督与披露 - 董事会督促承诺人遵守承诺,违反需担责[14] - 控股股东变更原承诺义务应履行或承接[14] - 及时披露承诺履行进展及未履行原因[14] 制度生效 - 制度由董事会制订解释,股东会通过后生效[16]
广咨国际(836892)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5-08-04 19:01
利润分配制度修订 - 2025年7月3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利润提取与分配原则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8] - 原则上每年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25%[8] 现金分红规定 - 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累计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4] - 实施现金分红需满足四个条件,年末资产负债率超70%或经营现金流净额为负可不分红[16] 重大事项界定 - 重大投资或现金支出指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以上[16] 方案审议与实施 - 当年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6] - 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制定方案后应在2个月内实施完毕[17] 披露要求 - 多种情况下需披露相关事项或说明情况,如现金分红金额比例等[18][19][20] 其他规定 -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资金,公司有权扣减其现金红利[20] - 申请实施利润分配股本基数以股权登记日股本数为准[20] - 制度由董事会拟定,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2]
广咨国际(83689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程
2025-08-04 19:01
制度议案 - 2025年7月3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关于修订/制订系列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2.21[3]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并担任召集人[8]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8]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8] - 主要职责包括制定考核标准等[10] 薪酬政策与方案 - 董事薪酬经董事会同意、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11]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经董事会批准[11] 会议相关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召集人主持[16]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6] - 现场表决可举手或书面,视频等为签字方式[17] 其他 - 会议档案保存十年[19] - 工作规程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21] - 与规定相悖按后者执行并修订[21] - “以上”含本数[21] - 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21]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22] - 董事会落款日期为2025年8月4日[23]
广咨国际(83689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8-04 19:01
制度修订 - 2025年7月3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薪酬管理制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适用人员 - 制度适用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6] 管理机构 - 董事会是薪酬考核管理机构,各部门负责不同事宜[7] 薪酬构成 - 独立董事等领津贴,内部董事及高管薪酬含基本和绩效薪酬[11] 考核方式 - 内部董事、高管实行年度与任期考核结合,分4个等级[13][14]
广咨国际(83689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
2025-08-04 19:01
广东广咨国际投资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广东广咨国际投资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制订系列公 司治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20: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广东广咨国际投资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836892 证券简称:广咨国际 公告编号:2025-078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对广东广咨国际投资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内外部审计等工作的监督作用,健 全公司内部监督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
广咨国际(836892)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8-04 19:01
制度审议 - 2025年7月31日公司召开会议通过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 认定标准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认定涉及资产等金额占比及绝对金额等条件[9] - 财务信息、其他年报信息、业绩预告等披露有重大错误或差异认定标准[11][13] 责任追究 - 责任追究有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情形[14] - 追究形式有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等[15] 其他说明 - 制度自审议通过之日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