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鑫科技(837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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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鑫科技(837092) - 持股5%以上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再次披露)
2025-08-15 18:31
|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 --- | --- | --- | --- | --- | | | | (股) | (%) | | | 烟台凯文 投资中心 | 持股 5%以 上股东、实 | 3,442,400 | 5.55% | 上市前取得(含权益 分派转增股) | | (有限合 | 控人一致 | | | | | 伙) | 行动人 | | | | | 刘文义 | 持股 5%以 | 34,964,800 | 56.32% | 上市前取得(含权益 | | | 上股东、控 | | | 分派转增股) | | | 股股东、实 | | | | | | 际控制人、 | | | | | | 董事 | | | |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 | 计划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计划减 | 持数量 | 减持 | 减持 | 减持价 | 拟减持 | 拟减持 | | 股东名称 | 持数量 | 占总股 | | | | 股份来 | | | | | | 方式 | 期间 | ...
汉鑫科技(83709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04 19:31
董事会人员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和1名董事长[5]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不得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6] 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上下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15] - 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三日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15][16]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完整或论证不充分可联名提议延期,董事会应采纳[15] - 七种情形下董事长应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16] - 董事长接到提议或监管要求后十日内召集并主持会议[17] 会议举行条件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回避时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20][28] 提案审议规则 - 提案决议须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关联提案需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27][28]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无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再审议相同提案[29]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要求暂缓表决[28] 委托与表决规则 - 董事委托需书面,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17] - 表决一人一票,未选或多选需重新选,拒不选或中途离场视为弃权[24] 会议记录与档案 - 董事会秘书安排记录会议,与会董事签字确认,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29][30]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31] 规则审议进度 - 董事会议事规则已通过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汉鑫科技(837092) - 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制度
2025-08-04 19:31
薪酬制度概况 - 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制度已通过董事会审议,待股东会审议[3] - 制度适用于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5] - 遵循绩效导向等原则[5][6] 薪酬构成与发放 - 内部董事按岗位领薪,独立董事领津贴且按年发放[10] - 高管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奖金组成[10] - 薪酬为税前,公司代扣代缴[11] 薪酬调整与计算 - 调整依据包括同行业薪酬增幅、通胀水平等[12] - 离任按实际任期和绩效计算,特定情形不发放[11]
汉鑫科技(837092) - 承诺管理制度
2025-08-04 19:31
制度情况 - 《承诺管理制度》已通过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待股东会审议[3] - 制度由董事会拟定,股东会通过后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8] 承诺要求 - 承诺应具体明确、可操作、有期限[5] - 公开承诺含具体事项、履约方式等内容[6] 履行与变更 - 承诺人应严格履行,不得无故变更或不履行[6] - 因客观原因无法履行可变更或豁免,需披露原因并提方案[7] 审议流程 - 变更、豁免承诺方案需独立董事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部分需股东会审议[8] 其他规定 - 公司被收购时,原实控人未履行承诺由其或收购人承接[8]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承诺事项及进展[8]
汉鑫科技(83709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8-04 19:31
重大信息报告制度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3] - 报告义务人包括控股股东、实控人等[8] 报告流程 - 出现重大事件,报告人应当日上报[9] - 董事会秘书收到报告后分析判断是否披露[11] 管控要求与责任 - 重大信息管控要求确保准确性、一致性[13] - 瞒报等导致信息问题,公司追究责任人责任[15]
汉鑫科技(837092)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08-04 19:31
信息披露制度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已通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 公司信息披露由董事会统一领导管理,董事长承担首要责任[37] 报告披露时间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且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报告[14][15] 审计相关 - 公司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需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23] - 公司拟实施送股或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依据的中期或季度报告财务报告需审计,仅现金分红可免审计[24] 业绩预告 - 上市公司预计年度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或与上年同期相比升降50%以上等七种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1个月内预告[18] - 利润总额、净利润等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无关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5000万元,需进行年度业绩预告[18] 业绩快报 - 业绩快报与实际数据差异幅度达20%以上或盈亏方向变化,应披露修正公告[19] - 公司业绩泄露或股票异常波动,应及时披露业绩快报[17]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需及时披露[26]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的交易需及时披露[26] 重大事件披露 - 重大诉讼、仲裁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及时披露[30]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达50%以上及之后质押需及时通知并披露相关情况[29]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所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每增减5%需及时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31] - 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需及时披露[34] - 被担保人于债务到期后15个交易日内未履行偿债义务或出现严重影响偿债能力情形需及时披露[3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无法正常履行职责达3个月以上需及时披露[34] - 公司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的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及时通知并披露[28] - 公司董事会就股票发行等事项作出决议需自决议之日起及时披露相关公告[30] 其他披露规定 - 公司应充分披露行业经营信息和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11]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使用明确语言和通俗易懂文字披露信息,不得含宣传等性质词句[8] - 公司应在规定期限内披露重大信息,不得延迟或选择性披露[7][8] - 公司应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重大信息,确保平等获取[8]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可自愿披露信息,但需遵守公平原则[9] - 公司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披露定期报告时应披露三项文件[17] - 公司定期报告存在差错或虚假记载,应按规定及时披露[19] - 公司重大事件最先触及三个时点之一,应及时履行首次披露义务[21] - 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大事件视同公司重大事件,参股公司重大事件可能有影响时应参照履行披露义务[23] 披露流程与管理 - 相关部门及责任人应于事件发生当日上报信息[37] - 信息披露按《上市规则》及北交所规定执行[38] - 信息披露需经多部门审核,最后由董事长签发[40] - 公司证券管理部负责对外日常信息披露事务[40] - 发现已披露信息有误应及时发布更正等公告[40] - 信息应在指定平台发布,其他媒体披露时间不得早于指定网站[43] - 信息未披露前相关部门和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45] 文件保存与制度生效 - 证券管理部保存信息披露文件及相关审核文件10年[51]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适用公司各职能部门等[53]
汉鑫科技(83709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8-04 19:31
内幕信息范围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8] - 公司放弃债权等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9] - 公司新增借款等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9]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9] 登记报备要求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经董事会审议无需股东会审议[3] - 披露重大事项时董秘通知知情人填登记表并报备[14] - 年报和中报披露后10个交易日内提交报备文件[15] - 重大事项披露后10个交易日内提交报备文件[15] - 内幕信息登记一事一登记并记录相关信息[14] 档案管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至少保存10年[17] - 公司及时补充完善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信息[17] 流程职责 - 证券管理部告知保密事项并控制信息传递[17] - 证券管理部组织填登记表并核实内容[17] - 董秘核实后提交董事会审核并向北交所报备[17] 责任与限制 - 全体董事对档案材料真实性等出具书面承诺[17] - 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前控制知情范围[19] - 知情人负有保密责任不得谋利[19] - 控股股东及实控人讨论重大事项控制知情范围[19] - 5%以上股份股东不得滥用权利获取内幕信息[22]
汉鑫科技(837092)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5-08-04 19:31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8]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8]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原则上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11] 分红比例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占比最低80%[11]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占比最低40%[11]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占比最低20%[11] 政策调整与规划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须经出席股东会股东表决权2/3以上通过[15] - 以三年为周期制定股东回报规划,特定情况可重新制定[16] 执行与监督 - 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政策受审计委员会监督[18] - 董事会决策预案要记录并保存,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19][21] - 股东会决议后,董事会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21] 制度相关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3] - 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经股东会通过后生效[23]
汉鑫科技(837092)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04 19:31
对外投资管理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已通过董事会审议,尚需股东会审议[3] - 重大投资事项含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证券投资等[9] 审议标准 - 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1] - 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经董事会审议[12] - 未达标准的对外投资事项,由总经理办公会审批[15] 成交金额规定 - 成交金额含支付交易金额、承担债务及费用等,涉未来金额以预计最高额计[15] - 连续12个月滚动委托理财,以该期间最高余额为成交额[17] 特殊交易要求 - “购买或出售资产”累计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除审计或评估,还需股东会2/3以上表决通过[17] 投资行为规范 - 委托理财选合格专业机构,董事会指派专人跟踪[18] - 证券投资用自有资金,严格控制规模,经董事会审议后股东会且2/3以上董事同意[21] - 未建立证券投资内控制度不得进行证券投资[23] 风险投资定义 - 风险投资指PE、创投等,扩产或延链投资除外[25] 项目流程 - 单笔或12个月内累计出资额占比30%以上项目需披露,经董事会审议后股东会[25] - 董事长签文件或协议,业务部门定实施计划[27] - 财务部门定资金配套计划,内审部内部审计[28] - 项目实施完毕报送结算文件并报告存档[28] 问题处理 - 重大投资项目出问题,董事会查明原因、补救并追责[28]
汉鑫科技(837092)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8-04 19:31
子公司定义 - 公司持有50%以上股权或能实际控制的下属各级子、孙公司为子公司[5] 子公司管理 - 子公司治理需遵守《公司法》,重大会议召开要合规[7][8] - 公司通过股东会对子公司行使股东权利[8] - 公司对子公司重大事项有指导、监督和服务义务[10] 子公司限制 - 子公司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担保[12] 子公司制度 - 子公司应建立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管理制度[13] 审计与生效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审计[15]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