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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桥信息:2025年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证券日报· 2026-02-27 21:39
公司2025年度财务表现 - 公司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102,518,791.82元,同比下降52.25% [2] - 公司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0,485,649.59元,由盈转亏,上年同期为盈利3,721,515.85元 [2]
路桥信息财务造假遭预罚,业绩巨亏陷泥潭
新浪财经· 2026-02-27 09:23
连年财务造假遭行政处罚 - 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收到厦门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此前因涉嫌定期报告财务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2025年10月14日被立案调查 [1][4] - 2023年度虚增营业收入1583.6万元,占披露总额的6.66%,虚增利润1530.71万元,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73.57% [1][4] - 2024年度虚增营业收入增至2576.4万元,占比达10.71%,虚增利润达到2245.93万元,占比高达103.5%,显示公司过去两年账面盈利严重依赖虚假填充 [1][4] 投资者维权索赔情况 - 随着行政处罚落地,受损投资者维权索赔窗口已经打开,一批新的索赔立案材料已提交 [2][4] -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为在2024年4月22日至2025年9月29日期间买入,并在2025年9月30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 [2][4] 2025年业绩预告与经营状况 - 根据2025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司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000万元至-6,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的372.15万元相比呈现断崖式下跌 [2][4] - 业绩预亏幅度同比下降区间在-1,712.25%至-1,980.96%之间 [2][5] - 亏损主因包括交通基建投资放缓导致项目交付延后,致使全年收入规模减半;客户预算收紧及高毛利业务占比下降,拉低了综合毛利率 [2][5] - 项目回款不及预期导致应收账款减值准备大幅增加,进一步侵蚀了利润空间 [2][5] 公司未来计划与在手订单 - 公司表示未来将计划聚焦主业,通过推进业务转型及新技术应用来改善经营现状 [3][5] - 公司披露其在手订单约2亿元,同比增长约75% [2][5]
厦门路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罚600万元
齐鲁晚报· 2026-01-29 09:19
公司财务造假与处罚 - 公司通过签订虚假合同、虚构销售业务、提前确认收入等方式进行财务造假 [1] - 2023年虚增营业收入15,835,974.32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6.66% [1] - 2024年虚增营业收入25,764,001.49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0.71% [1] - 2023年虚增利润15,307,059.32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73.57% [1] - 2024年虚增利润22,459,275.84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03.50% [1] - 财务造假导致公司2023年、2024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1] 公司纠正措施与监管处罚 - 2025年9月29日,公司发布《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对相关定期财务报表数据进行更正 [1]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依据《证券法》对公司给予警告 [1]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对公司处以600万元罚款 [1] 公司背景信息 - 公司全称为厦门路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 [1] - 公司是厦门信息集团和路桥集团合资、信息集团控股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1] - 公司是厦门市首家北交所上市公司 [1]
路桥信息财务造假!金圆统一证券督导失职遭警示
国际金融报· 2026-01-22 00:14
核心监管事件 - 厦门证监局于2026年1月19日披露监管文书,北交所上市公司路桥信息因连续两年财务造假被处罚,其持续督导机构金圆统一证券因未勤勉尽责被出具警示函 [2] - 监管行动旨在压实保荐机构作为“看门人”的责任,这是注册制下保障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的关键防线 [2][15] 路桥信息财务造假详情 - 公司通过签订虚假合同、虚构销售业务、提前确认收入等方式进行财务造假 [4] - 2023年虚增营业收入1583.60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6.66%;虚增利润1530.71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73.57% [4] - 2024年虚增营业收入2576.40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0.71%;虚增利润2245.93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03.5% [4] - 上述行为导致公司2023年、2024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直至2025年9月公司发布《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进行追溯调整 [4][9] - 厦门证监局决定对路桥信息及8名直接责任人合计罚款2150万元,另有11名时任董监高被出具警示函 [10] - 董事长于征和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魏聪被认定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10] - 核心责任人魏聪已于2026年1月16日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董事会秘书职务 [11] 中介机构金圆统一证券责任 - 作为持续督导机构,金圆统一证券未勤勉尽责,未有效督导路桥信息履行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等义务 [13] - 厦门证监局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 [15] - 法律专家指出,本案是监管层加码追究保荐机构持续督导责任的最新体现,监管处罚类型正从“出具警示函”升级到“暂停业务资格”乃至“撤销业务许可” [15] - 强化中介机构责任需要多方合力,包括建立内部责任体系、运用科技手段强化风险监测、完善市场激励约束机制以及加强监管司法协同 [16] 金圆统一证券经营状况 - 公司是首家两岸合资证券公司,于2020年9月开业,注册资本金为15亿元 [18] - 开业以来业绩持续承压,2020年至2022年净亏损持续扩大,分别为0.19亿元、0.70亿元、1.28亿元 [18] - 2023年营收为1.05亿元,净亏损收窄至0.48亿元 [18] - 2024年营收为1.22亿元,综合亏损总额为2986.84万元,较2023年亏损有所缩窄 [19] - 2024年主要营收构成:投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4436.18万元,投资收益7241.1万元,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334.47万元 [19] - 截至2024年底,公司资产总额为14.42亿元,负债总额为2.38亿元,资产负债率(不含代理买卖证券款)为4.04% [20] - 公司在多项行业排名中处于中后位置,例如2024年末投资银行业务净收入排名第82位,净利润排名第130位 [20]
董事长总经理遭市场禁入!路桥信息虚增利润超100%造假案收场
经济观察网· 2026-01-20 16:27
案件概要与处罚结果 - 厦门路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因财务造假收到中国证监会厦门监管局行政处罚,公司及8名责任人员合计被罚款2225万元[1] - 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被处以600万元罚款,时任董事长于征、总经理魏聪各被罚350万元并被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1][3] - 其余6名高管被处以75万至250万元不等的罚款并予以警告,所有被处罚人员均未提出陈述、申辩或听证要求[1][3] 财务造假具体事实 - 公司在2023年和2024年通过签订虚假合同、虚构销售业务及提前确认收入等手段进行系统性财务造假[1][2] - 2023年虚增营业收入1583.60万元,占当期披露营收的6.66%,虚增利润1530.71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73.57%[2] - 2024年虚增营业收入2576.40万元,占当期披露营收的10.71%,虚增利润2245.93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103.50%,意味着当年披露利润几乎全部来自虚构业务[2] - 两年虚增利润合计逾3776万元,其中2024年虚增利润超过当期披露利润总额[1][2] 涉及人员与责任认定 - 造假为贯穿营销、财务、管理层的系统性违规链条,时任董事长于征组织实施部分虚构业务并知悉放任造假发生[1][3] - 时任董事、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魏聪参与虚构业务并签字确认年报,总会计师黄育苹在知悉部分业务虚构情况下仍同意确认收入[3] - 营销中心与财务部多名管理人员直接参与合同伪造、业务虚构、收入确认及成本调整[3] - 另有11名时任董监高因未勤勉尽责,在年报上签字背书,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4] 人事变动与后续情况 - 时任董事长于征已于2025年8月22日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长及公司一切职务[4] - 时任总经理魏聪于2025年9月16日辞去总经理职务,并于2026年1月16日(处罚决定书送达当日)进一步辞去董事及董事会秘书职务[4] - 公司自2025年9月起启动全面整改,发布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并提交详细整改报告[5] - 整改措施涵盖财务数据更正、建立新业务评审机制、强化合同与应收账款风控、完善内控职责及建立高管薪酬追索机制等九大方面[5] 公司现状与市场影响 - 截至2026年1月,公司已完成所有制度修订,信息化系统已上线关键控制节点[6] - 公司已对2名责任人调岗、6人通报批评,并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内控诊断,强调生产经营正常[6] - 作为北交所上市公司,其主营智慧城市解决方案,客户多为政府及公共机构,但虚假合同与伪造验收单暴露了项目执行与财务确认环节的严重脱节[6] - 此案标志着监管对“签字即担责”原则的刚性执行已全面落地,暴露出公司治理失效、内部控制形同虚设等深层次问题[1][6]
董事长总经理遭市场禁入,2225万罚单落地!路桥信息虚增利润超100%造假案收场
经济观察网· 2026-01-19 21:06
事件概述 - 厦门路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因连续两年财务造假受到中国证监会厦门监管局行政处罚 [1][2] - 公司通过签订虚假合同、虚构销售业务及提前确认收入等手段虚增利润 [1][2] - 2024年虚增利润超过当期披露利润总额 导致年报真实性失守 [1][2] 财务造假详情 - 2023年虚增营业收入1583.60万元 占当期披露营收的6.66% 虚增利润1530.71万元 占当期利润总额的73.57% [2] - 2024年虚增营业收入2576.40万元 占当期披露营收的10.71% 虚增利润2245.93万元 占当期利润总额的103.50% [2] - 两年合计虚增利润超过3776万元 [1] 处罚措施 - 对公司及8名责任人员合计处以2225万元罚款 其中公司被罚600万元 [1][3] - 时任董事长于征、总经理魏聪各被罚350万元 并被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1][3] - 其余6名高管被处以75万至250万元不等的罚款并予以警告 [1][3] - 另有11名时任董监高因未勤勉尽责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并记入诚信档案 [4] 责任人员与行为 - 时任董事长于征全面主持工作并分管营销中心 组织实施部分虚构业务 知悉并放任财务造假发生 [3] - 时任董事、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魏聪负责日常经营 参与虚构业务并签字确认年报 [3] - 总会计师黄育苹知悉部分业务系虚构仍同意确认相关收入 [3] - 营销、财务等部门多名管理人员直接参与合同伪造、业务虚构或未尽勤勉义务 [3] - 职工监事邹榕对内控缺陷知情却未履行监督职责 [3] - 于征和魏聪已在处罚公布前相继离职 [4] 公司整改情况 - 公司自2025年9月起启动全面整改 发布《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并提交详细整改报告 [5] - 整改措施涵盖九大方面 包括完成财务数据更正、建立新业务评审机制、强化合同与应收账款管理、完善内控职责等 [5] - 截至2026年1月 所有制度修订已完成 信息化系统已上线关键控制节点 [5] - 公司已对2名责任人调岗、6人通报批评 并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内控诊断 [5] 事件影响与行业信号 - 作为北交所上市公司 其客户多为政府及公共机构 业务真实性本应高度可验证 但暴露出项目执行与财务确认环节严重脱节 [6] - 此案标志着监管对“签字即担责”原则的刚性执行已全面落地 [1] - 向市场传递出财务造假无容身空间、信息披露必须严守底线的清晰信号 [6] - 从合同签订到财报审计 每个环节的责任人都将被置于更严格的监管视野中 [6]
两年假账,一纸罚单!19人被查处,路桥信息财务造假案尘埃落定
新浪财经· 2026-01-19 16:05
公司财务造假详情 - 公司通过签订虚假合同、虚构销售业务及提前确认收入等方式系统性财务造假,两年间虚增利润总额近3800万元 [1][2] - 2023年虚增营业收入1583.60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6.66%,虚增利润1530.71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73.57% [2][7] - 2024年造假程度加剧,虚增营业收入2576.40万元,占当期披露营收的10.71%,虚增利润2245.93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03.50% [2][7] 监管处罚与措施 - 2025年9月29日,公司发布《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对多达七份定期报告进行修正 [3][8] - 2025年10月14日公司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并于2025年12月31日收到预处罚 [3][8] - 2026年1月16日,公司收到厦门证监局正式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及多名高管合计被罚款2150万元 [1][4][9] - 时任董事长于征和时任董事、总经理魏聪均被处以350万元罚款,并被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4][9] - 另有11名公司时任董监高因未勤勉尽责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4][9] 公司背景与事件影响 - 公司是厦门信息集团控股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成立于2001年,于2023年8月1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是厦门市首家北交所上市公司 [5][10] - 财务造假始于上市次年,暴露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全面失效,投资者基于虚假年报做出的投资决策信息基础错误 [2][7] - 该案被视为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体系的典型案例,展示了监管部门对财务造假的“零容忍”态度和立体追责机制 [5][11] 投资者索赔相关 - 正式处罚的送达为投资者索赔提供了证据支持,2023年、2024年的审计机构若不能证明无过错也可能被共同起诉 [5][11] - 符合于2024年4月22日至2025年9月29日期间买入,并在2025年9月30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可参与维权 [5][11]
因持续督导路桥信息未勤勉尽责等问题,金圆统一证券被监管警示
北京商报· 2026-01-19 15:45
监管措施 - 厦门证监局于2026年1月19日发布公告,对金圆统一证券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1][2] - 监管措施的依据是《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相关情况将被记入诚信档案 [4] 违规事实 - 金圆统一证券作为厦门路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未勤勉尽责 [1] - 公司未有效持续督导路桥信息履行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等义务 [1] - 上述情形违反了相关规定 [4]
路桥信息(920748)被处罚,股民索赔可期
新浪财经· 2026-01-19 14:23
公司处罚与财务造假 - 厦门路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1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厦门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1][5] - 公司通过签订虚假合同、虚构销售业务、提前确认收入等方式进行财务造假 [2][6] - 2023年虚增营业收入15,835,974.32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6.66% [2][6] - 2024年虚增营业收入25,764,001.49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0.71% [2][6] - 2023年虚增利润15,307,059.32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73.57% [2][6] - 2024年虚增利润22,459,275.84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03.50% [2][6] - 公司已于2025年9月29日发布《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对相关定期财务报表数据进行更正 [2][6] - 厦门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各处罚款 [2][6] 事件时间线 - 2025年9月30日,公司发布收到厦门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决定及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2][6] - 2025年10月15日,公司发布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2][6] - 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发布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2][6] - 2026年1月16日,公司发布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1][5] 投资者索赔与法律诉讼 - 因公司虚假陈述导致权益受损的证券投资者可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等 [3][7] - 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正在征集诉讼代理,为受损投资者提供索赔登记服务 [3][7] - 初步认定的索赔条件为:在2024年4月23日至2025年9月29日期间买入,并在2025年9月30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 [3][7] - 律师提示,行政处罚决定是提起诉讼的重要前提,直接以立案调查通知或行政监管措施决定起诉存在败诉风险 [4][8] - 上市公司退市与否不影响民事索赔诉讼进程,但可能影响进度;若进入破产程序则可能较大影响进度 [4][8]
2026年财务造假“第一罚”落在路桥信息 19人被查处公告暗藏玄机
中国经营报· 2026-01-17 11:45
行政处罚与财务造假详情 - 路桥信息因财务造假收到2026年首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厦门证监局[2026]1号][3] - 2023年至2024年累计虚增利润3776.63万元[1] - 2023年虚增营业收入1583.60万元[占当期营收6.66%][虚增利润1530.71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73.57%]][3] - 2024年虚增营业收入2576.40万元[占当期营收10.71%][虚增利润2245.93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103.50%]][3] - 公司被处以600万元罚款[1] - 8名责任人被合计罚款1550万元[其中2人被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1] - 11名责任人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1][4] 关键责任人处罚与辞职 - 时任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魏聪被认定为财务造假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违法行为情节严重][8] - 魏聪被处以350万元罚款并被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1][3] - 公司同日公告魏聪因个人原因辞任董事、董事会秘书[1][7] - 律师认为辞职公告用个人原因包装被市场禁入的直接责任人是避重就轻[涉嫌违反信披原则][2][9] 公司公告内容与市场解读 - 公司公告称被处罚事项未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1][6] - 律师提醒该表述易让市场误解为利空出尽[行政处罚只是第一只靴子][1][6] - 后续可能面临民事索赔[商誉减值[银行授信收紧[客户订单流失等风险][1][6] - 若民事索赔导致净资产为负[公司仍可能面临财务类退市风险][6] - 公司公告向投资者致歉并称将提升治理水平[7] - 律师认为公司道歉属于模板化话术[缺乏具体整改时间表或第三方监督安排][可信度一般][7] 潜在民事索赔与市场影响 -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为2024年4月30日至2025年10月14日买入且截至立案揭露日仍持股者[6] - 预计索赔规模可能过亿元[6] - 此案被视为监管零容忍的体现[财务造假代价呈指数级][5] - 监管层正以严厉手段倒逼企业建立不敢假[不能假的内控基因][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