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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里物里(872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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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里物里(872374) - 公司章程
2025-09-26 18:3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2年11月29日在北交所上市,公开发行1150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8151.8万元[8]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8151.8万股,均为普通股[16] 股东相关 - 公司发起人庄严、龙招喜、张敏、深圳市梦域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创新微企业管理咨询中心分别认购180万、135万、135万、50万、15万股,持股比例分别为34.951456%、26.213592%、26.213592%、9.708738%、2.912621%[16] - 公司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4]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24]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在特定条件下提议或自行召集主持股东会[4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51]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8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88]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十日内召集[87]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中报,季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季报[107]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需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9] - 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原则上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112] 其他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规范管理工作[137] - 章程细则由董事会依章程制定且不得与章程抵触[139] - 章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40]
云里物里(872374) - 董事变动公告
2025-09-26 18:31
证券代码:872374 证券简称:云里物里 公告编号:2025-108 深圳云里物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董事任命的基本情况 深圳云里物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5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 同意选举肖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选举肖胜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任职期限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自 2025 年 9 月 25 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 对象。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二、董事离任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席洋先生,因公司董事会调整,自 2025 年 9 月 25 日起不再担任董事。该人 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离任后继续担任董 事会秘书职务,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席洋先生已披露的公开承诺事项均正常履行,不存在超期未履行 ...
云里物里(872374) - 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2025-09-26 18:31
证券代码:872374 证券简称:云里物里 公告编号:2025-107 深圳云里物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9 月 2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发出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9 月 15 日以通讯方式 发出 5.会议主持人:公司工会主席陈敏女士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并在公司董事会设置 1 名职工代表董事。 现选举肖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职期限自本次职工 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 ...
云里物里(872374) -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云里物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5-09-26 18:30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云里物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云里物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云里物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云里物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于 2025 年 9 月 25 日(星期四)召开。上海市 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锦天城")受公司委托,指派高铭泽律 师、赵俊波律师(以下简称"锦天城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云里物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锦天城律师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并发表法律意 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锦天城律师查阅了按规定需要查阅的文件以 ...
云里物里(872374)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5-09-26 18:30
会议信息 - 会议于2025年9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结合方式[2] - 出席和授权出席股东会的股东7人,持有表决权股份52,264,494股,占比64.7910%[3]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持有表决权股份1,700股,占比0.0021%[3] - 公司在任董事7人、监事3人全部出席会议[3][4] 议案表决 - 《关于拟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股数52,264,494股,占比100%[5] - 《关于修订<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同意股数52,262,794股,占比99.9967%,反对股数1,700股,占比0.0033%[9] -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同意股数52,262,794股,占比99.9967%,反对股数1,700股,占比0.0033%[9] -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股数52,264,494股,占比100%[12] - 《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中小股东同意票数1,080,600,占比100%[14] 决议情况 -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会议决议合法有效[13]
云里物里(872374) -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云里物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5-09-10 19:18
保荐工作 -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为云里物里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出具跟踪报告[1] - 保荐机构工作包括审阅文件、督导制度执行、监督募资使用等[2] - 2025年2月和7月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2] 公司情况 - 持续督导未发现信息披露、内部制度等问题[5] - 公司及股东多项承诺均已履行[6] - 报告期内无重大风险事项[8] - 控股股东等无股份质押冻结情况[8]
云里物里(872374)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9-09 19:02
制度审议 - 2025年9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3] 重大信息界定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属重大信息[8]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属重大信息[8]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属重大信息[8]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50万元属重大信息[8]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50万元属重大信息[8]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属重大信息[9]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的交易属重大信息[9]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诉讼仲裁事项属重大信息[9]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该资产30%属重大信息[11] 信息报告与披露 - 重大事件签署意向书或协议等情况需及时报告[15] - 董事会秘书对上报重大信息分析判断,需披露时履行程序公开披露[15] - 对投资者关注非强制披露事项,董事会秘书按需向投资者披露或组织沟通[16] 报告流程与责任 - 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出现重大情形,人员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17]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定期报告,各部门及下属公司报送相关资料[17]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制定制度、指定联络人,资料由第一责任人签字报送[18] - 总经理等敦促信息收集报告,责任人与联络人承担连带责任[18] - 董事等在信息未公开前保密,不泄露内幕信息和操纵交易价格[18] - 董事会秘书对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和培训[18] - 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追究责任,导致违规等承担相应后果[19]
云里物里(872374)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9-09 19:02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占比不得低于三分之一[8] 议案表决 - 2025年9月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7同意0反对0弃权,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审议规则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的关联交易需董事会审议[9]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交易事项需董事会审议批准[9] - 应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决议[11] 董事长选举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3]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应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总经理[16]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16] - 临时会议提前3日书面通知,紧急情况经全体董事同意可随时通知或直接召开[20] 会议变更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3日发出,临时会议需会前获全体与会董事认可[20] 会议举行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4] 董事履职 - 董事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或任职期内连续12个月未亲自出席次数超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次数二分之一,应书面说明并披露[25] 关联表决 - 有关联关系的董事不得对相关决议表决,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26] 会议记录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30] 议案实施 - 董事会审核同意后仍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须获股东会批准后实施[33] 董事长职责 - 董事长应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并检查实施情况,在后续会议通报[34] 规则生效 - 本议事规则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改亦同[36] 规则解释 - 本议事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7]
云里物里(872374)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9-09 19:02
制度通过 - 2025年9月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7同意0反对0弃权[3]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资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7]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8]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8]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8] 文件提交与自查 - 年度和中期报告披露后10个交易日内提交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文件[12] - 年度和中期报告相关人员买卖股票自查期为披露日前6个月和3个月[12] - 合并等重大事项披露后10个交易日内提交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文件[13] - 重大事项相关人员买卖股票自查期为董事会决议披露日前6个月[13] 档案管理 - 受托和涉及重大影响事项发起方应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5] - 完整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送达不晚于内幕信息公开披露时间[15] - 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档案汇总[15]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材料至少保存10年[16] 违规处理 - 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自查并追究违规人员责任[16] - 信息披露前控制知情范围,不得内幕交易[18]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董事会给予处分[18] - 中介机构擅自泄露信息可解除合同并追究责任[18]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犯罪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9]
云里物里(872374)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9-09 19:02
会议决议 - 2025年9月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3] 人员要求 - 财务负责人应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具有会计专业知识背景并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8]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8] 聘任解聘 - 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8] 职责分工 - 总经理主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等[9] -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主管相应部门或工作[10] - 财务负责人主管财务工作,拟定财务会计制度,编制定期财务报告[11] 工作要求 - 总经理应报告重大合同、资金运用和亏损情况,保证报告真实性[13] - 总经理和其他高管应遵守《公司章程》,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13][15] - 总经理办公会议原则上每月至少召开一次[17] - 总经理应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原则上每年一次[23] - 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要求时,总经理应五日内报告工作[23] 考核奖惩 - 公司经营管理层考核指标包括总资产、净资产及增长率等[25] - 高管成绩显著,董事会可给予现金、红股等奖励[26] - 不能胜任职守的高管,公司有权限期改正等处罚[26] - 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高管,公司有权要求赔偿并扣除应得利益[26] 其他事项 - 总经理离任需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离任审计[26] - 本细则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实施,修订亦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