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众科技(873690)

搜索文档
捷众科技(873690) -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2025-07-04 19:15
会议信息 -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于7月4日14:30现场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7月3日15:00 - 7月4日15:00[6] 参会情况 -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等8人,持有有表决权股份43,878,92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66.1824%[7] - 参加网络投票股东0人,持有有表决权股份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0000%[8] - 中小投资者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527,6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7958%[8] 议案表决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43,878,929股,占比100.0000%[13] -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43,878,929股,占比100.0000%[14] - 《关于废止<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43,878,929股,占比100.0000%[15] -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同意43,878,929股,占比100.0000%[17] - 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同意43,878,929股,占比100.0000%[18] - 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中小投资者同意527,629股,占比100.0000%[22] - 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同意43,878,929股,占比100.0000%[23] - 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同意43,878,929股,占比100.0000%[24] - 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同意43,878,929股,占比100.0000%[25] - 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同意43,878,929股,占比100.0000%[26] - 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同意43,878,929股,占比100.0000%[27] - 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同意43,878,929股,占比100.0000%[28] - 修订《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制度》同意43,878,929股,占比100.0000%[29] - 修订《防范控股股东等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同意43,878,929股,占比100.0000%[31] - 修订《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同意43,878,929股,占比100.0000%[32] - 修订《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同意43,878,929股,占比100.0000%[33]
捷众科技(873690)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5-07-04 19:15
股东会信息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于7月4日在浙江绍兴柯桥区召开[2] - 出席股东8人,持表决权股份43,878,929股,占比66.1824%[3] - 公司9名董事、3名监事全部出席会议[3][4] 议案表决 - 多项议案同意股数43,878,929股,占比100%[5][6][7][9] - 《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中小股东同意票数527,629,占比100%[16] 人员变动 - 蔡新明、鲁永方、郑义苗于7月离任[15][17]
捷众科技(873690) - 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5-06-30 22:00
投资者关系活动基本信息 - 活动类别为特定对象调研和现场参观 [3] - 活动时间是2025年6月27日,地点在公司车间和会议室 [3] - 参会单位为开源证券、东吴证券,上市公司接待人员有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孙坤先生和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郭一申女士 [3] 公司汽车业务情况 新能源汽车新势力客户 - 公司传动系统精密注塑小模数齿轮、视觉和门窗系统精密注塑件等产品通过Tier 1厂商进入比亚迪、小米汽车、小鹏汽车、零跑汽车、赛力斯、理想汽车等新势力厂商供应链 [4] 非车窗零部组件产品 - 精密注塑组件应用于ADAS、车身电子、车用传感器执行器等领域 [5] - 2024年6月12日公司对墨迅科技进行战略投资,该公司主要产品包括车用空调出风口执行器、主动进气隔栅执行器、充电小门执行器,以及座椅/沙发用无刷电机,空心杯电机等 [5] 公司非汽车业务拓展 - 公司着手开发飞行汽车高精度零部件产品,核心产品精密注塑齿轮将应用于小鹏汇天飞行汽车,开拓低空经济市场 [6] - 公司精密注塑零部件通用性好,正积极布局机器人、军工、航空等非汽车领域 [6]
捷众科技(873690) - 股票解除限售公告
2025-06-25 18:47
股份限售情况 - 本次股票解除限售数量总额为12,472,680股,占总股本18.8125%,2025年6月30日可交易[2] - 无限售条件股份43,099,080股,占比65.0062%[4] - 有限售条件股份23,200,920股,占比34.9938%[4] 股东解除限售情况 - 董珍珮解除限售9,537,000股,占总股本14.3846%[3] - 绍兴瑞众投资管理合伙企业解除限售1,595,280股,占总股本2.4062%[3] - 董祖琰解除限售1,040,400股,占总股本1.5692%[3] - 彭永梅解除限售300,000股,占总股本0.4525%[3] 其他 - 解除限售股东减持将提前披露信息[6] - 申请解除限售股东无损害公司利益情况[8]
捷众科技(873690) -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2025-06-24 17:01
保荐代表人变更 - 公司收到浙商证券变更北交所上市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1] - 原保荐代表人陆杰炜因个人原因不再担任[1] - 杨悦阳接替陆杰炜,变更后保荐代表人为任枫烽和杨悦阳[1] 新保荐代表人履历 - 杨悦阳2010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有相关从业资格[4] - 曾负责或参与嘉益股份等公司多个项目[4]
捷众科技(873690) - 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6-19 22:17
制度修订 - 2025年6月19日公司召开会议通过修订《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3] 重大差错认定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涉及资产等差错金额占比及绝对金额标准[8][9] - 业绩预告重大差异认定为变动方向或幅度等超出范围[13] - 业绩快报重大差异认定为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20%以上[14] - 未披露特定担保或或有事项认定为重大差错[10] - 重大诉讼、仲裁等涉及金额占比认定为重大差错[11] - 重大合同、对外投资等交易涉及金额占比认定为重大差错[12]
捷众科技(873690)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6-19 22:17
董事会秘书细则修订 - 2025年6月19日公司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 - 细则自审议通过生效,原细则失效[22] 董事会秘书任期与聘任 - 任期每届三年,可连续聘任[8] - 聘任两交易日内公告并报备[7] - 离职三月内正式聘任[13] 董事会秘书解聘与辞职 - 特定情形一个月内解聘[10] - 辞职提前一月通知,完成移交且公告披露后生效[11] - 解聘或辞职两交易日内公告并报备[12] 董事会秘书其他事项 - 通知股东时间规定[17] - 报酬奖惩由董事会决定[20] - 工作由董事会及独董专门会议考核[20] - 违规依法担责[20]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及解释[23]
捷众科技(873690)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2025-06-19 22:17
制度修订 - 2025年6月19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资金管理制度,待股东会审议[3] 资金占用规定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5] - 严格限制经营性资金往来占用,禁止非经营性占用[7] 责任与措施 - 董事等对资金安全负责,违规将处分[11][13] - 发生侵占采取措施,建立“占用即冻结”机制[11] 制度施行 - 制度自股东会通过且完成发行上市之日起施行[16]
捷众科技(873690) -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5-06-19 22:17
会议情况 - 2025年6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 - 《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2.28修订《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获审议通过[2] - 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2] 细则要点 - 公司召开股东会除现场投票外应提供网络或其他形式投票平台[4] - 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有权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5] - 公司应在股东会通知中明确网络投票有关事项[7] - 公司应按北交所规则申请开通网络投票服务并录入投票信息[7]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应单独统计并披露投票情况[11] 生效与解释 - 细则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5]
捷众科技(873690)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6-19 22:17
信息披露制度修订 - 2025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 定期报告披露 - 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9] - 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9] - 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9] 业绩预告与修正 - 公司预计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进行预告[11] -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5000万元,且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进行预告[11] - 公司业绩快报、业绩预告中的财务数据与实际数据差异幅度达到20%以上,应及时披露修正公告[11] 股东信息披露 -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负有信息披露职责[6]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持股比例每增减5%需披露[2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控制公司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告知公司[36] 重大事项披露 - 重大诉讼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披露[23]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25] - 控股股东等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达50%以上需披露[25] - 发生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应及时披露临时报告[15] - 董事会决议涉及重大信息应及时披露相关公告[19] - 股东会决议涉及重大事项未通过需披露原因及安排[19] - 达到披露标准的交易应及时披露[21] -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应于次一交易日开盘前披露公告[24] - 公司出现重大风险情形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及时披露[26] - 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需及时披露[27] 减持披露 - 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等减持股份,应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29] 信息披露责任与管理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负责人[32] - 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公司信息披露工作[31]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32]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工作[32] - 董事对信息披露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34] - 审计委员会监督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并对定期报告出具审核意见[34] 信息披露程序 - 公司信息披露需履行申请、反馈、审核、发布程序[37] - 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前应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审计部门进行复核和监督[38] - 公司有关部门研究信息披露事项应通知董事会秘书列席并提供资料[38]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对外日常信息事务处理[37] 信息更正与保密 - 公司发现已披露信息有误应及时发布更正等公告[39] - 公司所有信息披露文件等由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保存[39] - 公司相关人员在信息未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41] - 若信息难以保密等情况公司应立即披露[42] 违规处理 - 因人员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将受处分并可能被要求赔偿[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