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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纸业(60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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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纸业(600103)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
2026-04-13 19:32
业绩总结 - 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241,899.02万元[11] - 期末资产总计60.6743210028亿元,较上年年末下降4.74%[30] - 期末负债合计17.1711162315亿元,较上年年末下降16.83%[31] - 期末股东权益合计43.5032047713亿元,较上年年末增长1.05%[31] - 净利润上期金额为9.356852889亿元,本期金额为7.332880606亿元[1] 用户数据 - 无 未来展望 - 无 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 - 无 市场扩张和并购 - 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及业务[66] 其他新策略 - 无 财务审计 - 审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重大方面按企业会计准则编制[6] - 审计将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11] 资产变动 - 期末流动资产合计较上年年末下降7.09%[30] - 期末非流动资产合计较上年年末下降1.13%[30] - 期末货币资金较上年年末下降40.83%[30] - 期末交易性金融资产较上年年末增长4.38%[30] - 期末在建工程较上年年末增长407.79%[30] 收益指标 - 基本每股收益上期为0.0381,本期为0.0247[1] - 稀释每股收益上期为0.0383,本期为0.0247[1] 现金流情况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本期为23.515042492亿元,上期为26.6629712735亿元[3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 - 1.3079672135亿元,上期为 - 6.1881555475亿元[3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 - 2.7161287966亿元,上期为 - 0.4578114713亿元[35]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本期为 - 2.6651741649亿元,上期为 - 2.4486536855亿元[35] 股东权益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本年增减变动金额为3099.69395万元[36] 公司规模 - 2025年末公司注册资本224082.67万元,股份总数224082.67万股[51] 公司资源 - 公司拥有各类专业技术人才500多人,拥有专利210余项[53] - 公司现有原料林基地面积四十多万亩,FSC森林认证面积六十多万亩[51] 市场地位 - 公司主导产品“伸性纸袋纸”市场占有率位居全国第一[52] 应收款项 - 重要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包括销售浆纸、浆粕单个客户欠款300万元以上应收账款等[58] - 重要应收款项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为100万元[58] - 本期重要应收款项核销金额为300万元[58] 重要项目界定 - 重要在建工程为单项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在建工程项目[59] - 重要资本化研发项目为单项金额超过合并净利润10%的研发项目[59] -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需满足非全资子公司总资产占公司期末合并总资产10%以上,或合并利润总额占公司利润总额10%以上[59] - 重要承诺事项、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涉及金额需超过合并利润总额10%[59]
青山纸业(600103)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6-04-13 19:32
财务审计 - 致同审计青山纸业2025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控有效性[5] - 致同认为公司该日在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控[9] 人员信息 - 陈裕成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为350100011453[24] - 林雅清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为110101560619[31]
青山纸业(600103) -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冯玲)
2026-04-13 19:32
会议召开情况 - 2025年召开7次董事会和3次股东会,独立董事均亲自出席[4] - 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召开3次,独立董事全部亲自出席[4] -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5次,独立董事全部亲自出席[5] -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2次,独立董事全部亲自出席[5] 关联交易 - 2025年审议两项日常关联交易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公开披露[9] - 2025年6月与关联方签订《年产20万吨竹浆技改项目全过程工程合同》[9] - 2026年1月与关联方签订污水处理提标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合同[10] 报告披露 - 按时编制并披露2024年度、2025年第一季度、半年度、第三季度报告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0] 审计机构聘任 - 2025年4月11日、5月9日分别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11] 人员变动 - 报告期内非独立董事叶宇先生辞任,2025年11月12日潘其星先生当选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至2026年4月10日[12] 股票回购 - 2025年6月12日、6月13日,审议通过回购注销部分2024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13] 其他情况 - 2025年独立董事现场工作时间达15天[8] -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10] -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事项[10] - 报告期内未发生聘任或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事项[11] - 报告期内公司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等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12]
青山纸业(600103)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6年4月修订)
2026-04-13 19:32
信息披露责任 - 董事长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承担首要责任[5] -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执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5] - 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负责人是本单位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8]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披露职责履行情况[7] 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义务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股份或控制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9]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告知公司[9] -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特定事件应主动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9] - 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等应及时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11] - 通过接受委托或信托等方式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告知委托人情况[11] 披露时间要求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完成披露[15] - 半年度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披露[15] - 季度报告应在第三、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完成披露[15] 需及时披露的交易情况 - 除提供财务资助、提供担保外,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六种情况之一需及时披露[21] - 公司发生财务资助、提供担保的交易事项需及时披露[22] - 涉及购买原材料等事项,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亿元需及时披露[24] - 涉及出售产品等事项,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亿元需及时披露[24] 其他披露要求 - 公司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8]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8] - 诉讼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及时披露[26] - 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的5%以上需履行报告、公告义务[28] - 公司变更名称、股票简称等应立即披露[41] - 公司股票交易出现严重异常波动应于次一交易日披露核查公告[44] 信息披露流程 -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工作[31] - 定期报告编制需经多环节审核并按上交所要求披露[32] - 未公开信息报告、审核、披露有特定流程[32] - 公司各单位应定期与董事会秘书处沟通反馈日常经营情况[34] 特殊情况处理 - 信息涉及国家秘密等可依法豁免披露[34] - 信息涉及商业秘密等符合条件可暂缓或豁免披露[34] - 公司重大信息可在非交易时段通过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发布,需在下一交易时段开始前披露相关公告[35] 其他制度规定 - 公司董事会秘书处设档案管理岗位,负责相关资料档案管理,保管期限依公司档案管理规定办理[35][36] - 公司应建立并执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内部控制,审计部进行检查监督[36] - 董事会秘书应定期开展信息披露制度培训并通报相关内容给特定股东[36] - 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信息应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泄露[38] - 内幕信息知情人应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交易[38]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得用新闻发布等代替报告、公告义务[38] - 信息披露失职或违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处分,重大影响或损失可要求赔偿,触犯法律移送司法机关[38][39][40] - 公司聘请人员等擅自披露信息造成损失,公司保留追究责任权利[40]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原制度(2023年8月修订)废止[42]
青山纸业(600103) -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陈礼辉)
2026-04-13 19:32
会议召开情况 - 2025年召开7次董事会和3次股东会,独立董事均出席[4] - 2025年召开战略、审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均出席[5] - 2025年召开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均出席[5] 日常运营 - 2025年审议两项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并公开披露[10] - 2025年公司及相关方未变更或豁免承诺[10] - 2025年未发生被收购事项[10] 报告披露 - 按时编制并披露多份报告,准确披露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10] 审计机构 - 2025年5月9日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11] 人员变动 - 报告期内非独立董事叶宇辞职,增设1名职工董事潘其星[12] 股票回购 - 2025年6月12、13日审议通过回购注销部分2024年限制性股票议案[13] 未来展望 - 2026年独立董事将继续依法依规履职[15]
青山纸业(600103)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6年4月修订)
2026-04-13 19:32
关联交易规则 - 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定价应公允,审议程序要合规,信息披露需规范[3] -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持股5%以上的法人或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属于关联人[7]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1] - 与关联人交易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应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1] 审议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2]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其所持表决权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3] 特殊交易规定 - 向特定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并决议,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15] 信息披露要求 - 除担保外,与关联人交易达规定标准应及时披露;达特定标准需按规定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审计截止日距股东会召开日不超6个月,评估基准日距股东会召开日不超1年[17] - 公司应及时通过上交所业务管理系统填报和更新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信息[4] - 公司董事等应及时向董事会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由公司做好登记管理[8] 其他规定 - 公司与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交易不适用本关联交易管理制度[3] - 关联交易未按程序获批不得执行,已执行未获批的公司有权终止[14] - 公司因放弃权利发生关联交易,按不同情况以放弃金额等适用相关规定[20] - 与关联人交易涉及有条件确定金额,以预计最高金额为成交金额适用规定[20] - 连续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22] - 与关联人委托理财,以额度为计算标准适用规定,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22][23] - 公司与关联人部分交易可免于按关联交易方式审议和披露[25] - 公司与关联财务公司发生金融业务,财务公司需具备资质,以相关金额孰高为标准适用规定,应签金融服务协议并提交审议披露,协议超3年每3年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义务[28][29] - 公司存放资金于财务公司前需评估其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出具风险评估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披露[30]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涉及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需制定风险处置预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披露[30] - 公司与关联财务公司发生存贷等关联交易,需披露存贷款利率确定方式并对比基准利率说明定价公允性[31] -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金融服务协议需披露年度各类金融业务规模,协议超一年且无风险情形需说明合规等情况[31] - 财务公司协议期间出现风险情形,公司拟继续业务需重签协议并履行股东会审议程序[32]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披露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半年出具风险持续评估报告[32] - 会计师事务所每年提交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金融业务专项说明,保荐人等核查相关情况[33] - 公司与关联人共同出资、投资、增资、减资按出资额等适用相关规定,部分情况可豁免审议[35] - 公司与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按不同情况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超预计金额需重新审议[38] - 公司向关联人购买或出售资产达披露标准且为股权需披露标的公司情况,溢价超100%需说明相关情况[42] - 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等关联方垫支费用、拆借资金等[46] - 注册会计师需对公司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出具专项说明,公司应公告[46] - 公司应对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情况自查,有问题及时整改[47] 定义说明 - “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49] - “实际控制人”指能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主体[49] - “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有明确范围[49] - “及时披露”指2个交易日内披露[49] 制度生效与管理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51]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原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废止[51]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51]
青山纸业(60010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2026年4月修订)
2026-04-13 19:32
股份转让限制 - 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全转[7][8] - 因离婚导致股份减少,过出和过入方每年转让不超各自持有总数25%[10] - 存在8种情形时,所持股份不得转让[6] 信息申报与披露 - 任职等情况变化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相关人员身份信息[12] - 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每次区间不超3个月[13]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完毕,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4] - 股份被强制执行,2个交易日内披露[14] - 股份变动当天通知秘书处,秘书处2个交易日内披露[15] 交易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季报等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7] - 买入后6个月内不得卖出,卖出后6个月内不得买入[8] - 不得进行以公司股票为标的的融资融券交易[3] 其他规定 - 买卖前书面通知秘书,秘书核查合规[13] - 秘书处负责信息收集、汇总及申报[12] - 减持计划含拟减持数量等内容,时间区间符合规定[14] - 重大事项同步披露减持进展及关联性[14] - 保证申报数据及时、真实等,承担法律责任[15] - 秘书管理股份数据,每季度检查买卖披露[15] - 违规除监管处罚外,公司视情节处分并赔偿[17]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批准生效,原制度废止[19]
青山纸业(60010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制定)
2026-04-13 19:32
薪酬结构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实行年薪制,由基本、绩效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8] - 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8] 支付规则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70%绩效薪酬年报披露和评价后支付[1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递延支付年限原则上1年,比例不低于30%[10] 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津贴每月发放,履职费用据实报销[7][10] - 基本年薪按月支付,批复后多退少补[10] 方案决策 -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披露,高管由董事会批准说明[5] 制度相关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股东会批准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订[18]
青山纸业(600103) -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叶莲)
2026-04-13 19:32
会议召开情况 - 2025年召开7次董事会、3次股东会、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4] - 2025年4月11日、5月9日召开十届二十二次董事会[9] 人员变动 - 报告期内非独立董事叶宇辞任,增设1名职工董事,潘其星当选[10] 公司决策 -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10] - 2025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董事、高管薪酬政策与方案并提交董事会[11] - 2025年6月12日、6月13日审议通过回购注销部分2024年限制性股票议案[13] 合规情况 - 报告期内审议两项日常关联交易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并披露[8] - 公司及相关方未变更或豁免承诺,未发生被收购事项[8] - 未因非会计准则变更原因作出会计政策等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10] - 未发生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事项[10][11] 未来展望 - 2026年独立董事将继续履行职责助力公司发展[14]
青山纸业(600103) - 公司章程(2026年4月修订)
2026-04-13 19:32
股本变动 - 公司现总股本为22.40826747亿股[16] - 2024年6月24日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52,562,760股股份[6][15] - 2025年6月13日回购注销12,428,300股限制性股票[6] 股份发行与转让限制 -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过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18]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3]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23]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要求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29]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3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董事等给公司造成损失时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起诉[31]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4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47]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63]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9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召开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06]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07]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125]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29] -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且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方通过[132] 其他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内部审计机构向董事会负责[137][139]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41]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