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交运股份(600676)
icon
搜索文档
交运股份(600676) -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腾地补偿的进展公告
2025-07-24 15:45
证券代码:600676 证券简称: 交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5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腾地补偿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5 年 7 月 23 日,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 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交运沪北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交 运沪北")收到上海市宝山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按协议支付的 剩余补偿款 3,742,744 元。交运沪北所涉及的铁山路 28 号、38 号地块 的部分土地腾地补偿款已全部收讫。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补偿款进行会计处理。交 运沪北此次收到的剩余补偿款 3,742,744 元将计入"资产处置收益"科 目,预计增加 2025 年利润总额约 3,604,323 元,具体金额最终以公司 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数据为准。 一、情况概述 为了推进轨道交通重大工程建设,上海市宝山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 有限公司对交运沪北位于宝山区铁山路 28 号、38 号地块的部分土地实 施腾地补偿工作,并于 2025 ...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7-15 03:29
业绩预告概况 - 公司预计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342万元,较上年同期亏损收窄51.5%(上年同期为-13,078万元)[2][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13,353万元,较上年同期亏损收窄11%(上年同期为-15,008万元)[2][4] - 业绩预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6月30日[3] 主营业务表现 - 道路货运与物流服务板块受公路货运市场竞争加剧及新业务开拓不及预期影响,主营业务承压明显[9] - 乘用车销售与汽车后服务板块中传统燃油车品牌销售受消费需求下降和价格战冲击,盈利能力改善有限[9] - 汽车零部件制造板块业务需求量和销售收入回升,但人力成本及固定资产折旧等固定成本占比仍高[9] 非经营性损益影响 - 非经常性损益预计达7,011万元,同比增加263%(上年同期为1,930万元),主要来源于子公司搬迁补偿和政府补助[10][11] - 涉及补偿事项包括子公司腾地补偿、搬迁补偿及房屋征收等,相关公告发布于2025年1月至5月期间[11] 历史财务数据对比 - 上年同期利润总额为-12,95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13,078万元[5][6] - 上年同期扣非净利润为-15,008万元,每股收益-0.13元[7][8]
交运股份(600676) - 2025 Q2 - 季度业绩预告
2025-07-14 15:50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预计2025年半年度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约为-6342万元,上年同期为-13078万元[3][4] - 预计2025年半年度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扣非净利润约为-13353万元,上年同期为-15008万元[3][4] - 上年同期利润总额为-12950万元[5] - 上年同期每股收益为-0.13元[6] - 2025年非经常性损益预计约7011万元,比上年同期1930万元增加5081万元[7] 各条业务线表现 - 2025年上半年道路货运与物流服务板块受市场竞争和新业务开拓影响,主营业务承压[7] - 2025年上半年乘用车销售与汽车后服务板块中传统燃油车销售业务盈利能力改善有限[7] - 2025年上半年汽车零部件制造与销售服务板块业务量和收入回升,但成本占比高,盈利能力改善有限[7] 其他没有覆盖的重要内容 - 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期间为1月1日至6月30日[4] - 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具体数据以2025年半年度报告为准[8][9]
交运股份: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中路451号、香港路130号房屋征收的进展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0 16:17
房屋征收补偿款收讫情况 - 公司收到江西中路451号剩余房屋征收补偿款22,755,410元及相应计息费203,534.5元 [1] - 公司收到香港路130号剩余房屋征收补偿款89,614,869.32元(含计息费) [3] - 两处房产征收补偿款及计息费合计112,573,813.82元已全部收讫 [1][3] 征收补偿款会计处理 - 补偿款将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2][4] - 预计增加2025年利润总额约106,677,090.24元 [2][4] - 具体金额以经审计财务报告为准 [2][4] 征收事项背景 - 征收依据为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2023年12月15日发布的征收决定(黄府征【2023】4号) [2] - 江西中路451号总补偿款27,087,814元(含计息费905,713.51元) [2] - 香港路130号总补偿款通过分期支付完成 [3] 对上市公司影响 - 本次征收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
交运股份(600676) -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中路451号、香港路130号房屋征收的进展公告
2025-07-10 15:45
业绩总结 - 2025年收房屋征收补偿款及计息费共126,495,372.6元[2][4][5] - 预计增加2025年利润总额约106,677,090.24元[2][6] 其他 - 2023年12月15日两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3] - 款项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不影响经营[2][6] - 指定上交所网站等为信息披露渠道[6]
交运股份(600676) -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总裁变更的公告
2025-07-07 16:15
人事变动 - 2025年7月7日董事兼总裁杜慧因工作调动辞职,原定任期至2027年5月22日[3][4] - 杜慧离任后继续履职至补选完成,不影响董事会法定人数[5] - 同日董事会通过聘任夏坚为总裁,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3][6] 人员履历 - 夏坚历任上海交运股份多部门及多家公司重要职务[9]
交运股份: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7 16:12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7月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1日通过专人送达和邮件方式发送给全体董事 [1] - 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1] - 会议审议并通过全部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 高管人事变动 - 公司总裁杜慧因工作调动原因辞任总裁职务 [2]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后无异议,聘任夏坚为新任总裁,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2] - 相关公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公司总裁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2]
交运股份(600676) -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7-07 15:45
会议信息 - 2025年7月1日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2] - 2025年7月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该会议[2] - 应参与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与7名[2] 人事变动 - 原总裁杜慧因工作调动辞任[3] - 聘任夏坚为公司总裁,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3] - 聘任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3]
交运股份: 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6-27 00:17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6月6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内容包括会议类型、召集人、投票方式、时间地点、网络投票安排等[2] - 会议通知提前15日发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要求[3] - 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系统提供交易系统和互联网双平台[3][5]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 现场会议出席股东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其身份证明及授权文件经律师核查合法有效[4] - 其他参会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聘任律师,资格均符合规定[4] - 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4] 表决程序与结果 - 现场会议审议全部议案后采用现场投票表决,计票监票程序符合《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4] - 网络投票股东资格由交易所系统认证,表决票数与现场投票合并统计,重复投票以首次结果为准[5][6] - 合计203名股东及代表参与表决,全部议案均获审议通过[6] 法律意见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6] - 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未出现股东临时提案情形[6]
交运股份(600676) -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6-26 17:30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6月26日在上海静安召开[3] - 出席股东及代理人203人[3] 股份相关 - 出席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529,851,379股,占比51.5173%[3] 选举情况 - 补选独立董事杨东援得票率99.6408%[4] - 5%以下股东对其议案同意比例96.4266%[4] 人员出席 - 7位董事、3位监事全部出席[5] 表决结果 - 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通过全部议案[6] - 律师见证决议合法有效[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