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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王股份(603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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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花王(603007) -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将被第三次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2025-06-11 00:34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 所持公司股份将被第三次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鉴于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花王股份")持 股 5%以上股东花王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王集团")所持有的 128,745,000 股股份中的 33,573,632 股股份、36,762,491 股股份分别于 2025 年 5 月 13 日、2025 年 6 月 4 日拍卖成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股份尚未完 成变更过户手续,因此,本公告中花王集团所持初始股票数量以变更过户手续完 成前的 128,745,000 股为准。 ●本次将被司法拍卖的股份为花王集团所持有的公司 58,408,877 股股份, 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 45.37%,占公司总股本的 6.66%。前述股份已全部被司 法冻结(轮候冻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第十 四 ...
*ST花王: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将被第三次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0 21:31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ST 花王 公告编号:2025-090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 所持公司股份将被第三次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将被司法拍卖的股份为花王集团所持有的公司 58,408,877 股股份, 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 45.37%,占公司总股本的 6.66%。前述股份已全部被司 法冻结(轮候冻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第十 四条及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次司法拍卖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减 持。 ●花王集团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不 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对公司的资产、财务、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 响,对公司日常的经营管理不会产生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可能涉及竞拍、缴款、 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 ...
*ST花王(603007) -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将被第三次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2025-06-10 20:34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ST 花王 公告编号:2025-090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 所持公司股份将被第三次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鉴于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花王股份")持 股 5%以上股东花王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王集团")所持有的 128,745,000 股股份中的 33,573,632 股股份、36,762,491 股股份分别于 2025 年 5 月 13 日、2025 年 6 月 4 日拍卖成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股份尚未完 成变更过户手续,因此,本公告中花王集团所持初始股票数量以变更过户手续完 成前的 128,745,000 股为准。 ●本次将被司法拍卖的股份为花王集团所持有的公司 58,408,877 股股份, 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 45.37%,占公司总股本的 6.66%。前述股份已全部被司 法冻结(轮候冻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 ...
*ST花王(603007) - 关于重大资产购买事项进展的公告
2025-06-09 00:45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ST 花王 公告编号:2025-089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购买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以支付 现金的方式向 HUANG RAN、孙鑫海、朱超、张同意、张澄、左强、上海咨凡 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徐云峰、芜湖尼威汽车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阕 阕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徽鸠控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芜湖 天使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合计购买其所持有的安徽尼威汽车动力系统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尼威动力")55.5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 尼威动力的控股股东将由 HUANG RAN 变更为上市公司。根据《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5 日披露了《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 预案》。2025 年 3 月 26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花 ...
*ST花王(603007.SH)拟收购尼威动力55.50%股权 进军新能源混合动力汽车金属高压油箱业务领域
智通财经网· 2025-06-06 00:36
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专注于新能源混合动力汽车高压燃油箱系统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具备从产品设 计、测试验证到规模化生产的全套业务体系。随着新能源混合动力汽车市场渗透率稳步提高,标的公司 顺势快速发展,在金属高压油箱市场占据较高份额。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正式进军新能源混合动力汽车金属高压油箱业务领域。本次交易不仅是公 司秉持绿色低碳理念开辟全新增长路径的关键之举,更能有效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实力,筑牢竞争壁垒, 助力上市公司在绿色低碳发展框架下构建更可持续的发展路径,切实保障全体股东的权益,助力公司在 绿色经济蓬勃发展的浪潮中抢占先机,实现跨越式发展。 智通财经APP讯,*ST花王(603007.SH)披露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上市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 买尼威动力55.50%股权。其中,非国资股权部分最终交易价格为6.01亿元,国资股权部分预计交易价格 为6463.45万元。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业务主要集中在城市更新、乡村振兴、生态修复等相关领域,经过多年深耕,已 形成集生态景观规划与设计、生态环境建设与治理、景观养护、文旅运营为一体的生态产业链。受产业 较为传统、高度依赖地方基建投资、竞争激烈且回款 ...
*ST花王(603007) -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2025-06-05 23:34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ST 花王 公告编号:2025-085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 所持公司股份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鉴于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花王股份")持 股 5%以上股东花王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王集团")所持有的 128,745,000 股中的 33,573,632 股股份在 2025 年 5 月 13 日第一次拍卖中成交,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股份尚未完成变更过户手续,因此,本公告中花王集团 所持初始股票数量以变更过户手续完成前的 128,745,000 股为准。 ●本次被司法拍卖的股份为花王集团所持有的公司 95,171,368 股股份,占 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 73.92%,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0.85%。前述股份已全 部被司法冻结(轮候冻结)。 ●本次司法拍卖共两场,花王集团所持有的公司 95,171,368 股股份中的 36,762,491 股股份竞价成功, ...
*ST花王(603007) -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本次重组信息公布前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5-06-05 23:33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以支付 现金的方式向 HUANG RAN、孙鑫海、朱超、张同意、张澄、左强、上海咨凡 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徐云峰、芜湖尼威汽车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阕 阕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徽鸠控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芜湖 天使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合计购买其所持有的安徽尼威汽车动力系统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尼威动力")2,225.6832 万元出资额(占尼威动力注册资本的 55.50%)(以 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尼威动力的控股股东将由 HUANG RAN 变更为上市公司。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本次交易的独 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本次交易信息发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进行了核查, 具体如下: 上市公司本次重组首次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内(即 2025 年 2 月 14 日至 2025 年 3 月 14 日),上市公司股票(603007.SH)、上证指数(000001.SH)、建筑指数 (882129.WI)的累计涨跌幅情况如下: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本次重组信息公布前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ST花王(603007) -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基础上出具的承诺函
2025-06-05 23:33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受上市公司委托, 担任本次重大资产购买项目的独立财务顾问。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独立财务顾 问就本次交易相关事宜进行了尽职调查,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及相关核查意 见,现就相关事宜承诺如下: 1、本独立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 的专业意见与上市公司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2、本独立财务顾问已对上市公司披露的文件进行核查,确信披露文件的内 容和格式符合要求。 3、本独立财务顾问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委托财务顾问出具意见的本次 交易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基础上出具的承诺函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 向 HUANG RAN、孙鑫海、朱超、张同意、张澄、左强、上海咨凡企业发展有限公 司、徐云峰、芜湖尼威汽车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阕阕企业管理合伙 ...
*ST花王(603007) - 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之法律意见书
2025-06-05 23:33
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 之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六月 引 言 致: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花王股份)的委托,作为花王股份支付现金购买安徽尼威 汽车动力系统有限公司 55.5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专项法律顾问,就 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相关法律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 引 | 言 2 | | --- | --- | | 释 | 义 4 | | 正 | 文 7 | | 一、 | 本次交易的方案 7 | | 二、 | 本次交易各方的主体资格 11 | | 三、 | 本次交易的批准和授权 24 | | 四、 | 本次交易相关协议 25 | | 五、 |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 26 | | 六、 | 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53 | | 七、 | 本次交易涉及的债权债务的处理 56 | | 八、 | 上市公司对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 57 | ...
*ST花王(603007) -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核查意见
2025-06-05 23:33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无正文)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本次交易的独 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 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的规定,对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中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的情形,即公司、占本次重组总交易金额比例在百分之二十以上的交易对方, 及上述主体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机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对方的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占本次重组总交易金额比例在百分之二十以下的交 易对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上述主体控制的机构,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 的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经办人员,参与本次交易的其他主体等均不存在 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 不存在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