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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王股份(603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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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花王(603007) - 关于股东被司法拍卖股份完成过户的公告
2026-03-17 18:48
股份变动 - 花王集团128,265,000股已完成过户,480,000股司法拍卖完成过户[2][4][6] - 权益变动后花王集团持股从480,000股降至0股,占比从0.05%降至0.00%[3][6][7] 其他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不影响公司经营,不触及要约收购[3][8] - 司法拍卖股份受让方6个月内不得减持[3][8][9] - 花王集团注册资本35,000万元,肖国强持股89.77%等[6][7] - 司法拍卖分420,000股和60,000股两部分,质押权人不同[5] -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公告发布时间为2026年3月18日[11][14]
*ST花王(603007) - 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实施情况之法律意见书
2026-03-17 18:47
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 实施情况之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经办律师按照中国境内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 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法律意见书涉及的相关材料和问题进行了必 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已得到本次交易相关各方的如下保证: 1、其已向本所提供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其提供的原始书面材料、副 本材料、复印材料、说明承诺函或证明; 2、其提供给本所的文件和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无任何隐瞒、 遗漏、虚假或误导之处;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其均与正本或原件一致。 对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依赖有 关政府部门、本次交易有关各方或其他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出具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上市公司为本次交易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交易必备的法律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提 交审核,并依法对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同意上市公司在其为本次交易所制作的相关文件中按照监管要求引用 本法律意见书的相关内容,但其作上述引用时,不得因引用而导致法律上 ...
*ST花王(603007) - 关于公司仲裁事项进展的公告
2026-03-17 18:45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ST 花王 公告编号:2026-027 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仲裁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公司收到镇江仲裁委员会送达的(2025)镇裁字第 0186 号《裁决 书》,就公司与华中伟业公司之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终局裁决, 现将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案件的基本情况 2018 年,申请人华中伟业公司与公司就网安基地市政道路项目签订了四份 《施工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2019 年,案涉项目网安基地市政道路内环路、 塔西路工程(以下简称"案涉项目")投入使用。2023 年,申请人华中伟业公司 收到公司案涉项目的结算审计确认函。由于公司逾期支付相关款项,申请人华 中伟业公司以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为由向镇江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 《关于公司涉及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相关内容。 二、本次案件的进展情 ...
*ST花王(603007) - 关于召开2025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2026-03-17 18:45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ST 花王 公告编号:2026-030 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 2025 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3 月 25 日(星期三)16: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余雅俊女士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3 月 18 日(星期三)至 3 月 24 日(星期二)16:00 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 securities@syngen-tech.com 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 的问题进行回答。 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 年 3 月 6 日发布公司 2025 年年度 ...
*ST花王(603007) -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累计对外投资的公告
2026-03-17 18:45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ST 花王 公告编号:2026-029 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累计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全资子公司苏州市高新区辰顺浩景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景管理")。 投资金额:公司将以现金方式向顺景管理增资人民币 4,000.00 万元。 本次增资是对全资子公司的增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已于 2026 年 3 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及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累计 对外投资的议案》,本次增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增资是对全资子公司的增资,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 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该事项符合公 ...
*ST花王(603007) -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实施情况报告书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补充国资股权部分)
2026-03-17 18:45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实施情况报告书 之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补充国资股权部分)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1号华贸中心1号写字楼22层) 二〇二六年三月 声明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接受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担任本次 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之独立财务顾问,并出具本独立财 务顾问核查意见。 1 释义 | 在本核查意见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 --- | | 顺景科技/花王股份/上市 | 指 | 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花王生态工程股 | | --- | --- | --- | | 公司/公司 | | 份有限公司) | | 顺景管理 | 指 | 苏州市高新区辰顺浩景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尼威动力/标的公司 | 指 | 安徽尼威汽车动力系统有限公司 | | 上海咨凡 | 指 | 上海咨凡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 | 芜湖尼威 | 指 | 芜湖尼威汽车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上海阕阕 | 指 | 上海阕阕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鸠控资本 | 指 | 安徽鸠控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
*ST花王(603007) - 重大资产购买实施情况报告书(补充国资股权部分)
2026-03-17 18:45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ST花王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 实施情况报告书(补充国资股权部分) 独立财务顾问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1号华贸中心1号写字楼22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顺景科技/花王股份/上市公 | 指 | 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花王生态工程股份 | | --- | --- | --- | | 司/公司 | | 有限公司) | | 顺景管理 | 指 | 苏州市高新区辰顺浩景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尼威动力/标的公司 | 指 | 安徽尼威汽车动力系统有限公司 | | 上海咨凡 | 指 | 上海咨凡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 | 芜湖尼威 | 指 | 芜湖尼威汽车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上海阕阕 | 指 | 上海阕阕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鸠控资本 | 指 | 安徽鸠控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天使基金 | 指 | 芜湖天使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 | 交易对方 | 指 | HUANG RAN、孙鑫海、朱超、张同意、张澄、左强、 上海咨凡、徐云峰、芜湖尼威、上海阕阕、鸠 ...
*ST花王(603007) - 关于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
2026-03-11 19:30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ST 花王 公告编号:2026-026 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涉案的金额:(2026)鄂 0112 民初 916 号案件诉讼请求涉案金额 1,350.87 万元(人民币万元,下同,含工程款的逾期利息,未考虑案件受理费及实现债权 费用等);除前述重要案件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近十二个月内尚未披露的诉讼 和仲裁案件累计涉案金额为 1,618.49 万元(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第三人的案 件,未考虑实现债权费用等)。 近日,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顺景科技") 收到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026)鄂 0112 民初 916 号《应诉通知书》 及《民事起诉状》,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重要案件的基本情况 1、案件各方当事人 原告:江苏华汇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一:中信网安(武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 本次重要案件所处阶段:法院已立案受理,待开庭 本次重要案件上 ...
*ST花王(603007) - 关于公司股票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2026-03-05 19:32
业绩数据 - 2024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非净利润为负,扣无关收入后营收低于3亿[3] - 2025年度利润总额 -20745.03万元,归母净利润 -22806.36万元,扣非 -35894.86万元,营收41020.39万元,扣无关后39345.43万元[5] 风险警示 - 2025年5月6日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021年5月6日起实施其他风险警示,2024年4月30日叠加[3][4] - 已申请撤销退市及其他风险警示,上交所15个交易日内决定,审核不停牌[7] 事项解决 - 2024年12月30日解决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4年度内控缺陷整改完成[5][6] - 立信中联对2024、2025年度财报及内控有效性出标准无保留意见[6][7]
*ST花王(603007) - 并购安徽尼威汽车动力系统有限公司金属燃油箱业务所形成的含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
2026-03-05 19:31
并购信息 - 2025年8月27日顺景管理现金收购尼威动力50.11%股权[16,20] - 并购方为苏州市高新区辰顺浩景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被并购方是安徽尼威汽车动力系统有限公司[9] - 尼威动力100%股权评估值为122,315.00万元,交易价格为120,000.00万元[20] - 并购时尼威动力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与支付对价形成48,132.89万元差异作为商誉列示[21] 财务数据 - 2025年12月31日,安徽尼威汽车动力系统有限公司资产总额68096.30万元,负债总额42503.59万元,净资产25592.71万元,资产负债率62.42%[32] - 2025年度,安徽尼威汽车动力系统有限公司营业收入89910.10万元,营业成本73059.93万元[33] - 2022 - 2025年,安徽尼威汽车动力系统有限公司流动资产从7755.96万元增长至52434.66万元[32] - 2022 - 2025年,安徽尼威汽车动力系统有限公司营业收入从10149.87万元增长至89910.10万元[33] - 2025年安徽尼威汽车动力系统有限公司流动比率146.68%,速动比率125.92%[32] - 2022 - 2025年营业利润分别为387.71万元、1806.29万元、8938.83万元、11887.83万元[34] - 2022 - 2025年净利润分别为425.28万元、1699.22万元、7599.13万元、10162.59万元[34] - 2022 - 2025年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2.91%、28.46%、70.36%、50.76%[34] 资产评估 - 评估结论为1,132,969,000.00元[4] - 评估报告日是2026年03月01日[4] - 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12月31日[18] - 顺景科技合并报表中尼威动力可确指资产组公允价值合计为111,149.00万元[18,19] - 包含商誉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不低于113,296.90万元[18,19] - 含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与可确指资产组公允价值差异额为2,147.90万元[19] - 固定资产公允价值合计8633.87万元,包括构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四类[46] - 在建工程公允价值合计109.46万元,包括土建工程和设备工程两类[46] - 使用权资产公允价值合计3095.22万元,主要是租赁的厂房[47] - 无形资产公允价值合计1636.08万元,包括外购软件及多项专利技术等[47] - 长期待摊费用账面价值合计1627.19万元,为待摊的模具等[47] 其他信息 - 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87689.6101万人民币,股票代码603007[28] - 苏州市高新区辰顺浩景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6000万人民币[29] - 安徽尼威汽车动力系统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010.24万人民币[30] - 截止评估基准日,安徽尼威汽车动力系统有限公司长期投资成本为3000万元,投资两家控股子公司[30] - 安徽尼威汽车动力系统有限公司对常州尼威汽车系统有限公司和金华尼威汽车系统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均为100%[30] - 安徽尼威汽车动力系统有限公司9号厂房面积4800平方米,月租金含税57600元[73] - 安徽尼威汽车动力系统有限公司新厂房1号楼面积6753.01平方米,月租金含税114828.18元[73] - 安徽尼威汽车动力系统有限公司新厂房2号楼面积21217.36平方米,月租金含税298337.30元[73] - 安徽尼威汽车动力系统有限公司新厂房3号楼面积188.68平方米,月租金含税2653.03元[73] - 常州尼威汽车系统有限公司厂房面积11452.80平方米,月租金含税286300元[73] - 金华尼威汽车系统有限公司厂房面积3100平方米,月租金含税55800元[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