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新材(603124)

搜索文档
江南新材: 关于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9 17:35
证券代码:603124 证券简称:江南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0 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度暨 2025 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6月9日(星期一)16:00-17: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30日(星期五)至6月6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 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 zqb@jiangnancopper.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 进行回答。 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5 年 4 月 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4 年度及 2025 年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 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 ...
江南新材(603124) - 关于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5-05-29 16:45
业绩说明会信息 - 公司计划于2025年6月9日16:00 - 17:00举行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2][4][5] - 会议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2][4][5] - 会议方式为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2][3][5] 参与人员及提问 - 参加人员有董事总经理徐一特、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赵一可等[5] - 投资者可在2025年6月9日16:00 - 17:00在线参与[5] - 2025年5月30日至6月6日16:00前可征集提问[2][5] - 提问方式为登录上证路演中心或通过公司邮箱zqb@jiangnancopper.com[2][5] 其他 - 联系人是吴鹏,电话0701 - 6689877,邮箱zqb@jiangnancopper.com[6] - 投资者可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说明会情况及内容[6] - 公司已于2025年4月29日发布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一季度报告[2]
江南新材(603124) -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5-05-26 18:15
证券代码:603124 证券简称:江南新材 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5 年 6 月 1 目录 |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 | | 3 | | | | --- | --- | --- | --- | --- | --- | --- | |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 | | 4 | | | | 议案一:关于《2024 | | |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6 | | | | 议案二:关于《2024 | | |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1 | | | | 议案三:关于《2024 | | |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15 | | | | 议案四:关于 2024 | | |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 | 19 | | | 议案五:关于公司 2024 | | |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20 | | | 议案六:关于董事 2025 | |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21 | | | 议案七:关于监事 2025 | |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23 | | | 议案八:关于 | | | 2 ...
江南新材(603124) -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2025-05-23 17:31
证券代码:603124 证券简称:江南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9 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 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门将建立台账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 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 督 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 ...
江南新材(60312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
2025-05-13 17:47
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 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经理人员 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 简称经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相关规定,特 制定本细则。 第六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 根据上 ...
江南新材(603124)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5月)
2025-05-13 17:47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6] 关联交易审议 - 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股东会审议[11]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2]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2] - 成交价格与交易标的溢价超100%需提供盈利预测报告等[12] 表决回避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4]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应回避,决议须非关联股东半数以上通过[15] 担保与权益放弃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均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7] - 拟部分或全部放弃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公司的同比例增资权或优先受让权按规则确定金额并履行程序[14] 额度与期限 - 关联交易相关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18] - 连续12个月内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交易按累计计算适用制度[20]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应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20] 特殊情况 - 公司单方面获利益且无对价义务交易等9种情况可免按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21] 披露要求 - 关联交易需按类型披露交易对方、标的等内容[21] 独立董事审议 - 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判断前可聘中介出报告[17] 委托理财 - 与关联人委托理财可合理预计投资范围、额度及期限,以额度计算适用规定[17] 累计计算审议 - 关联交易因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仅提交本次并披露前期交易[18] 协议披露 - 已审议通过且执行中主要条款未变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在年报和半年报披露履行情况[20] - 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按协议总金额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无总金额提交股东会[20]
江南新材(603124)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
2025-05-13 17:47
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行为,保证股东依法行使职权,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 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江西江 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 权。 第四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 告: 第三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 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 出现《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 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江西监管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说 ...
江南新材(603124) - 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5月)
2025-05-13 17:47
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 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 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 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 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 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四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危 ...
江南新材(603124) -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
2025-05-13 17:47
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 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公司须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机构承 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委 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 ...
江南新材(603124)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5月)
2025-05-13 17:47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聘用或解聘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4] - 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及监督,每年提交履职评估报告[4][5] - 应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8] - 选聘程序含提议、审查、审议、批准、签约,聘期一年[10] - 选聘方式有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10][11] - 符合要求续聘可不经公开选聘[11] 选聘评价与费用 - 评价要素含审计费用报价,质量管理权重不低于40%[12]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降20%以上需说明情况及原因[14] - 公司和事务所可合理调整审计费用[15] 人员限制与审计要求 - 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会累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4] - 年度审计要求对内控有效性审计并出具报告[18] 改聘与辞聘规定 - 六种情况应改聘,非特定情形第四季度前完成选聘[17][18] - 审计委员会审核改聘提案应了解情况并评价[18] - 改聘时董事会通知前任,股东会允许其陈述意见[18] - 事务所辞聘应向股东会说明公司有无不当情形[18] 监督与资料保存 - 审计委员会监督选聘及审计进展[20] - 发现违规造成严重后果报告董事会处理[20] - 选聘文件资料保存至少10年[20]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