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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新光学: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被动增加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9 00:31
关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被动增加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核心观点 - 公司因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导致总股本减少 控股股东永新光电实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被动从28 99%增加至29 04% 触及权益变动1%整数倍披露要求 [1] -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 不违反承诺且未触发强制要约收购义务 [1] 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 **股本变动**:总股本从111,150,500股减少至110,936,700股 减少213,800股(约0 19%) 因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回购注销 [1][2] - **持股比例变化**:永新光电持股数量保持32,217,250股不变 但因总股本缩减 持股比例从28 99%被动提升至29 04% 增幅0 05个百分点 [1][2] - **法律依据**: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交所相关规则关于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时的披露要求 [2] 控股股东信息 - **股东结构**:永新光电为单一控股股东 无一致行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未披露 [1] - **权益变动方式**:纯被动比例变动 未通过二级市场增持或协议转让等主动行为 [1][2] 其他说明 - **影响评估**:本次变动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或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 - **披露要求**:属于程序性公告 不涉及实质性控制权变化 [1][2]
永新光学(603297) -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被动增加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2025-07-18 18:16
股本变动 - 公司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3] - 总股本由111,150,500股减至110,936,700股[3] - 回购注销于2025年7月17日办理完成[6] 股权比例 - 控股股东永新光电持股数量不变,比例由28.99%增至29.04%[3] 权益变动 - 本次权益变动适用触及1%整数倍情形,不涉披露报告书[3][8] - 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及实控人变化,不影响公司治理与经营[3][7] 公告信息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7月19日[10]
永新光学(603297) -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公告
2025-07-14 19:01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5-028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实施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注销原因:鉴于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 授予激励对象中 4 名激励对象离职,且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公司业 绩考核未达标。由公司对 143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除限售条件的总计 213,800 股股票回购注销。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 回购股份数量 | 注销股份数量 | 注销日期 | | --- | --- | --- | | 213,800股 | 213,800股 | 2025年7月17日 |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1、2024 年 8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办理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授权,同意对本激励计划中原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
永新光学(603297) -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实施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2025-07-14 19:01
激励计划与回购 - 2023年7月4日会议、7月21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6][7] - 2024年8月29日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议案[9] - 2025年4月23 - 24日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注销2023年部分限制性股票议案[9] 回购注销情况 - 1位首次授予、3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离职,回购注销6,200股[11] - 139名激励对象因业绩考核未达标,回购注销207,600股[12] - 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213,800股[12] 利润分配 - 2024年度利润分配以110,936,7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红利8.50元(含税)[13] - 公司现金分红金额为94,296,195.00元(含税)[14] 股本变化 - 回购注销后,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减213,800股,总股本减213,800股[19] 手续与披露 - 本次回购注销将于2025年7月17日完成,后续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等手续[17] - 公司已公告多份文件,履行现阶段信息披露义务[20][21]
永新光学: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0 18:12
公司工商变更 -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和2025年5月20日分别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 的议案》,对公司注册资本及章程条款进行变更 [1] - 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备案,取得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1] - 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1505亿元 [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名称: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法定代表人毛磊 [1] - 住所:浙江省宁波高新区木槿路169号,成立日期1997年2月21日,营业期限长期 [1]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610279184B [1]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包括光学仪器制造与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与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与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 [1] - 许可项目包括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与经营 [1]
永新光学(603297) -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5-07-10 18:00
公司变更 - 2025年4、5月分别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2] - 近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取得新《营业执照》[2] 公司信息 - 变更后注册资本为壹亿壹仟壹佰壹拾伍万零伍佰元[2] - 经营范围包括光学仪器等制造与销售[3] - 许可项目含二、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与经营[3]
永新光学: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券之星· 2025-07-09 00:19
权益变动核心内容 - 曹袁丽萍将其持有的群兴公司25%股权以1美元/股价格转让给曹志欣,交易完成后曹志欣合计持有群兴公司50%股权,曹袁丽萍不再持股[1] -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曹其东、曹袁丽萍及曹志欣变更为曹其东、曹志欣[1] - 群兴公司通过永新光电间接持有上市公司32,217,250股股份,占总股本28.99%[1][3] 交易主体信息 - 信息披露义务人曹志欣为中国香港居民,现任南京尼康江南光学仪器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2] - 曹志欣控制的核心企业包括群兴公司(50%股权)、JS Investment Group Ltd(50%股权)等,涉及投资控股、物业投资等业务[3] - 曹志欣配偶及家族成员控制多家关联企业,主要涉及投资管理、物业投资等领域[4] 交易影响分析 - 本次交易系家庭内部股权结构调整,不改变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永新光电的持股情况[5] - 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曹其东、曹志欣,两人各持群兴公司50%股权[6] -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避免同业竞争和规范关联交易[10][11][12] 后续计划 - 未来12个月内无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的计划[7] - 无调整上市公司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计划[7] - 无修改公司章程或员工聘用政策的计划[8] 交易合规性 - 交易资金为曹志欣自有资金,以现金方式支付[6] - 交易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直系亲属未买卖上市公司股票[14]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禁止情形[14]
永新光学(603297) -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5-07-08 19:17
股权变动 - 曹袁丽萍将群兴公司25%股权以1美元/股转让给曹志欣[11][25][70] - 转让后曹志欣合计持有群兴公司50%股权[11][24][70] -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曹其东、曹袁丽萍及曹志欣变更为曹其东、曹志欣[11][20][24][70] 持股情况 - 群兴公司间接持有上市公司32,217,250股股份,占总股本28.99%[17][24][70] - 群兴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0美元,曹志欣持股50%[17] - 溢倡(上海)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000美元,曹志欣通过群兴有限公司持股25%[17] - 宁波荣晨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000美元,曹志欣通过荣晨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0%[17] 未来展望 - 未来12个月内暂无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等重大计划[36][37][38][39][41][42][43] 其他情况 - 权益变动不影响上市公司独立经营能力[45][46] - 权益变动前控制企业与上市公司不构成同业竞争[46][47] - 权益变动前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交易[48]
永新光学(603297) -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5-07-08 19:17
股权变动 - 曹袁丽萍将群兴公司25.00%股权以1美元/股转让给曹志欣[10][35] - 转让后曹志欣合计持有群兴公司50.00%股权,曹袁丽萍不再持有[10][17][35] -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曹其东、曹志欣[10] 持股情况 - 群兴公司通过永新光电间接持有上市公司32,217,250股,占总股本28.99%[17][35] - 曹其东、曹志欣间接持有的28.99%股份无权利限制[23] 未来展望 -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无增持或处置计划[15][35] 其他 - 前6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直系亲属无买卖永新光学股票情况[25][35]
永新光学(603297) -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2025-07-08 19:17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 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财务顾问 ( 住所 : 浙江 省 杭州 市 西湖 区 天目 山 路 198 号 财通 双 冠大 厦 西楼 ) 三、本财务顾问所依据的有关资料由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信息披露义务人 已作出声明,保证其所提供的所有文件、材料及口头证言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和合法性负责; 四、本财务顾问出具的有关本次权益变动事项的财务顾问意见已提交本财务 顾问公司内部核查机构审查,并同意出具此专业意见;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七月 1 声 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 动报告书》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 公司收购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本财务顾问")按照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本着诚实信用、勤 勉尽责的精神,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情况和资料进行了核查,对信息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