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科技(603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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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阳科技上市募5亿首日涨387% 近3年收现比均低于7成
中国经济网· 2025-06-12 15:29
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12日讯今日,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海阳科技,股票代码:603382.SH)在上交所主板上市。该股开 盘报33.00元,截至收盘报55.97元,涨幅386.70%,成交额12.40亿元,振幅321.74%,换手率85.43%,总市值101.45亿元。 需进一步落实事项: 无。 海阳科技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4,531.29万股,无老股转让,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价格为11.50元/股。公司本次的保荐人(主承 销商)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刘潇、王超。 海阳科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52,109.8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46,067.22万元,公司募集资金净额比原计划少 15,162.98万元。海阳科技2025年6月9日披露的招股书显示,公司拟募集资金61,230.20万元,用于年产10万吨改性高分子新材料项 目(一期)、年产4.5万吨高模低缩涤纶帘子布智能化技改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 总投资 | 募集资金 投入金额 | | --- | --- | --- | --- | | | 年产 10万吨改性高分子新材料项目(一期) | 2 ...
海阳科技陆信才:既做尼龙“领跑者”,更当百年“长跑者”
上海证券报· 2025-06-12 02:38
公司概况 - 海阳科技于6月12日登陆沪市主板,注册地位于江苏泰州,2024年营收超55亿元 [1] - 公司拥有完整的尼龙6系列产品体系,产品销往全球36个国家和地区 [1] - 公司历史可追溯至20世纪70年代,历经国企改制等多次变革 [1][2] 产品与技术 - 尼龙6切片是核心产品,总产能近35万吨,应用于纤维、工程塑料、轮胎等领域 [4] - 尼龙6切片可制成服装、汽车零部件、食品包装等多种终端产品 [4] - 公司拥有35项自主研发与合作研发专利,被评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4] - 开发原位聚合有色切片等差异化产品,帮助下游实现免色母粒添加和免印染 [5] 客户与市场 - 下游客户包括华鼎股份、恒申集团、巴斯夫、恩骅力、玲珑轮胎等知名企业 [4] - 为巴斯夫等国际巨头供货,产品指标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4] 发展战略 - 采用"差异化、高水平、大规模"战略,注重技术研发和先进产能 [3] - 坚持智能化、绿色化生产,打造工业互联网集成应用平台和智能生产车间 [5] - 未来将拓展优质客户、创新差异化产品、扩大高水平产能 [7] 管理与文化 - 企业价值观为"敬业、创新、高效、共赢",管理理念强调持续改进 [6] - 重视人才引进与培养,将人才视为项目成功的关键因素 [6] - 员工信任是公司生存发展的重要基础 [6] 资本运作与未来规划 - 本次IPO募集资金用于建设10万吨改性高分子新材料项目、4.5万吨涤纶帘子布技改项目等 [7] - 目标成为百年企业,未来将聚焦客户拓展、产品创新、智能制造等领域 [7]
海阳科技(603382) - 海阳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主板上市公告书
2025-06-11 10:01
上市信息 - 公司股票于2025年6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证券简称“海阳科技”,代码“603382”[5][25] - 本次发行后总股本为18,125.1368万股,发行股票数量4,531.29万股,占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11][27][63] - 本次发行价格为11.50元/股,对应市盈率分别为9.43倍、9.52倍、12.57倍、12.69倍[12][74] 业绩数据 -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406,715.70万元、411,275.47万元和554,240.53万元[19] -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利润分别为19,972.91万元、16,569.95万元和19,665.45万元,2023年营业利润下滑17.04%,2024年增长18.68%[19] - 2022 - 2024年发行人归母净利润(扣非孰低)合计43,460.10万元,经营现金流净额合计75,151.33万元,营业收入合计1,372,231.70万元[32][33] - 2025年一季度营业收入124471.99万元,较上年同期基本持平;归母净利润3155.81万元,同比增加33.19%[86] - 预计2025年半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变动-14.30%~ -10.66%,归母净利润同比变动-2.05%~10.83%[92] 股权结构 - 公司无控股股东,陆信才等六人是共同实际控制人,发行前合计控制公司45.05%股份[36][37] - 公司通过员工持股平台赣州诚友和赣州锦泽对员工实施股权激励,股份限售期为上市之日起36个月[48][55] - 本次发行结束后、上市前股东户数为63,965户,前十名股东合计持股103,330,523股,占比57.02%[61][62] 募集资金 - 募集资金总额52109.84万元,净额46067.22万元[76][79] - 公司已与相关方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开设4个募集资金专户[94] 未来展望 - 公司拟积极实施募投项目以实现预期效益,推动主业发展[144] - 公司将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完善治理结构,控制经营和管理风险[147] - 公司将完善利润分配机制和投资回报机制,给予投资者合理回报[148]
海阳科技(603382) - 海阳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主板上市公告书提示性公告
2025-06-11 10:01
上市信息 - 公司股票2025年6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1] - 首次公开发行股份4531.29万股,全部为新股[2] - 发行后总股本为18125.1368万股[3] 交易规则 - 新股上市初期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5日后为10%[4] - 上市首日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存在多种风险[10] 发行数据 - 发行价格11.50元/股,对应2024年不同市盈率[6] - 行业最近一月平均静态市盈率23.65倍[7] - 可比公司2024年扣非后平均静态市盈率13.82倍[8] - 公司2024年扣非前后孰低摊薄后静态市盈率12.69倍[9] 流通股情况 - 新股上市初期无限售流通股3552.0860万股,占比19.60%[5]
海阳科技(603382) - 海阳科技公司章程
2025-06-11 10:01
股权结构 - 公司发起设立时总股本为11248.8468万股[12] - 陆信才等多名自然人有相应的认缴注册资本、认购股份及股份比例[13] - 恒申控股集团等多家企业有相应的持股数及占比[16] 资本运作 - 公司可通过公开发行、非公开发行股份等方式增加资本,减少注册资本应按规定程序办理[19]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有特定情形限制及交易方式规定[19][20][21] 股份转让与限制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3] - 公司董事、监事等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25%[23]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特定情形下请求诉讼[30]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需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1]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9]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39] - 董事会收到相关提议后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召开应在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43][4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49]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61] -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2] 董事相关 - 董事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兼任总经理等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总数的二分之一[76][77]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设董事长1人[82] - 特定情形不能担任公司董事[76]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审计等委员会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84] 董事会审批 - 董事会审批交易事项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多种情况[87]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职工代表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103]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记录至少保存10年[104][106]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8]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9]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09] - 公司每年按当年度可分配利润一定比例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不同阶段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有不同占比[109][111] - 调整股利分配政策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13] 其他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15天通知[117][119] - 公司通知以邮件送出,自交付邮局之日起第7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121]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在作出决议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25][126]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29] - 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29]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应在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公告[129][130] - 控股股东指持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表决权足以影响决议的股东[136] - 章程修改事项如需审批须报主管机关批准[134] - 公司、股东等涉及章程纠纷应先协商,不成向法院诉讼[138] - 章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生效[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