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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创物流(603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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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创物流: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2024-12-16 15:49
募资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6666.67万股A股,每股发行价15.32元,募资总额102133.38万元,净额91929.63万元[2] -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募资实际投入44383.33万元,涉及5个项目[2] 项目进展 - 散货船购置项目终止,21748.21万元募资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 - 跨境电商物流分拨中心项目完毕,4371.04万元节余募资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 - 大件运输设备购置项目完毕,12139.25万元节余募资永久补充流动资金[4] - 2024年变更沿海运输集散两用船舶购置项目,拟投入4350万元[4] 专户情况 - 截至2024年12月16日,沿海运输集散两用船舶购置项目专户存储金额为0万元[6] - 监管协议下,专户仅用于该项目,存放募集资金4350万元[8] 协议条款 - 甲方可将专户闲置资金按规定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现金管理[8] - 乙方按月向甲方和丙方出具账户对账单[11] - 丙方有权更换指定保荐代表人,更换时应书面通知相关方[12] - 若乙方未及时出具对账单,甲方应陪同丙方获取[12] - 乙方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等情况,甲方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13] - 丙方发现甲乙未履约应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14] - 协议自签署生效至专户资金用于项目划出且督导期结束或专户销户[15] - 违约方应承担责任并赔偿守约方损失[16] - 协议争议先协商,协商不成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17]
中创物流: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12-09 17:23
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创物流)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中华人 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 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现行有效的《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召开的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 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 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 2. 公司 2024 年 11 月 23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 ...
中创物流: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2-09 17:23
参会情况 - 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194人[4] - 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251,666,670股[4]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72.5961%[4] 议案表决 - 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议案,A股同意票251,432,750,比例99.9070%[7] - 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议案,A股同意票251,528,130,比例99.9449%[8] - 5%以下股东对变更募投项目议案同意票13,300,420,比例98.2716%[10] 人员出席 -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9] -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9] 其他 - 股东大会见证律所是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11] - 股东大会召集等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11]
None: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加2024年青岛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20241128
2024-11-22 17:05
关键要点 1. 公司信息 * **公司名称**: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证券代码**:603967 * **证券简称**:中创物流 * **公告编号**:2024-049 [1] 2. 公告目的 *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 [2] 3. 活动信息 * **活动名称**:2024 年青岛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 * **主办方**:青岛证监局、青岛市上市公司协会 * **活动时间**:2024 年 11 月 28 日(周四)15:00-17:00 * **参与方式**:投资者可登录中国证券报中证网(https://www.cs.com.cn)参与 [2] 4. 活动内容 * 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楚旭日先生将以在线交流形式就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注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 [2] 5. 公告日期 * 2024 年 11 月 23 日 [4]
中创物流(603967) -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加2024年青岛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2024-11-22 16:35
活动相关 - 中创物流将参加2024年青岛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2] - 活动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2] - 活动时间为2024年11月28日15:00 - 17:00[2] 人员相关 - 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楚旭日先生将在线与投资者交流[2] 交流内容相关 - 交流内容包括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注的问题[2] 公告相关 -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 - 特此公告[3] 日期相关 - 公告日期为2024年11月23日[4]
中创物流: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决策制度(2024年12月修订)
2024-11-22 15:37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 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保证公司财务安全和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下称"民法典")《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信誉为任何其他单位或 个人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事宜。具体种类包括借款担保、 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遵守下列基本原则: (一) 遵守《公司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并符合《公 司章程》有关对外担保的规定; (二) 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保 ...
中创物流: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4年11月修订)
2024-11-22 15:37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的管理, 促进子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维护股东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中 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据总体战略规划、经营结构调整及业 务发展需要而依法设立的由公司投资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的控股子公司。 第六条 子公司应遵循本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其他内部控制制度,根据自身 经营特点和环境条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以保证本制度的贯彻和执行。子公司 同时控股其他公司的,应参照本制度的要求逐层建立对其子公司的管理制度,并 接受公司的监督。 第七条 公司委派到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制度的有效执 行负责。公司各职能部门应依照本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及时、有效地对子公司 做好管理、指导、监督等工作。 第二章 规范管理 第八条 子公司应当依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的法 人治理结构和运作制度。子公司基本管理制 ...
中创物流: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4年12月修订)
2024-11-22 15:35
募集资金检查与通知 - 监审部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3] - 1次或12个月内累计支取超5000万元且达净额20%,通知保荐人等[6] 协议终止与项目论证 - 银行3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公司可终止协议注销专户[7] - 募投项目搁置超1年或投入未达计划50%,需重新论证[11] 资金使用期限 - 闲置资金投资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且不长于授权期限[13] - 闲置资金补流单次不超12个月[13] 超募资金使用 - 超募资金12个月内补流和还贷不超总额30%[15] 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项目节余低于100万或5%,年报披露免特定程序[16] - 全部完成后节余低于500万或5%,定期报告披露免程序[18] - 全部完成后节余超净额10%,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18] - 全部完成后节余低于净额10%,经董事会审议[18] 资金用途变更 - 改变招股书资金用途,经董事会等同意[20] - 仅变更地点或主体在公司及子公司间,董事会审议公告[20] 项目进展核查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并公告报告[25] - 保荐人等每半年现场调查资金存放使用情况[25] - 年度结束,保荐人等出具资金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25]
中创物流: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12月修订)
2024-11-22 15:35
交易审议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董事会审议[3]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3]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3]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3]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3]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3]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需经相关程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6] - 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经相关程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6] 董事会会议召集 - 十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东提议等七种情形董事长应10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9]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股东可向董事会提案[12]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两次,由董事长召集[19] 会议通知与变更 - 董事会定期会议需提前十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两日通知,紧急情况不受此限[15] - 董事会定期会议变更时间、地点等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三日发书面通知,不足三日会议顺延或需全体与会董事认可[18] - 董事会临时会议变更时间、地点等需事先取得全体与会董事认可并记录[19] 会议召开与表决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9] - 公司担保事项决议,除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外,还需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9]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2] - 董事委托他人出席需书面载明相关事项,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委托[17][19] - 董事会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每名董事一票表决权[22]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等可要求暂缓表决[24] 会议记录与保管 - 董事会会议文字资料保管期限不少于十年[27] - 董事会秘书需在会议结束后三日内整理完会议记录[28] - 董事应在收到会议记录后三日内签字并送达公司[28] -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包含会议召开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等内容[27,33] -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载明决议事项表决结果(同意、反对或弃权票数)[33] 决议执行与监督 - 董事会决议由执行人负责组织执行和落实并向董事长汇报[30] - 董事长应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并检查实施情况[30] - 董事会秘书要及时向董事长汇报决议执行情况[30] 规则生效与解释 - 本规则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32]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2]
中创物流: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1-22 15:35
证券代码:603967 证券简称:中创物流 公告编号:2024-045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11 月 23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创物流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及保荐机构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部分业务顺利开展,公司拟将可以对外担保范围增加参股公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 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以 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已于会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和会议资料。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9 人,实际参会董 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李松青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