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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智航(688277)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12月)
2025-12-12 21:33
关联人定义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属于关联人[4]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且占比0.1%以上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披露[10] - 重大关联交易超3000万且占比1%以上,除董事会还需股东会审议[10] - 为关联人担保需特定程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低于标准关联交易由总经理审议决定[11] 日常关联交易 - 日常关联交易可预计年度金额,超预计重新履行程序披露[13] - 协议期限超3年每3年重新履行程序披露[13] 审议要求 - 达到披露标准关联交易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4]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14] 关联董事股东 - 公司关联董事指六种情形之一的董事[18] - 公司关联股东指八种情形之一的股东[19] 办法说明 - “以上”等含本数,“超过”等不含本数[19] - 办法依有关规定执行,由董事会解释,股东会通过生效[19]
天智航(688277)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12 21:33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符合情形应2个月内召开[2]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6] - 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7] - 审计委员会同意后5日内发召开通知[8] 提案与通知 - 1%以上股份股东可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2]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20日前、临时股东会15日前公告通知[12] 会议相关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5]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提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原因[15] - 现场会议地点变更,提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原因[17] - 网络或其他投票开始不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不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8] 决议规则 - 关联交易普通决议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3] - 超比例买入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5] - 特定情况采用累积投票制[25]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28] - 派现等提案2个月内实施[28] - 股东60日内可请求撤销违法违规决议[29] - 判决前执行决议,确保公司运作[30] - 判决后履行披露义务并配合执行[30] - 更正前期事项及时处理并披露[30] - 决议由董事会组织、管理层承办,审计由审计委员会实施[32] - 规则由董事会拟定,股东会批准生效[34] - 规则由董事会解释[34]
天智航(68827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21:33
第一条为加强对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 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的管理。 第三条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 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上述人员从事融资融券 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 ...
天智航(688277) -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12月)
2025-12-12 21:33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投资管理,规范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 数量的货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 进行的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 资。 (一)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 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包括股票、债券、基金、银行理财产品等; (二)长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 现的各种投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 于下列类型: (1)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2)公司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及自然人成立合资、合作 公司; 1 (3)参股、并购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 ...
天智航(688277)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12月)
2025-12-12 21:33
募投项目管理 - 募投项目搁置超1年或超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50%需重新论证可行性[11] -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或仅地点变更,董事会决议后2日披露[22] - 拟变更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提交董事会审议后2日公告[24][26] 资金使用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可在募资到账6个月内置换[13]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十二个月[13]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期限最长12个月[15] - 超募资金应在同一批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使用计划[17]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1000万可免于特定程序,年报披露使用情况[19] 审议与公告要求 - 置换、补充流动资金事项需经董事会审议,保荐或独董发表意见,会后2日公告[13][15] - 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经董事会审议、保荐或独董发表意见后2日公告[18] 核查与报告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进展,编制、审议并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2日公告[26][27] - 年度审计时,会计师对募集资金情况出具鉴证报告,与年报一并披露[27] - 保荐或独董至少每半年现场核查一次募集资金情况[27]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保荐或独董对年度募集资金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与年报一并披露[27] - 董事会在《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中披露保荐专项核查和会计师鉴证报告结论性意见[28] 其他 - 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修改或补充须经董事会审议[30] - 募投项目通过子公司或公司控制企业实施适用本办法[30]
天智航(68827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21:33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约 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公 司创造更好的经济效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以及《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 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对象为公司全体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 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书、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的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总体薪酬水平与公司经营规模、经营业绩相匹配原则; (二)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总体薪酬水平与承担的管理责 任、权限相对应; (三)与公司长远发展相结合的原则,总体薪酬水平与公司持续 ...
天智航(688277)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21:33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应具备较丰富的 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本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 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 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在 ...
天智航(688277)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12 21:33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开两次会,定期会议提前10日通知,临时提前5日书面通知[4][5] - 特定情况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5][6]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才可举行[7] 委托与表决 - 董事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一人不超两名[8][9] - 表决一人一票,有多种表决方式[13] - 特定情况会议应暂缓表决[13] 决议规则 - 董事会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担保事项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5] - 董事回避时,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决议需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15] 会议记录与档案 - 董事会会议需有记录和决议,与会董事签字确认[17] - 秘书安排记录,含会议日期等内容[19] - 会议档案保存10年以上[19] 后续执行 - 决议或提请股东会批准,或交总经理执行[22]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检查情况[22] 规则说明 - 规则由董事会制订报股东会批准生效[24] - 未尽事宜按法规和章程执行,以现行规定为准[24]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4]
天智航(688277)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21:33
选聘流程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2] - 竞争性谈判和邀请招标需邀请2家以上(含2家)事务所[8] - 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工作[18] 评价与定价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不高于15%[11] - 除单一选聘外,以审计费用报价平均值为基准价计算得分[12] - 审计费用降20%以上(含20%)需说明金额等情况及原因[12]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2] - 承担首次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期限不超2年[13] 合同与保存 - 与会计师事务所签1年期《审计业务约定书》,可续聘[14]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起至少10年[15] 续聘与改聘 - 审计委员会达成肯定意见续聘,否定意见改聘[18] - 改聘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20] - 改聘公告需详细披露多项情况[20] 监督与处理 - 审计委员会每年披露履职及监督报告[18] - 审计委员会对选聘多方面监督检查[22] - 发现违规严重后果报告董事会处理[23] - 情节严重的事务所经股东会决议不再被选聘[23]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28]
天智航(688277)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21:33
制度适用范围 -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及控股子公司[4] 信息披露规则 - 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5] - 信息不确定或临时商业秘密可暂缓披露[5] - 特定情形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6] 申请与审批 - 暂缓、豁免申请需董秘审核、董事长审批[8] 其他规定 - 资料保管期限十年[8] - 军工保密需总经理签字确认[8] - 原因消除及时披露[9] - 违规追究责任[9]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施行[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