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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迅股份(688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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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对孩子王、千里科技、四方精创、臻驱科技等15家企业出具补充材料要求
梧桐树下V· 2026-02-02 10:06
文章核心观点 证监会近期对15家计划境外发行上市的企业出具了补充材料要求,监管关注点高度集中在股权架构合规性、控制权稳定性、业务资质与外商投资准入、数据安全与AI业务披露、以及历史沿革的合法合规性等方面,反映出当前中资企业境外上市面临的严格、全面且细致的备案审查环境 [1][2][3][4][20][33] 按公司分类的监管关注要点总结 孩子王 - 需说明增值电信业务的起始时间、具体内容、持证情况及外资持股比例上限,并论证上市后持续符合外商投资准入政策的依据 [1][5] - 要求以通俗易懂语言详述业务模式及AI大模型的具体应用场景和功能 [6] - 需说明全额行使超额配售权后的预计募集资金量 [7] 千里科技 - 需说明境外子公司设立涉及的境外投资备案程序履行情况及合规性 [8] - 需说明力帆控股与奔驰数字技术协议股份过户手续办理进展及上交所合规性确认情况 [1][9] - 需详述业务模式及涉及AI大模型、AI辅助驾驶系统的具体情况,并说明是否涉及获取和使用地理信息数据 [9] - 需说明经营范围中多项业务(如数据处理、房地产、咨询等)的实际开展情况、资质许可及是否涉及外资准入限制 [9] - 需说明公司及境内子公司诉讼案件最新进展、是否构成上市障碍,并详细披露产品运营、用户信息规模及数据安全措施 [10] - 需对照《试行办法》第八条,说明是否存在境外发行上市禁止性情形 [11] 中坚科技 - 需结合股票质押原因、相关主体偿债能力,说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是否可能导致控制权变化及是否构成上市禁止性情形 [12] - 需严格按照监管指引要求,补充说明公司实际控制人情况 [12] 龙迅股份 - 要求备案材料与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发行方案的内容保持一致,并对照监管指引说明本次发行方案 [13] 南京擎天 - 需说明备案材料中控股股东认定结果不一致的原因及认定标准,并就认定情况出具结论性意见 [14] - 要求完善发行上市方案说明,解释备案材料与招股说明书内容不一致的原因,并说明重大诉讼的具体情况及审理进展 [1][14] - 需说明下属公司广告、数据处理等业务的开展情况、资质许可,并就业务是否涉及外资限制或禁止领域出具结论性意见 [14] - 需详述业务是否涉及AI大模型,包括应用场景和具体功能 [15] - 需说明是否开发运营网站、APP等产品,披露向第三方提供信息内容的类型、安全措施、用户信息规模及数据安全安排 [15][16] - 需说明拟参与“全流通”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瑕疵 [17] 四方精创 - 需说明募集资金是否涉及境内外募投项目及相关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履行情况 [18] - 需对照监管指引要求,说明发行人境外经营总体情况 [19] 曦华科技 - 需说明备案材料中控股股东认定结果不一致的原因及认定标准,并就认定情况出具结论性意见 [21] - 需说明最近12个月内新增股东入股价格的定价依据、公允性、差异原因及税费缴纳情况,并就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出具结论性意见 [21] - 需说明员工持股平台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进展情况 [22] - 需说明拟参与“全流通”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瑕疵 [23] 臻驱科技 - 需说明沈捷、瞿博委托他人代持股份的合规性,是否存在违反竞业协议情形 [1][24] - 需列表说明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价格、定价依据,解释价格差异、零对价转让、约定与实际支付价格不一致的合理性,并就历次股权变动是否合法合规出具结论性意见 [2][24] - 需说明沈捷及其控制主体合计控制超30%表决权是否应按控股股东要求核查,以及特殊股东权利安排对控制权的影响 [25] - 需说明股权激励是否存在外部人员、离职人员及顾问,并就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出具结论性意见 [25] - 需说明境外子公司涉及的境外投资、外汇登记等监管程序履行情况及合规性,并说明计划在欧洲及东南亚的投资是否涉及具体境外募投项目及需履行的程序 [25] - 需说明经营范围涉及数据处理、半导体等业务的开展情况及纳入必要性,并按照监管指引说明重大诉讼、仲裁情况 [25] - 需说明国有股东办理国有股标识进展、拟参与“全流通”股份的权利状况,以及经营范围是否涉及外资禁止或限制领域 [26] 极视角 - 需说明最近12个月内新增股东入股原因、价格合理性及差异原因,是否存在入股对价异常、利益输送等情形 [27] - 需说明国有股东办理国有股标识进展情况 [28] - 需说明在行使超额配售权的情况下,本次发行上市后是否存在可能影响控制权的情形 [29] - 需说明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离职员工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进展,并就激励计划实施是否合法合规出具结论性意见 [29] - 需说明业务涉及AI大模型的具体情况,是否完成相关大模型备案 [30] - 需说明是否开发运营网站、APP等产品,披露信息内容提供类型、安全措施、用户信息规模及数据安全安排 [30] - 需说明前期A股上市辅导备案具体情况、是否计划继续推进A股上市及相关安排 [31] - 需说明青岛天路利洋已不再持股仍申请“全流通”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股份代持情形 [31] - 需说明拟参与“全流通”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瑕疵 [32] 凌科药业 - 需说明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价格、定价依据,解释0元对价公允性、价格差异原因,并就设立及历次股权变动是否合法合规出具结论性意见 [34] - 需结合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情况说明无控股股东的认定依据,并按要求对股东进行穿透、说明关联股东合计持股比例及股东人数计算方式 [34] - 需说明提交备案申请前12个月内新增股东入股价格的定价依据、与同期增资定价差异原因及合理性,以及相关所得税缴纳情况 [34] - 需说明经营范围是否涉及人体干细胞、药物临床试验等业务,实际开展情况、资质许可,以及是否涉及外资限制或禁止领域 [35] - 需说明设立境外子公司涉及的境外投资、外汇登记等监管程序履行情况及合规性 [35] - 要求备案报告与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发行数量上限的内容保持一致,如不一致需提供修改后文件并更新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36] - 需核查并说明产品研发及经营等活动是否需要履行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相关监管程序并符合规定 [36] - 需说明拟参与“全流通”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瑕疵 [37] 达峰园艺 - 需说明选择在开曼新设上市主体并进行股权重组的原因及必要性 [2][38] - 需说明在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履行外商投资信息报告义务及办理FDI外汇登记手续 [2][38] - 需说明CSW HK委托他人代持股权的原因、合法合规性、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是否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持股的主体 [2][38] - 需就股权架构搭建过程符合当时有效的外汇、境外投资、外商投资、税务等监管规定出具结论性意见 [2][38] - 需说明最近12个月新增股东的入股价格是否公允合理、是否存在利益输送 [38] - 需说明股份期权计划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并核查历史沿革中是否存在股权代持 [38] - 需说明市场调查与客户需求收集的具体展业情况,包括主体、方式、区域及信息类型 [39] - 需按照监管指引说明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情况,并就主要境内运营实体历次股权变动是否合法合规出具结论性意见 [39] 诚益生物 - 需说明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履行37号文外汇登记,境内机构股东是否履行对外投资监管程序 [40] - 需说明红筹架构搭建中收购境内主体的交易对价、定价依据、税费缴纳等情况是否符合规定 [40] - 需说明境内运营主体历史上涉及减资的交易对价、定价依据、决策程序及税费缴纳情况,是否存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 [40][41] - 需就股权架构搭建及返程并购过程符合当时有效的外汇、境外投资、外商投资、税务等监管规定出具结论性意见 [40] - 需说明杭州阿斯利康中金与AstraZeneca UK Limited的持股比例是否应合并计算,是否应按5%以上股东标准对前者进行核查 [3][41] - 需说明特殊股东权利中董事及观察员选任权的具体安排是否影响控制权认定,如上市前后控制权变化需充分说明 [3][41] - 需核查历史沿革中是否存在股份代持,并说明最近12个月内新增股东入股价格是否公允、合理,是否存在利益输送 [41] - 需说明股权激励中的境内自然人是否办理外汇登记,说明顾问参与股权激励的情况,并就激励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出具结论性意见 [41] - 需结合专利使用情况说明业务是否涉及《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2024年版)》领域 [42] - 需按照监管指引说明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情况,并就境内运营实体设立及历次股权变动是否合法合规出具结论性意见 [42] 潮州三环 - 要求备案材料与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发行方案的内容保持一致,并对照监管指引说明本次发行方案 [43] - 需说明募集资金具体用途以及境内外用途比例,及相关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履行情况 [43] - 需说明设立境外子公司涉及的境外投资、外汇登记等监管程序履行情况及合规性 [43] 奥迪威 - 需说明下属公司经营范围包含“技术进出口”的相关业务开展情况及其合规性 [44] - 需说明本次募集资金用途涉及的境外投资是否已履行相关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 [45] - 需说明公司及下属公司经营范围和实际业务是否涉及《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2024年版)》外资禁止或限制准入领域 [45] 礼邦医药 - 需按照监管指引要求,参照对控股股东及实控人的要求,补充说明第一大股东及有重大影响的股东情况 [46] - 需参照对控股股东及实控人的要求,补充说明第一大股东及有重大影响的股东是否存在《试行办法》第八条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46] - 需补充说明公司及所有下属企业是否存在境外发行上市禁止性情形 [46] - 需说明前期在江苏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详细情况及终止挂牌原因,是否计划继续推进A股上市 [46] - 需补充说明主要股东上层投资人中境外企业、境外基金停止穿透的原因、具体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境内主体、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 [3][46] - 需说明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价格、定价依据,是否存在入股对价异常、利益输送,并就设立及历次股权变动是否合法合规出具结论性意见 [47] - 需说明股权架构调整过程中历次减资的原因、对价支付情况,是否涉及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并说明决策程序及税费缴纳情况 [47] - 需说明股份回购对价、定价依据及被回购方所得税缴纳情况 [47] - 需说明取得境内运营实体的交易对价、定价依据、支付手段、期限、定价公允性,以及相关转让方纳税申报义务履行情况 [47] - 需说明拟参与“全流通”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瑕疵 [48] - 需说明员工持股计划中外部人员授予价格低于内部员工的原因及合理性,并就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激励计划是否合法合规出具结论性意见 [48]
先正达:加速布局全球级研发中心和制造工厂
新浪财经· 2026-01-31 16:13
公司战略布局 - 公司将全球领先的植保研发中心落地上海,并在江苏南通同步建设高标准制剂与工程化平台,旨在贯通中国植保领域从研发到应用的产业链条[1] - 公司通过构建“上海研发”与“南通制造”双核心,将全球创新链的关键节点深植于中国,是其作为全球化企业的一次重要战略布局[3] 研发中心建设 - 先正达集团全球植保中国创新中心在上海金山区启动建设,定位为集团全球植保研发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现有的瑞士、英国创新中心互补协同[1] - 该中心计划于2027年12月完成工程建设,并于2028年投入运营,将建设研发实验楼、科研温室,形成从基础研究到模拟田间环境验证的完整研发体系[1] - 投入运营后,研发团队将分阶段发展,逐步形成一支覆盖化学、生物制剂、生物科学、产品技术与工程等关键领域的团队[1] 制造基地投资 - 公司在江苏南通打造一座总投资约6.8亿元人民币的全球制剂生产标杆基地——先正达南通植保制剂新工厂[2] - 新基地于2026年1月24日正式投产运行,全面达产后可形成超过2万吨高附加值植保产品产能[2] - 该工厂对标全球最高工程标准,系统引入符合国际顶尖标准的生产工艺与高度自动化装备,是集团“在中国为全球”战略的重要工程化支点[2] 市场定位与角色 - 公司认为中国在作物类型、种植制度和病虫害复杂性方面独具特点,中国创新中心的目标不仅是全球技术的重要市场与应用地,更要成为承担差异化研发任务与能力扩展的关键节点[1] - 公司将中国创新中心与瑞士、英国中心并列,旨在让全球最前沿的植保技术在中国农业最复杂的应用场景中得到系统验证和再创新[1] - 中国复杂多样的田间环境为技术和产品创新提供了绝佳土壤,由此形成的绿色植保方案可反哺全球,公司希望汇聚“中国智慧”为全球农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方案[3] 技术应用与成效 - 南通新工厂的工程能力已直接赋能精准农业,例如专为无人机飞防研发的“翼选”增效剂,通过剂型创新使作业效率提升约30%[2] - 公司认为,只有当一项技术能在中国多样的田间环境中持续表现卓越,它才真正具有生命力和推广价值[3] 行业趋势 - 公司的战略布局折射出中国农业正以其庞大的市场、复杂的需求和升级的产业生态,从全球创新的“应用场”稳步迈向重要的“创新源”[3]
新股消息 | 龙迅股份拟港股上市 中国证监会要求补充说明发行方案
智通财经网· 2026-01-30 19:46
智通财经APP获悉,中国证监会发布《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2026年1月26日—2026年1月30 日)》。中国证监会国际司共对6家企业出具补充材料要求,其中,要求龙迅股份(688486.SH)对照《监 管规则适用指引——境外发行上市类第2号》要求说明本次发行方案。据港交所12月22日披露,龙迅半 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龙迅股份)向港交所主板提交上市申请,中信建投国际为独家保荐人。 备案材料与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发行方案相关内容应保持一致,请对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境外发行 上市类第2号》要求说明本次发行方案。 中国证监会请龙迅股份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
新股消息 | 龙迅股份(688486.SH)拟港股上市 中国证监会要求补充说明发行方案
智通财经· 2026-01-30 19:44
中国证监会请龙迅股份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备案材料与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发行方案相关内容应保持一致,请对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境外发行 上市类第2号》要求说明本次发行方案。 智通财经APP获悉,中国证监会发布《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2026年1月26日—2026年1月30 日)》。中国证监会国际司共对6家企业出具补充材料要求,其中,要求龙迅股份(688486.SH)对照《监 管规则适用指引——境外发行上市类第2号》要求说明本次发行方案。据港交所12月22日披露,龙迅半 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龙迅股份)向港交所主板提交上市申请,中信建投国际为独家保荐人。 ...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6-01-28 03:34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名称:高清视频桥接及处理芯片开发和产业化项目 ● 本次节余金额为6,061.07万元,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6,061.07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 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证券代码:688486 证券简称:龙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2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三、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鉴于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龙迅股份")募投项目"高清视频桥接及处 理芯片开发和产业化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于2026年1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高清视频桥接及处理芯片开发和产业化项目" ...
龙迅股份(688486)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6-01-27 20:16
业绩总结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17314716 股,每股 64.76 元,募资 112130.10 万元,净额 103028.10 万元,超募 7233.03 万元[1] 项目情况 - 募投项目总投资 100499.07 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 95795.07 万元[4] - “高清视频桥接及处理芯片开发和产业化项目”拟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结项[4] 资金情况 - 该项目募资承诺使用 25745.06 万元,实际使用 19774.39 万元,尚需支付 1009.84 万元,节余 6061.07 万元[5] - 公司拟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尚需支付款项存专用账户[8] 决策进展 - 2026 年 1 月 27 日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同意项目结项及补充流动资金[9][11] - 保荐机构认为该事项合规,无异议[12]
龙迅股份(688486)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6-01-27 20:16
业绩总结 - 2023年首次公开发行1,731.4716万股,每股发行价64.76元,募集资金总额112,130.10万元,净额103,028.10万元[4][6] 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 - 高清视频桥接及处理芯片开发和产业化项目累计投入进度64.44%,预计2025年12月达预定可使用状态[6] - 高速信号传输芯片开发和产业化项目累计投入进度22.79%,预计2026年12月达预定可使用状态[6] - 研发中心升级项目累计投入进度11.27%,预计2026年3月达预定可使用状态[6] 其他新策略 - 公司拟用最高7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可滚动使用[2] -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83,400.00万元,占最近一年净资产58.25%,占净利润577.52%[15] - 募集资金总投资84,000.00万元,已用70,000.00万元,未用14,000.00万元[15] - 2026年1月27日董事会同意最高7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期限12个月[17] - 2025年2月27日董事会、监事会同意最高84,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期限不超12个月[13] - 公司按决策、执行、监督分离原则健全现金管理审批和执行程序[19] - 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20] - 财务部人员分析跟踪投资产品,发现风险采取保全措施[20] - 独立董事等有权监督检查资金使用,内部审计机构检查产品并报告[20] - 现金管理提高资金效率,不影响项目和主业,可获投资回报[21] - 现金管理经审议通过,履行审批程序[22] - 保荐机构对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23] 风险提示 - 公司投资受市场波动影响,将适时适量介入降低风险[18]
龙迅股份(688486) - 龙迅股份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6-01-27 20:15
资金募集 - 2023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1731.4716万股,每股发行价64.76元,募集资金总额112130.10万元,净额103028.10万元,超募资金7233.03万元[7][9] 项目投入 - 截至2025年6月30日,高清视频桥接及处理芯片开发和产业化项目累计投入进度64.44%,高速信号传输芯片开发和产业化项目为22.79%,研发中心升级项目为11.27%[10] 现金管理 - 拟使用不超7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12个月[2][5][15] - 最近12个月结构性存款实际投入324900.00万元,实际收回本金333300.00万元,收益1905.18万元,未收回本金70000.00万元[13] - 最近12个月普通大额存单实际收回本金5000.00万元,收益185.61万元;通知存款实际投入和收回本金均为5000.00万元,收益0.73万元[13] - 最近12个月内现金管理合计收益2091.52万元,未收回本金70000.00万元[13] -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83400.00万元,占最近一年净资产的58.25%,占最近一年净利润的577.52%[13] - 2025年曾审议通过使用不超8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12个月[13] - 目前已使用投资额度70000.00万元,尚未使用14000.00万元[13] - 2026年1月27日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14][15] - 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投资收益可能受市场波动影响[16] 管理措施 - 按相关规定办理现金管理业务,按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原则建立健全审批和执行程序[17][18] - 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产品发行主体,财务部人员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情况[18] - 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监督检查资金使用情况,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全面检查并报告[18] 其他说明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不影响投资项目及主营业务,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将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19] - 保荐机构对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20][21]
龙迅股份(688486) - 龙迅股份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6-01-27 20:15
募资情况 - 2023年2月14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资11.213010亿元,净额10.302810亿元[2][3] - 发行1731.4716万股,每股发行价64.76元[3] 募投项目 - 高清视频桥接及处理芯片项目2025年12月31日结项[6] - 该项目承诺用资2.574506亿元,实投1.977439亿元[7] - 项目节余6061.07万元拟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7]
龙迅股份(688486) - 龙迅股份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6-01-27 20:15
资金使用 - 公司拟用不超50,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3][5][9] - 资金源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经营[6] 投资安排 - 投资低风险、流动性好理财产品,如结构性存款等[2][7][9] - 投资期限自2026年1月27日起12个月内有效[8][9] 决策实施 - 2026年1月27日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股东会审议[3][9] - 授权总经理决策,财务部门实施[7] 风险管控 - 投资有市场波动系统性风险[11] - 风控措施含选安全产品、跟踪净值等[12] 影响核算 - 现金管理不影响日常经营,利于提高资金效率和收益[13] - 公司按相关会计准则核算及列报[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