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川物联(688528)

搜索文档
秦川物联: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以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23 22:18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公司取消监事会设置,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1] - 修订公司章程,将"股东大会"修改为"股东会",不再逐一单独列示修订内容 [2] - 修订多项内部治理制度,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 [3] 公司章程修订内容 - 公司章程第一条修订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合法权益 [5] - 法定代表人相关规定修订,明确辞任后30日内需确定新法定代表人 [6] - 股份发行原则修订为公开、公平、公正,同类股份具有同等权利 [9] - 公司股份总数保持16,800万股不变,全部为普通股 [9] - 修订公司增加资本的方式,新增非公开发行股份选项 [11]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权利修订包括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名册等文件的权利 [17] - 明确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的条件和程序 [18] - 修订股东会决议无效和撤销的情形及程序 [19] - 股东义务修订包括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 [24] 董事会职能调整 - 董事会成员调整为5至9名,独立董事不少于三分之一 [46] - 董事会职权修订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等 [47] - 明确董事会审批权限,包括对外投资、资产处置等事项 [48] - 董事长职权修订包括主持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等 [50] 高级管理人员规定 - 总经理职权修订包括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 [52] -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造成损害的责任规定 [5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保密义务期限延长至两年 [44]
秦川物联: 防范控股股东、实控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2025年7月)
证券之星· 2025-07-23 22:18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核心观点 - 公司建立长效机制防范控股股东、实控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涵盖经营性及非经营性资金往来[1][2] - 明确禁止通过关联交易、垫付费用、拆借资金等12类资金占用形式[3][6] - 要求定期审计资金往来,异常情况需立即披露并启动追偿程序[7][8][16] 资金占用定义与分类 - **经营性资金占用**:通过采购、销售、劳务等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1]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包括垫付工资福利、拆借资金、代偿债务等10类情形,强调不得以"期间占用、期末偿还"等形式变相占用[2][6] 防范措施与执行机制 - 关联交易需履行审议程序,明确结算期限,禁止变相财务资助[5] - 内部审计部门每半年核查资金往来,审计委员会可引入中介机构协助[8][9] - 闲置资产提供给关联方使用时需签订协议并收取合理费用[11] 责任追究与违规处理 - 董事及高管对资金安全负直接责任,违规者需赔偿损失并可能被罢免[13][18] - 非经营性占用原则上需现金清偿,以资抵债需满足资产属同一业务体系、经评估公告等4项条件[17][8] - 发生资金占用时董事会应立即采取诉讼、财产保全等措施[16] 制度效力与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子公司,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上位规定为准[1][20] - 解释权归董事会,未尽事宜按《公司章程》及监管规定执行[21][23]
秦川物联: 公司章程(2025年7月)
证券之星· 2025-07-23 22:18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Chengdu Qinchuan IoT Technology Co Ltd [4] - 成立于2020年7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首次公开发行4200万股普通股 [3] - 注册资本为1.68亿元人民币 全部为普通股 [6][21] - 注册地址位于成都市龙泉驿区经开区南四路931号 [5] - 公司性质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7]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会由5-9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且包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 [109] - 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 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辞任时需在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 [8][9] - 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 成员3名含2名独立董事 [133][134] -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不得由控股股东单位行政人员兼任 [140][142] 股权结构与管理 - 股份采取股票形式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 [19] - 禁止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 特殊情况需经三分之二董事通过且总额不超过股本10% [22] - 股份回购情形包括减资/员工持股/可转债转换等 回购后持有比例不得超过10% [25][27] - 控股股东质押股份需维持公司控制权稳定 转让股份需遵守限售规定 [44][45] 业务范围与经营 - 主营业务涵盖物联网技术研发/设备制造/工业自动化系统/智能仪器仪表等 [15] - 经营宗旨强调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推进技术进步 实现效益最大化 [14] - 许可项目包括建设工程施工 一般项目涉及工业机器人制造/软件开发/数据处理等 [15]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分红/表决/质询/查阅会计账簿等权利 连续180日持股3%以上可查账 [34][11] - 控股股东需保证公司独立性 不得占用资金/违规担保/从事内幕交易等 [43] - 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包括修改章程/合并分立/重大资产交易等 需三分之二表决通过 [82] 重要财务决策权限 - 股东会审批担保事项包括:净资产50%以上担保/总资产30%以上担保/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担保等 [47] - 董事会审批交易标准:总资产10%/净资产10%且超1000万元/营收10%且超1000万元等 [113] - 关联交易审批标准:净资产0.5%且超3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 [113] 信息披露与合规 - 独立董事需对关联交易/承诺变更/收购防御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30][131]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财务报告/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 [135] - 公司需为党组织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13]
秦川物联: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7-23 22:18
证券代码:688528 证券简称:秦川物联 公告编号:2025-015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8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 年 8 月 8 日 至2025 年 8 月 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 ...
秦川物联: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7月)
证券之星· 2025-07-23 22:18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指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及《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非职工代表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选 举。董事选举时,出席股东会的股东(以下简称"出席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 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之积,出席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 投票权全部投向一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分散投向多位董 事候选人。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的选举实行分开投票。具体操作如下: (一)选举独立董事时,出席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 总数乘以该次股东会应选独立董事人数之积,该部分投票权只能投向该次股 东会的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选举非独立董事时,出席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所持有的股 份总数乘以该次股东会应选出的非独立董事人数之积,该部分投票权 ...
秦川物联: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7月)
证券之星· 2025-07-23 22:18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其中至少有一 名会计专业人士,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职称或者 博士学位;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 业岗位有 5 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护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中小股 东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 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二章 独立 ...
秦川物联: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证券之星· 2025-07-23 22:18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 ,依照 《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公司应 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 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 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
秦川物联: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7月)
证券之星· 2025-07-23 22:18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 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上市公司完善治 理,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 《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及《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活动。公司应积极主动地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 ...
秦川物联: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7月)
证券之星· 2025-07-23 22:18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维护 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 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 响的参股公司(以下简称"参股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理工作,董事会秘书组织实 施;公司其他部门、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负责人为其管理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责任人, 负责其涉及的内幕信息的报告、传递等工作。公司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 ...
秦川物联(688528)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3 21:46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内部审 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防范和控制公司风险,增强信息披露的可靠性,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成都 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 审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内部控制评价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审计,包括监督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 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运行情况,检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会计资料及其 相关资产,监督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决算执行和财务收支,评价重大经济活动的效 益等行为,检查监督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 第三条 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管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 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提高 公司经营的效益及效率;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