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剑智能(688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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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剑智能:2025一季报净利润0.02亿 同比增长118.18%
同花顺财报· 2025-04-29 16:05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前十大流通股东累计持有: 5746.15万股,累计占流通股比: 56.22%,较上期变化: -116.62万股。 | 名称 | 持有数量(万股) | 占总股本比 | 增减情况 | | --- | --- | --- | --- | | | | 例(%) | (万股) | | 吴耀华 | 3649.79 | 35.71 | 不变 | | 济南科技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625.19 | 6.12 | 不变 | | 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达晨创通股 | | | | | 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363.89 | 3.56 | -84.38 | | 段重行 | 343.04 | 3.36 | 不变 | | 蒋霞 | 185.04 | 1.81 | 不变 | | 盐城兰盈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78.68 | 1.75 | 新进 | | 张小艺 | 132.46 | 1.30 | 不变 | | 李彦彦 | 99.62 | 0.97 | -29.89 | | 赵双梅 | 88.26 | 0.86 | 不变 | | 吴耀宇 | 80.18 | 0.78 | ...
兰剑智能(688557) -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5-04-29 15:58
证券代码:688557 证券简称:兰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5-015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进行现金管理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和股东回报,在不影响公司正常 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 常经营。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暂 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剑智能"或"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 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 ...
兰剑智能(688557) -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度科创板机器人行业集体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5-04-22 17:58
报告与会议时间 - 公司2025年3月29日发布2024年度报告[4] - 2025年04月24日至04月30日16:00投资者可提问[4] - 2025年05月06日15:00 - 17:00召开业绩说明会[4][6][7] 会议信息 - 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6] - 方式为上证路演中心视频录播和网络文字互动[6][7] - 参加人员有董事长吴耀华、总经理张小艺等[7] 其他 - 联系人是证券部,电话0531 - 88876633 - 1981,邮箱zhengquanbu@blueswords.com[8] - 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情况及内容[8]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4月23日[10]
兰剑智能(688557) -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2025-04-15 18:00
证券代码:688557 证券简称:兰剑智能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BlueSword Intelligent Technology Co.,Ltd.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龙奥北路 909 号海信龙奥九号 1 号楼 19 层)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O二五年五月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 录 |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2 | | --- | --- | |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4 | | 议案一:关于审议《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6 | | 议案二:关于审议《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7 | | 听取: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8 | | 议案三:关于审议《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9 | | 议案四:关于审议《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10 | | 议案五:关于审议公司 2024 年度利润 ...
兰剑智能(688557) -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4-06 16:00
股东大会时间 -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为2025年5月8日14点00分[3] -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5年5月8日[3] - 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投票时间为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时间为9:15 - 15:00[6] 议案相关 -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相关公告于2025年3月29日披露[7] - 特别决议议案为议案10[7] -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为5、6、8、9、10[7] 其他时间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4月30日[11] - 会议登记时间为2025年5月6日8:30 - 17:30[13] 联系方式 - 公司联系电话为0531 - 88876633 - 1981[15] - 电子邮箱为zhengquanbu@blueswords.com[15]
兰剑智能: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3-28 20:54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股票的议案,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 本次授权事项概述 -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1] - 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 [1] - 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1] -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 本次授权事宜具体内容 确认发行条件 - 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1] 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 - 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 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股东大会授权后有效期内由董事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 [2] 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 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不超35名符合监管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 [2] -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等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2] - 最终发行对象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与保荐机构协商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 [2]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 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2] -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 [2] - 最终发行价格在获中国证监会注册文件后,由董事会根据授权与保荐机构协商确定,按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但不低于发行底价 [2] - 特定情形发行对象不参与询价,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以相同价格认购 [2] -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计算方式及除权除息调整规则 [3] -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发生除息、除权事项,发行底价相应调整 [3] 发行数量 - 发行股票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股票数量按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 [4] 限售期 - 发行对象认购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特定情形发行对象认购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4] 募集资金用途 - 拟将募集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比例符合监管规定 [4] - 募集资金使用应符合不新增重大不利同业竞争、显失公平关联交易,不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独立性的规定 [4] 股票上市地点 -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4] 授权董事会办理具体事宜 - 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调整发行方案、确定最终方案及实施等 [4] - 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安排 [4] - 修改、签署、呈报等与发行相关材料,回复监管反馈,处理信息披露事宜 [4] - 签署与发行相关的协议和文件 [4] - 办理公司章程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4] - 办理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相关登记、锁定和上市事宜 [4] - 根据规定和要求调整发行具体方案 [4] - 决定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4] - 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4] 决议有效期 - 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5]
兰剑智能: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3-28 20:43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投项目均达预定可使用状态并结项,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资金使用和管理符合相关规定,保荐机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 [1][2]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 经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1817万股A股,每股发行价27.70元,募集资金总额50330.9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为45599.19万元,于2020年11月27日全部到位 [1] 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所有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 [1]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存放和管理办法 - 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实行专户存储,与保荐机构和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使用时严格遵照履行 [1] 专户销户情况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5个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均已完成销户 [1]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不存在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1]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将剩余超募资金123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最终金额为1243.79万元 [1][3]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1]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结项,募集资金账户结余227756.19元转至公司自有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账户已全部销户 [1][3]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2]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项目变更情况 - 募投项目“公司营销服务总部项目”变更资金用途,终止实施,节余资金投资“智能物流装备生产实验基地扩建项目” [3][4] 变更原因 - 未找到合适办公场所,已在多地设办事处解决营销人员办公问题,用自有资金租赁场地解决研发人员办公问题;公司产能需求扩张,原生产场地难以满足业务拓展需求 [3][4] 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 2023年4月19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变更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发表同意意见,5月5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披露 [4]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 公司按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情形 [2] 会计师事务所和保荐人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认为,董事会编制的相关文件符合规定,如实反映公司情况 [2] 保荐人意见 -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法规和文件规定,专户已销户,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和违规使用资金情形,对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持续督导义务结束 [2] 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2]
兰剑智能: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3-28 20:43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对2024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认为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且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2]。 重要声明 - 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披露报告是董事会责任,监事会监督,经理层负责日常运行 [1] - 董事会、监事会及相关人员保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承担法律责任 [1]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 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2] - 基准日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2] - 基准日至报告发出日未发生影响评价结论的因素 [2]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包括兰剑美国、德国、匈牙利有限公司,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占比均为100% [2][3] - 纳入评价的业务和事项有组织架构、内部监督等,高风险领域包括募集资金使用等 [3]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 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内部监管要求开展评价工作,认定标准与以前年度一致 [3][4]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量标准以收入总额、资产总额为衡量指标,分重大、重要、一般缺陷 [4]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性标准区分一般缺陷 [5]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量标准按直接经济损失金额分重大、重要、一般缺陷 [5]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性标准区分重大、重要、一般缺陷 [5][6][7]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 报告期内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一般缺陷不影响整体有效性 [7] - 报告期内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一般缺陷 [7]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 无相关重大事项 [7]
兰剑智能: 关于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3-28 20:42
文章核心观点 该文档是关于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展示了不同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往来的相关数据 资金占用情况 - 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小计和总计均为“/” [1] 资金往来情况 -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中,山东星隆跃动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存在经营性往来,该公司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吴耀华之子控制,应收账款期初余额和往来累计发生金额均为69.32万元 [2]
兰剑智能: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3-28 20:42
文章核心观点 兰剑智能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4][5]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机构信息 - 致同成立于 1981 年,工商登记于 2011 年 12 月 22 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首席合伙人是李惠琦,执业证书由北京市财政局颁发,序号为 NO 0014469 [1] - 截至 2024 年末,致同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39 名,注册会计师 1267 名 [1] - 致同 2023 年度业务收入 27.03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2.0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5.02 亿元 [1] - 致同 2023 年末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10 家,收费总额 3.55 亿元,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6 家 [1] - 致同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2] - 致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16 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2] 项目信息 - 项目合伙人赵艳美 199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 份、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3 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份、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1 份 [2] -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传明 201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开始在致同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 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3 份 [2] -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范震杰 199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份 [2] -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 - 致同及相关人员不存在违反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 - 2025 年审计费用为 50 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 20 万元(含税),较 2024 年无变化 [4]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 认为致同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续聘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建议续聘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4] 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 董事会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续聘致同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4] 监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 监事会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续聘致同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聘期一年,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 生效日期 - 本次聘任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