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化科工(000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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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化科工(000576) - 公司章程(2026年6月)
2026-06-10 20:0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1994年7月8日首次发行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9月7日在深交所上市[10] - 公司注册资本为43641.8214万元[11] - 公司经批准发行普通股总数为7998万股,面额股每股1元[20] 股份相关 - 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股份占可发行普通股总数的42%[20]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43641.8214万股,全为普通股[20]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0] - 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不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2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29]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等[3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对违规人员提起诉讼[36]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56]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8]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8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97]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97]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109]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10]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20]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24] 公司合并、分立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39]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139] - 公司因特定原因解散,董事应15日内组成清算组清算[147] 其他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19]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32]
甘化科工(000576) -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6-06-10 20:00
证券代码:000576 证券简称:甘化科工 公告编号:2026-18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6 月 10 日 14 时 30 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6 月 10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10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10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 1777 号 D 楼 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 (四)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1 (五)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胡煜�先生 (六)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
甘化科工(000576) - 上海国瓴律师事务所关于甘化科工2025年度股东会见证的法律意见
2026-06-10 20:00
上海国瓴律师事务所 关于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见证的 关于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见证的 法律意见 法律意见 上海国瓴律師事務所 SHANGHAIGUOLINGLAWFIRM 上海市徐汇区衡山路 598 号 电话:021-33883626 传真:021-34127367 网址:www.guolinglaw.com 2025 年度股东会见证的法律意见 上海国瓴律师事务所 国瓴 2026006 号 致: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国瓴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高慧律师和许玲玉律师(以下合称"本所律师") 出席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对本次股东会召开的 合法性进行见证并出具本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依据本法律意见出具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 修订)》(以下简称"《股东 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