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永新股份(002014)
icon
搜索文档
轻工造纸行业2025年中报业绩前瞻:Q2出口板块个股业绩分化,内需整体仍存盈利压力,两轮车、黄金珠宝表现较好
申万宏源证券· 2025-07-20 20:12
报告行业投资评级 - 看好轻工造纸行业 [1] 报告的核心观点 - 25Q2出口业绩存在分化,抗风险突出个股业绩增长稳健;国补和新国标刺激两轮车存量换新;轻工消费内需必选抗风险能力突出,新消费有结构性亮点;包装行业整合延续,头部资本开支放缓进入收获期;25Q2国补暂停阶段性影响家居订单,中长期头部企业持续整合市场;25Q2造纸原材料成本延续低位,部分纸种供求关系改善 [4] 各板块总结 出口板块 - 25Q2关税外部扰动增加,具备全球化供应链布局优势企业及美国敞口较小企业业绩增长稳健,如匠心家居、春风动力等;部分企业受关税影响发货或订单,如永艺股份、依依股份等 [4] - 匠心家居预计25Q2归母同比40%+增长;嘉益股份25Q2收入有望30%+增长;春风动力25Q2预计收入利润25%以上增长;钱江摩托预计收入10%左右增长;久祺股份预计25Q2收入利润30%左右增长;共创草坪预计25Q2收入利润双位数增长;依依股份预计25Q2收入个位数增长,利润略微下滑;源飞宠物预计25Q2收入增速20 - 30%,利润端增速慢于收入;致欧科技25Q2收入降速至个位数,提价对冲利润表现好于收入;乐歌股份25Q2收入端预计25%增长,利润端承压 [4] 两轮车板块 - 国补和新国标刺激存量换新,25Q2部分省份以旧换新资金紧张但单车盈利维持,预计25Q3旺季出货无虞 [4] - 爱玛科技预计25Q2收入20%左右增长,利润同比35%左右增长;九号公司预计25Q2收入50%左右增长,利润增速更快 [4] 轻工消费板块 - 整体内销盈利端表现承压,金价支撑下黄金珠宝业绩向好 [4] - 潮宏基预计25Q2收入20%及利润40%增长;百亚股份电商收入承压,Q2利润受拖累;登康口腔预计Q2收入及利润延续稳健增长;豪悦护理预计Q2收入同比增长约40%+;明月镜片预计25Q2收入个位数增长,利润增速快于收入;晨光股份预计25Q2盈利承压下滑,下半年有望提速;公牛集团预计25Q2收入利润同比承压 [4] 包装板块 - 行业整合延续,头部资本开支放缓,逐步进入收获期,高股息价值凸显 [4] - 裕同科技预计25Q2收入利润个位数增长;美盈森预计25Q2收入承压,利润15%以上增长;永新股份预计25Q2收入利润个位数增长;紫江企业预计25Q2收入利润个位数增长;金属包装预计25Q2收入、利润有所下滑;宝钢包装实现收入及利润逆势增长 [4] 家居板块 - 25Q2国补暂缓影响订单,软体表现优于定制,行业估值降至低位,头部企业分红比例提升 [4] - 软体家居中,顾家家居25Q2收入预计个位数正增长;喜临门25Q2收入预计个位数增长;慕思股份收入预计小个位数下滑。定制家居中,欧派家居、索菲亚收入预计个位数下滑,利润下滑幅度小于收入 [4] 造纸板块 - 25Q2原材料成本延续低位,部分纸种旺季、供求关系改善,吨盈利环比改善;中长期具备Alpha的细分赛道和公司有望穿越周期;纸价触底,部分企业有望困境反转 [4] - 浆纸价格压力显现,25Q2盈利环比平稳或有所收缩;箱板瓦楞纸淡季回落,但盈利环比相对稳定;特种纸Q2开工率提升,纸价相对稳定,预计25Q2盈利环比扩张 [4]
永新股份上市21周年:归母净利润增长970.84%,市值较峰值蒸发25.05%
金融界· 2025-07-08 10:13
公司概况 - 永新股份自2004年7月8日上市至今已21周年,上市首日收盘价为13 09元,市值为12 23亿元,当前市值为73 81亿元 [1] -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彩印复合包装产品和真空镀铝膜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核心产品为彩印包装材料(占比70 27%)和塑料软包装薄膜(占比20 54%) [3] 财务表现 - 公司2004年归母净利润为0 44亿元,2024年达到4 68亿元,累计增长970 84% [3] - 21年间公司无亏损年份,归母净利润增长的年份达19年,占比90 48% [3] - 2020年营收为27 37亿元,2024年达35 25亿元,近五年年均增速约6 5% [3] - 2020年归母净利润为3 03亿元,2024年达4 68亿元,近五年复合增长率11 5% [3] 市值表现 - 上市至今公司市值增长5 04倍 [5] - 2015年6月25日市值达峰值98 48亿元,股价30 23元 [5] - 当前股价12 05元,市值73 81亿元,较峰值减少24 67亿元(25 05%) [5]
轻工行业2025年度中期投资策略:新消费蔚然成风,传统盘踵事增华
长江证券· 2025-07-06 23:26
报告核心观点 - 轻工行业2025年度中期投资机会丰富,IP衍生品、新型烟草、个护等多个细分领域各有亮点,需关注各领域龙头企业成长潜力及行业趋势变化 [4] 各部分总结 IP衍生品 - IP衍生品围绕知识产权开发商品及服务,产业链涵盖授权、设计、生产和分销等环节,现代媒介变化推动无内容IP发展 [26] - 2019年中国进入精神消费时代,IP衍生品满足情绪、社交和收藏价值,优质供给和现代媒介增加付费意愿 [28][32] - 不同IP衍生品在目标客群、产品属性和销售渠道上存在差异,如布鲁可定位低龄客群,依赖外部IP和经销渠道 [35][39] - 泡泡玛特全球化战略加速、热门IP爆火、新IP起量和旧IP深化运营推动收入高增,文化出海成果显著 [40][43][46] - 布鲁可通过全人群、全价位和全球化驱动增长,BFC社区运营赋能品牌 [47][50][51] - 晨光股份发力IP衍生品,复用传统渠道,推进品牌出海 [55] - 广博股份作为谷子经济A股龙头,拓展IP、品类和渠道,创意文具业务有望带来增量 [57] 新型烟草 - 菲莫国际从传统烟草巨头向“无烟未来”引领者转型,揭示全球烟草产业向新型烟草发展方向 [62][81] - 关注新型烟草产业链相关公司,如思摩尔国际、盈趣科技、中烟香港等 [8] - 思摩尔国际是全球最大电子雾化设备制造商,雾化主业企稳,重视HNB业务成长潜力,GLO HILO在日本发售有望带来增长 [86][88][89] 个护 - 卫生巾和牙膏“量稳价增”,外资品牌市占率下降,内资品牌通过差异化产品和抖音红利提升份额,宠物食品为内资品牌提供成长空间 [94][99] - 百亚股份以差异化益生菌系列和抖音红利实现增长,后续关注新品推广和线下盈利改善 [100][105] - 登康口腔电商提速、高端爆品推动量价齐升,年中和Q4推新品,线下推广带动增长 [109] - 豪悦护理代工主业延续优势,发力自主品牌,洁婷品牌定位和势能提升 [112][113] - 源飞宠物代工主业增势良好,自主品牌厚积薄发,计划拓展品类和价格带 [116] 家居 - 新房影响斜率放缓,国补托底,家居需求磨底,供给缓慢退出,龙头经营韧性强 [120][125] - 流量变迁导致整装渗透率提升,消费降级挑战商业模式,判断公司竞争力应关注流量获取和转化能力 [127][133] - 国补对需求形成支撑,龙头加速提份额,下半年内需弱稳定,推荐确定性高股息和中长期有竞争力的公司 [135][140] 造纸 - 当前造纸大周期处于底部磨底,浆、纸价格底部震荡,2025年新增供给压力大,2026年后有望逐步平衡 [141][145][151] - 纸企吨盈利2024Q4触底,2025Q1修复,预计2025Q2稳定,2025Q3有压力,2025Q4有望改善 [155] - 推荐底部布局太阳纸业,中期周期上行可布局玖龙纸业、博汇纸业等 [158] 包装 - 持续看好高股息标的裕同科技和永新股份,裕同科技全球化战略空间广阔,永新股份有望拓展新包装领域 [160] - 奥瑞金并购中粮包装落地,期待二片罐提价驱动行业盈利改善,国内二片罐业务盈利水平环比有望改善 [162] 电动两轮车 - 2025年低基数和以旧换新需求拉动,电动两轮车销量和业绩增长确定性强,中长期看好龙头份额提升和产业链布局、出海 [170] 出口 - 美国关税政策不确定,但多数轻工品类进口依赖度高、劳动密集,产能难回流,可寻找确定性成长标的 [178] - 推荐关注匠心家居、嘉益股份、永艺股份,它们在海外产能、竞争力和成长空间方面具有优势 [182]
永新股份: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6-25 01:48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1] - 信息披露基本原则包括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且需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1][2] - 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知情人和非法获取者不得公开或泄露,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2] 信息披露机构及职责 - 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责任人,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务并有权参加股东会、董事会等重要会议[12] - 证券投资部负责信息披露日常事务,包括起草定期/临时报告、完成披露申请及重大事项收集汇报[1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非经董事会书面授权不得对外发布未披露信息[13] 信息披露文件类型 - 主要文件包括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定期报告(年度/中期报告)和临时报告[6] - 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需经董事及高管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并加盖公章,引用保荐机构意见时需确保一致性[15][16][19][20] - 定期报告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财务信息需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无法保证内容真实性时应投反对票或弃权票[28] 信息披露程序与流程 - 定期报告编制流程:高管编制定期报告草案→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17][45] - 重大事件披露流程:董事/高管第一时间报告董事长→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涉及合同签署需事前知会董事会秘书[46] - 临时报告由证券投资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后披露,并需及时通报董事及高管[47] 投资者关系管理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负责人,活动档案需记录参与人员、时间、内容及泄密处理过程[52][53] - 业绩说明会等活动需采取网上直播,事先公告时间及内容,若涉及未公开信息应拒绝回答[57][58] - 特定对象到访需签署承诺书,承诺不探听未公开信息、不泄露或利用信息交易[61] 保密措施与责任追究 - 董事长、总经理为保密第一责任人,需与知情者签署保密协议控制信息知悉范围[79][82] - 信息披露违规追责包括批评、罚款、解聘等处分,造成损失可要求赔偿,监管部门处罚需及时报告[98][108]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将追究董事、高管及子公司负责人责任,视情节给予处分并披露问责结果[100][102] 其他关键条款 - 关联交易需严格执行审议程序及回避表决,股东需及时报送关联人名单[111][112] - 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时需允许其陈述意见,并在披露中说明原因[114] - 制度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以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为准[115][117]
永新股份: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2025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6-25 01:47
黄山永新股份公司董事及高管持股管理制度核心要点 制度框架与适用范围 - 制度制定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及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旨在规范董事及高管买卖公司股票行为 [1] - 适用范围涵盖登记在个人名下、他人账户持有及信用账户内的全部公司股份 [4] - 董事及高管需承诺遵守禁止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法律法规要求 [3] 股份登记与锁定机制 - 新任董事及高管需在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离任时同样需申报 [5]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基数 [8] - 每年首个交易日按上年末持股基数25%计算本年度可转让额度,并对相应股份解锁 [9] - 涉嫌违规交易时,登记公司可对相关股份实施锁定 [11] 股份变动与信息披露 - 买卖公司股票前需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核查信息披露情况 [14] - 未披露增持计划时首次增持需公告后续计划,包含增持数量区间(上限不超下限1倍)、6个月内实施期限等15项要素 [15] - 减持需提前15日披露计划,包含数量、时间区间、价格区间等要素,实施完毕或届满后2个交易日内需公告 [16][17] - 禁止买卖窗口期包括定期报告公告前15日、重大事件决策至披露期间等 [18] 特殊情形限制 - 欺诈发行或重大信披违法受罚期间至股票终止/恢复上市前禁止减持 [19] - 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任期内每年转让不得超过持股25% [21] - 离婚分割股份后,过出方与过入方均需遵守25%年度转让限制及减持预披露要求 [22] - 禁止从事以公司股票为标的的融资融券交易 [27] 离任管理 - 离任时需2个交易日内申报信息,所持股份将全部锁定 [29][30] - 离任后6个月内增持的股份也将被锁定 [30] 监管与责任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持股数据,每季度检查买卖披露情况,发现违规需及时报告 [28] - 短线交易(6个月内反向操作)收益将被董事会收回并公告 [24] - 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扩展至配偶、父母等近亲属及控制法人,其买卖行为受同等限制 [25][26]
永新股份: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
证券之星· 2025-06-25 01:47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与关联方的交易行为,确保公允性并维护股东权益,依据《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1] - 关联交易需遵循诚实信用、公正公平公开原则,保证合法合规性、必要性和公允性,禁止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或损害公司利益[1] - 公司需防止关联方占用或转移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并减少关联交易[2] 关联方认定标准 - 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具体涵盖直接/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及高管等[2] - 关联自然人还包括控制公司法人的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家庭成员(如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等)[2] - 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可基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其他特殊关系方为关联人[3] 关联交易类型与范围 - 关联交易涵盖购买/出售资产、原材料采购、销售产品、提供劳务、存贷款业务、担保、租入租出资产等17类事项[3][6] - 包括但不限于对外投资、共同投资、放弃权利及深交所认定的其他交易[6] 关联交易决策权限与程序 - 成交金额超3000万元或占净资产5%以上的交易需披露审计/评估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6]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或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0.5%以上的需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7] - 低于上述标准的交易由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实施,利益相关者需回避表决[7][8] 审议与表决规则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特殊情况需有权部门批准后按正常程序表决[8][9] - 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则提交股东会[9] 豁免与例外情形 - 公开招标、单方面获益交易、国家定价交易等可申请豁免股东会审议[9][10] - 关联人认购公司债券、承销业务、按同等条件向关联自然人提供服务等可免于履行关联交易义务[10] 担保与财务资助限制 - 公司禁止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但关联参股公司其他股东按比例同等资助的除外[10] - 为关联人担保需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提交股东会,控股股东等需提供反担保[11] 日常关联交易管理 - 日常关联交易首次发生需按协议金额履行程序,无具体金额的提交股东会[14] - 协议重大变更或续签需重新审议,年度频发交易可按类别预计金额后集中审议[14] 定价与披露要求 - 交易定价需参照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无市价参考的需通过合同明确成本利润标准[16] - 披露内容包括交易对方、标的、关联关系说明、协议条款、定价依据及中介意见等[15] 子公司与制度执行 - 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16] - 制度未尽事宜以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为准,由董事会解释并经股东会批准实施[16]
永新股份: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6-25 01:47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总则 - 制度旨在加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 [1] - 适用范围涵盖全体董事(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1] 离职情形与程序 - 离职情形包括: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被股东会/职工代表大会/董事会解任、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1] - 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聘任时,需继续履行职责直至新任命完成 [2] - 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说明辞职时间、原因、后续任职情况、未履行承诺及影响等,独立董事需额外说明需引起股东和债权人注意的情况 [2] - 辞职一般自报告送达生效,但若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独立董事比例不符规定等情形时,需待补选完成后生效 [2][3] - 公司需在董事辞职后60日内完成补选,法定代表人变更需在30日内确定 [3] - 董事或高管因重大失职、违反法规等被解任时,决议当日生效;若解任无正当理由,被解任者可要求赔偿 [4] - 出现不得任职情形(如被证监会禁入、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任)时,公司需在30日内解除职务 [4] 离职后的责任与义务 - 离职后5个工作日内需移交全部文件、数据资产并签署《离职交接确认书》 [5] - 需配合公司对其履职期间重大事项的核查及离任审计 [5] - 离职后不得利用原职务干扰经营,保密义务持续至信息公开,其他义务依公平原则确定 [6] - 任职期间因执行职务产生的责任不因离职免除 [6] - 未履行完毕的承诺需继续履行,并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相关规定 [6] - 所持股份变动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相关制度 [6] - 涉及法律纠纷或业务遗留问题时,需配合调查并签署协议明确责任 [7][8] 责任追究 - 禁止通过辞职规避责任,造成损失的公司保留追责权利 [9] - 离职不免除因任职行为产生的赔偿责任,公司可依法提起诉讼 [9] 附则 - 制度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法规为准,解释权归董事会,自批准之日起执行 [9][10]
永新股份: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6-25 01:47
总经理工作细则核心内容 - 规范公司经营决策管理,防范经营风险,确保决策正确性和合理性 [1] - 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 [1] 总经理任免与资格 - 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2] - 五类人员不得担任总经理: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特定刑事犯罪者、破产责任人、违法企业负责人、失信被执行人 [2] - 任职期间出现资格不符情形应立即解职 [2] 总经理职权范围 - 主持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2] - 享有七类事项决策权:500万以下对内投资/300万以下对外投资/300万以下资产处置/1000万以下单笔借款(累计8000万)/500万以下融资租赁/300万以下关联交易/200万以下财产损失 [2][3] - 超出限额事项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 [3] 总经理义务与责任 - 需履行九项忠实义务:禁止受贿/侵占/利益输送/同业竞争/佣金私吞/泄密/干扰决策/关联损害等 [4] - 需履行三项勤勉义务:配合审计/保障资金安全/遵守法规 [4] - 是第一经营责任人,需确保资产保值增值 [3] 工作会议机制 - 每月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讨论生产经营/财务/管理事项 [5] - 四种情形需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要求/紧急事项/突发事件/总经理认为必要 [5][6] - 会议需提前2天通知,实行回避制度,记录保存十年 [6][7] - 参会人员对决议承担连带责任,持异议者可免责 [7]
永新股份(002014)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2025修订)
2025-06-24 18:31
股份锁定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8] - 离任人员申报离任信息2个交易日内所持股份全部锁定[21] - 离任人员申报信息起6个月内增持股份也锁定[21] 可转让额度 - 每年首个交易日按25%计算董事和高管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9] - 任期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16] - 离婚分割股份后减持,任职期每年转让不超各自所持总数25%[16] 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和高管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申报个人信息[6][7] - 现任人员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申报[7] 减持规定 - 减持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2] - 减持完毕或未完毕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13] 买卖限制 - 定期报告公告前特定时间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4] - 受处罚至股票终止或恢复上市前不得减持[14] - 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15] 信息披露 - 定期报告披露董事和高管买卖股票情况[17] - 违规6个月内买卖,董事会收回收益并披露[17]
永新股份(002014)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
2025-06-24 18:31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关联法人[6]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公司关联自然人[8]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标准 - 成交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的关联交易,应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交易,应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0]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的交易,应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0] 关联交易决策权限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低于300万元(含)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低于0.5%(含)的交易,由总经理决定并在定期报告披露[11]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低于30万元(含)的交易,由总经理决定并在定期报告披露[11] 审议表决回避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13]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14] 特殊关联交易规定 - 公司为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6]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并作出决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17] - 公司与关联人委托理财相关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17] -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应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19] 子公司关联交易 - 由公司控制或持有50%以上股份的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23] 豁免与免于履行义务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面向不特定对象公开招标等交易可申请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一方现金认购另一方发行证券等交易可免于履行相关义务[15] 交易计算原则 - 公司与关联人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同一交易标的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19]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涉及或有对价,以预计最高金额为成交金额适用规定[20] 关联交易定价 - 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原则,无市场价格重大关联交易应明确成本和利润标准确定价格[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