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智造(002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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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智造(002175) - 关于控股股东业绩补偿义务履行完毕的公告
2025-07-15 18:00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002175 股票简称:东方智造 公告编号:2025-024 关于控股股东业绩补偿义务履行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控股股东业绩承诺基本情况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方智造"或"东 方网络")于 2021 年 12 月 1 日对外披露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重整计划》中明确科翔高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为公 司重整投资人(即控股股东,以下简称"科翔高新")。在《重整计划》中,重 整投资人科翔高新作出如下承诺: 1.东方网络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三个会计年度(执行完毕之日的下个自然年 度为第一个会计年度),东方网络经审计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 低者为准)合计不低于 2.5 亿元。如未能实现的,重整投资人将在第三个会计年 度审计报告出具后 30 日内,以货币方式补足差额部分。 2.重整投资人本次受让的转增股票自登记至其名下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 通过任何形式减持(包括但不限于集合竞价、大宗交易以及协议转让等各种方式)。 ...
东方智造(002175) - 关于控股股东业绩承诺事项的进展公告
2025-07-04 17:15
业绩承诺与完成情况 - 控股股东承诺2022 - 2024年经审计净利润合计不低于2.5亿元[2] - 2022 - 2024年实际净利润合计38,850,074.57元,未完成211,149,925.43元[3] 业绩补偿情况 - 控股股东应补偿211,149,925.43元[4] - 2025年5 - 7月共收到补偿款7000万元[5][6] - 剩余应偿还补偿金额141,149,925.43元[6] 补偿款处理 - 收到的业绩补偿款计入资本公积,不影响当期损益[8]
东方智造(002175) - 关于控股股东业绩承诺事项的进展公告
2025-06-27 17:15
业绩总结 - 2022 - 2024年经审计净利润合计3885.007457万元[3] - 未完成业绩承诺金额21114.992543万元[4] 业绩补偿 - 控股股东科翔高新应补偿21114.992543万元[4] - 截止2025年6月27日已收到补偿款5000万元[5] 后续举措 - 董事会督促控股股东履行业绩补偿义务[6]
东方智造(002175) -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2025-06-18 17:46
股份质押 - 控股股东科翔高新本次质押320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3.05%,占总股本比例2.51%[4] - 截至公告披露日,科翔高新累计质押2.24亿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91.35%,占总股本比例17.54%[6] - 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到期质押股份均为350万股,占比均1.43%,占总股本均0.27%,对应融资余额1130万和500万[7] - 控股股东累积质押比例超80%[3] - 本次股份质押融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7] 财务数据 - 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4.06亿元,负债总额7.40亿元;2025年3月31日资产14.13亿,负债7.49亿[9] - 2024年度营收0,净利润1980.46万元;2025年1 - 3月营收0,净利润 - 131.88万元[9] - 2024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0.52,流动和速动比率0.99;2025年3月31日资产负债率0.53,两比率0.99[9] 关联交易 - 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子公司与关联方南通桑美特关联交易含税金额87.02万元[11] 风险情况 - 科翔高新目前不存在平仓或被强制平仓情形[11]
东方智造: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8 17:28
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 控股股东科翔高新本次质押股份数量为320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13.05%,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51% [1] - 质押起始日为2025年6月16日,质押到期日为2028年6月2日,质权人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质押用途为担保需要 [1] - 本次质押后,科翔高新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2.24亿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91.35%,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7.54% [1][2] - 控股股东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35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1.4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27%,对应融资余额为1130万元 [2] - 控股股东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35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1.4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27%,对应融资余额为500万元 [2] 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 控股股东科翔高新注册资本为6.56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王永平,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 [2] - 科翔高新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等 [2] - 截至公告披露日,科翔高新资产总额为14.16亿元,负债总额为7.49亿元,资产负债率为0.53 [2][3] - 科翔高新最近一年净利润为1980.46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0.62万元 [3] - 科翔高新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大额债务逾期或重大诉讼仲裁情况,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 [3] 关联交易情况 - 公司子公司名客(山东)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南通桑美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签订合同,交易金额为87.02万元,用于购买生产材料 [4][5][6] - 该关联交易属于日常关联交易,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相关合同已履行内部审议程序 [6] 其他说明 - 公司表示控股股东股份质押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 [4] - 如后续出现平仓风险,控股股东将采取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风险 [4]
超2亿业绩补偿款只补了4000万 东方智造控股股东被责令改正!公司曾多次催款未果
新浪证券· 2025-06-18 14:52
科翔高新业绩补偿事件 - 科翔高新作为东方智造重整投资人承诺2022-2024年扣非净利润合计不低于2.5亿元 但实际仅完成3885万元 差额达2.11亿元 [2] - 公司未按期在2025年5月28日前全额支付补偿款 仅支付4000万元 被广西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 [2] - 科翔高新表示将通过处置资产等方式补足差额 目前仍与相关方沟通履约方案 [3] 东方智造重整背景 - 2021年11月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 科翔高新成为控股股东并作出业绩承诺 [2][3] - 2025年1-5月东方智造多次发函督促科翔高新履行补偿义务 要求说明履约保障措施 [3] 注:文档1和文档4内容与核心事件无关 已跳过
东方智造重整三年净利3885万元不达标 控股股东未按期补偿业绩被责令改正
长江商报· 2025-06-18 01:17
公司业绩补偿违约事件 - 东方智造控股股东科翔高新因未足额履行业绩补偿义务收到广西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1] - 科翔高新在2021年重整计划中承诺2022-2024年扣非净利润合计不低于2.5亿元,实际仅完成3885万元,差额2.11亿元[1] - 截至监管决定日,科翔高新仅支付4000万元补偿款,未能在2025年5月28日前足额支付剩余1.71亿元[1] 监管措施与公司整改 - 广西证监局对科翔高新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2] - 监管要求科翔高新采取有效措施完成补偿义务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2] - 公司已多次督促科翔高新履行业绩补偿义务,科翔高新表示将通过处置资产等方式补足款项[3] 公司股权与控制权变更 - 东方智造前身为东方网络,2021年末完成重整后科翔高新成为控股股东并更名[2] - 2023年12月李斌通过增资1.3亿元获得科翔控股51.22%股权,间接控制东方智造19.21%股份成为实控人[2] - 科翔高新目前持有东方智造2.45亿股,其中1.92亿股(78.3%)已质押,未来一年到期质押股份700万股对应融资余额1630万元[3] 公司经营业绩表现 - 2022年公司营收2.74亿元,净利润1.07亿元,扣非净利润2495.57万元结束连续五年亏损[2] - 2023年营收2.75亿元,净利润4393.64万元,扣非净利润77.69万元[2] - 2024年营收3.26亿元,净利润1661.25万元,扣非净利润1311.75万元[2]
超2亿元业绩补偿款仅支付4000万元 东方智造控股股东收监管函
中国经营报· 2025-06-17 17:46
业绩补偿事项进展 - 东方智造控股股东科翔高新因未完成业绩承诺需补足约2.11亿元,目前仅支付4000万元,逾期超半月 [2] - 剩余未支付金额超1.7亿元,广西证监局对科翔高新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 [3][4] - 公司已四次发送督促函,控股股东表示将通过处置资产等方式补足款项但未解释逾期原因 [5] 业绩承诺背景 - 2021年重整计划中科翔高新承诺2022-2024年净利润合计不低于2.5亿元,实际仅完成3885.01万元 [3] - 补偿触发后支付期限为2024年报公布后30日内(即2024年5月28日前),但截至6月16日仍未足额支付 [3][4] 控股股东情况 - 科翔高新成立于2012年,注册资本6.56亿元,业务涵盖房地产开发及工程建设,2024年参保人数仅8人 [6] - 控股股东5月30日及6月6日分两笔共支付4000万元,但未披露具体偿还计划及履约保障措施 [5] 公司应对措施 - 东方智造表示将优先通过督促函追偿,不排除采取诉讼等法律手段 [4] - 公司强调监管措施仅针对控股股东,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 [4]
东方智造: 关于控股股东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6 17:11
控股股东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 控股股东科翔高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收到广西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1] - 科翔高新作为重整投资人在2021年重整计划中承诺2022-2024年三个会计年度扣非净利润合计不低于2.5亿元[1] - 实际完成净利润3885万元(38850074.57元),未完成金额2.11亿元(211149925.43元)[1] - 科翔高新触发业绩补偿义务,应补足差额2.11亿元[1] 业绩补偿履行情况 - 截至决定作出日,科翔高新仅支付4000万元业绩补偿款[2] - 未能在2025年5月28日前足额支付承诺补偿资金[2] - 构成违反承诺情形[2] 监管措施内容 - 广西证监局决定对科翔高新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2] - 措施将被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2] - 要求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2] 对公司影响 - 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2] - 董事会将督促控股股东履行业绩补偿义务[2] - 将视情况采取进一步措施维护股东权益[2]
东方智造(002175) - 关于控股股东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2025-06-16 17:00
业绩总结 - 2022 - 2024年东方智造净利润合计38850074.57元,未完成业绩承诺211149925.43元[2] 补偿情况 - 科翔高新应向东方智造补足211149925.43元,已支付4000万元[2][3] 监管措施 - 广西证监局责令科翔高新改正,记入诚信档案,30日内提交整改报告[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