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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云新材(002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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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云新材(002297) - 关于股东减持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5-06-10 19:03
证券代码:002297 证券简称:博云新材 编号:2025-024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至 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国家军民融合基金")持有公司股份 28,655,18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9989%,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 5%以 上股东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家军民融合基金") 出具的《关于减持至 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国家军民融合基金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公司股份 37,402,68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53%;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公司股份28,655,1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89%。 现将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 ...
博云新材(002297)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5-06-10 19:03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博云新材 股票代码:002297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名称: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河路 135 号 D 座 2 层(东升地区) 邮政编码:100192 联系电话:010-83478611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5 年 6 月 9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 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 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 ...
博云新材: 公司章程(2025年5月)
证券之星· 2025-05-20 19:24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二五年五月 目 录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规范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充分发挥中国共产党湖南博云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结 合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本章程是湖南博云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的最高行动准则。 公司系由中南工业大学粉末冶金研究所整体变更设立,在湖南省市场监督管 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英文名称:Hunan Boyun New Materials Co.,Ltd. 第四条 公司住所:长沙市河西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麓谷麓松路 500 号。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73,104,819 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八 ...
博云新材(002297) - 公司章程(2025年5月)
2025-05-20 19:03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Xi{\bf{\mathrm{O}}}\,{\bf{\mathrm{=}}}\,\Xi{\bf{\mathrm{H}}}\,\nexists\,\nexists\,\exists{\bf{\mathrm{H}}}\,\exists{\bf{\mathrm{H}}}$$ | 目 | 录 | | 1 | | --- | --- | --- | --- | | 第一章 | 总则 | | 3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4 | | 第三章 | 股份 | | 4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 4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5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 6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大会 | 7 | | 第一节 | | 股东 | 7 | | 第二节 |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9 | | 第三节 | |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1 | | 第四节 |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13 | | 第五节 | |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4 | | 第六节 |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17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博云新材(002297) -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5-20 19:01
证券代码:002297 证券简称:博云新材 编号:2025-023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二、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 年 5 月 20 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 年 5 月 20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20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雷锋大道 346 号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第四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参加股东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 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 ...
博云新材(002297) -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5-20 19:01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五月 致: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了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 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进行现场律师见证,并发表本法 律意见。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 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南博云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 意见书。 本所律师声明如下: (一)本所律师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 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 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
博云新材: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12 21:20
证券代码:002297 证券简称:博云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2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二、本次拟减持股份的具体安排 份。 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 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即 5,730,000 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 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进行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即 11,470,000 股。 月 5 日至 2025 年 9 月 4 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易起六十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已经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 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持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创投")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 个月内(2025 年 6 月 5 日至 2025 年 9 月 4 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 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7 ...
博云新材(002297) -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2025-05-12 19:17
证券代码:002297 证券简称:博云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2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持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44,184,60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7.71%)的股东湖南湘投高科技创业投资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创投")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 个月内(2025 年 6 月 5 日至 2025 年 9 月 4 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 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7,2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 3、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5 年 6 月 5 日至 2025 年 9 月 4 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4、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两种方式。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原因:满足企业自身资金需求。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高创投的《关于拟减持股份的告知 函》。高创 ...
博云新材:高创投拟减持不超3%公司股份
快讯· 2025-05-12 19:08
博云新材(002297)公告,持股5%以上股东湖南湘投高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720万股, 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高创投目前持有公司股份4418.4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71%。减持股份 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2012年非公开发行认购股份。减持期间为2025年6月5日至2025年9月4 日。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4-29 14:06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证券代码:002297 证券简称:博云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 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 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