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发龙蟒(00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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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6-01-24 03:08
董事会决议与公司治理更新 - 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所有议案均获通过 [2] - 为优化机构设置与提升运行效率,董事会同意调整组织机构,具体包括:增设风控法务部,原风控审计部变更为审计部;人事行政部的干部管理职责调整至党群工作部;党群工作部加挂党委组织部牌子;同时取消新能源事业部 [3] -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预计总金额为人民币8,660.00万元,关联董事陈昱佳、周毅、黄敏回避表决,该议案已获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5][6][47] - 董事会系统性地修订了多项核心管理制度,包括《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工作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同时废止《接待与推广工作制度》)、《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总裁工作制度》(同时废止《总裁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制度》)、《对外捐赠管理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债务性融资管理制度》 [7][9][12][15][18][21][23][26][29][32][35][38] - 董事会新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委托理财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防范投资风险 [41][42]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 公司预计2026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8,660.00万元,该额度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7] - 主要关联交易方包括: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同一实际控制人口径合并列示其控股子公司)、四川龙蟒福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四川龙蟒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48][49][52][55] - 关联方四川发展(控股)公司注册资本800亿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20,375.61亿元,净资产5,701.31亿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26,065.25亿元,净利润39.45亿元 [49][50] - 关联方四川龙蟒福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5.72亿元,净资产5.02亿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2.08亿元,净利润3,125.23万元 [53] - 关联方四川龙蟒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7,478.15万元,净资产为-5,700.78万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215.96万元,净利润-1.12亿元 [55] - 关联交易定价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参照市场价格或成本加合理利润方式确定,交易基于日常经营需要,旨在促进业务开展 [58] -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2026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的商业行为,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59]
强者恒强!化工ETF(516020)涨超1%日线五连阳!行业景气触底反转?
新浪财经· 2026-01-23 19:52
化工板块市场表现 - 2026年1月23日,化工板块继续强势上涨,反映板块整体走势的化工ETF(516020)场内价格最高涨幅达1.44%,收盘涨1.03%,实现日线五连阳,收盘价创2022年7月以来新高 [1][8] - 当日成份股中,石化、磷化工、氟化工等细分领域个股涨幅居前,东方盛虹、川发龙蟒大涨超6%,宏达股份、联泓新科涨超5%,三美股份、卫星化学涨超4% [1][8] 板块资金流向 - 资金持续流入化工板块,截至2026年1月22日,化工ETF(516020)近5个交易日获资金净申购额接近12亿元,近10个交易日累计净申购额超过14.5亿元 [2][10] 板块长期趋势与周期位置 - 自2025年初至2026年1月23日,化工ETF标的指数(细分化工指数)累计涨幅达58.91%,显著跑赢同期上证指数(23.4%)和沪深300指数(19.51%) [3][4][10][11] - 细分化工指数在2021年至2025年的年度涨跌幅分别为:15.72%、-26.87%、-23.17%、-3.83%、41.09% [4][11] - 机构观点认为,化工行业正处于长达四年的下行周期底部,多项指标显示行业已基本触底,2026年有望成为周期反转的转折点 [5][12] - 价格指标显示,中国化工产品价格指数(CCPI)在2025年12月31日报3930点,较2021年高点下降39%,处于近五年百分位的23%,进入历史低位区间 [5][12] - 盈利指标显示,2025年前三季度基础化工板块实现归母净利润1127亿元,同比增长7.5%,板块已初步企稳 [5][12] 相关投资工具 - 化工ETF(516020)跟踪中证细分化工产业主题指数,其成份股覆盖AI算力、反内卷、机器人、新能源等热门主题 [5][12] - 场外投资者可通过化工ETF联接基金(A类012537/C类012538)布局化工板块 [5][12]
1月23日生物经济(970038)指数涨1.27%,成份股川发龙蟒(002312)领涨
搜狐财经· 2026-01-23 18:46
指数表现与市场概况 - 1月23日,生物经济指数(970038)报收2265.67点,上涨1.27% [1] - 指数当日成交额为293.39亿元,换手率为2.49% [1] - 指数成份股中,41家上涨,8家下跌,上涨家数显著多于下跌家数 [1] 成份股涨跌情况 - 川发龙蟒以6.34%的涨幅领涨成份股 [1] - 深科技以2.98%的跌幅领跌成份股 [1] 资金流向分析 - 指数成份股当日主力资金合计净流入5.41亿元 [2] - 指数成份股当日游资资金合计净流出3.18亿元 [2] - 指数成份股当日散户资金合计净流出2.23亿元 [2]
川发龙蟒(002312) - 《债务性融资管理制度》(2026年1月)
2026-01-23 17:16
融资方式 - 债务性融资包括发行债券、贷款等增加企业负债的行为[2] 审批权限 - 股东会审批年度融资计划、单笔超净资产50%以上融资等事项[6][7] - 董事会审议年度融资计划,审批超净资产10%不超50%融资事项[7] - 总裁办公会审批超5亿不超净资产10%融资事项[7] - 财务审计工作专委会决策超1亿不超5亿非票据类融资事项[7] - 公司总裁审批1亿(含)以内融资事项[7] 部门职责 - 财务部负责拟订融资计划等工作[8] - 风控审计部门对融资业务不定期审计检查[17] - 审计委员会对融资活动持续监督[18]
川发龙蟒(002312)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6年1月)
2026-01-23 17:16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 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给 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 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子 公司负责人、各分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 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有错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有 关的资料,按制度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上报公司董事会 批准。 1 / 4 第一条 为提高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 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有关法律、规 章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一)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国 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致使年报信 ...
川发龙蟒(002312)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6年1月)
2026-01-23 17:16
委托理财风险等级 - 禁止购买中风险及以上风险等级的委托理财产品或银行结构性存款[3] 委托理财审议规则 -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4] -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董事会审议后需股东会审议[5] 委托理财审批流程 - 未达董事会审议标准,由财务审计工作专委会审批[5] - 子公司低于两千万,直管企业负责人审批后报财务部备案;两千万以上需总裁审批[7] 委托理财额度与期限 - 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可循环滚动使用,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7] 委托理财监管措施 - 财务部每月结束后10日内报告情况[7] - 风控审计部定期、不定期审计[12] 风险应对措施 - 受托人资信或产品出现风险,相关负责人应第一时间报告并采取措施[12]
川发龙蟒(00231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6年1月)
2026-01-23 17:16
档案与信息披露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6] - 应在定期报告公布网址和咨询电话,变更后及时公告[6] - 指定具有资格报刊为刊载报纸,深交所网站为披露网站[10] 投资者沟通与活动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含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8][9] - 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9] - 承担投资者投诉处理首要责任,完善处理机制[10] 投资者说明会 - 召开前发布公告说明活动信息[15] - 召开前后为投资者开通提问渠道并答复[16] - 参与人员包括董事长等[16] - 六种情形下应及时召开[16] 调研与互动管理 - 避免在报告披露前15日内接受现场调研等[19] - 与调研方沟通要求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20] - 形成书面调研记录并签字确认[21] - 建立事后核实程序及应对措施[21] - 董事会秘书负责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审核[24] 职责分工 - 董事会秘书组织和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2] - 董事会办公室拟定制度、组织活动、处理诉求等[12] - 控股股东等为董事会秘书履职提供便利[12] - 各部门及子公司配合分析解答提问[25]
川发龙蟒(00231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6年1月)
2026-01-23 17:16
非关联交易报告标准 - 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10%以上需报告[9] - 标的资产净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以上且超 1000 万元需报告[9] - 主营业务收入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 10%以上且超 1000 万元需报告[9] - 净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10%以上且超 100 万元需报告[10] - 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以上且超 1000 万元需报告[10] - 产生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10%以上且超 100 万元需报告[10] 其他交易及事项报告标准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需报告[11]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 30 万元需报告[15]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 300 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 0.5%需报告[15] - 重大诉讼仲裁涉及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10%以上且超 1000 万元需报告[18]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情况超总资产 30%需报告[20] - 持有 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变化需报告[22] - 任一股东所持 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报告[22] 报告流程及责任 - 重大信息报告人员 24 小时内递交书面文件[27] - 各单位对重大事件首次报告后有持续披露义务[25] - 重大信息内部报送需经核对、审核、审查和汇报[26] - 各部门及子公司按规定报告进展情况[26] - 未报告或报告不准确致信息披露失误处分责任人[28] 其他要求 - 参控股公司将重要决策文件报送董事会秘书备案[28] - 重大信息知情人员对未公开信息负有保密义务[30]
川发龙蟒(002312) - 《总裁工作制度》(2026年1月)
2026-01-23 17:16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治理结构,规范总裁的管理行为,确保公司总裁依 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 《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 定本制度。 第二章 总裁的任免 第二条 公司设总裁 1 名,由董事长提名并由董事会聘任或 者解聘。公司设副总裁若干名(其中常务副总裁 1 名),安全总 监 1 名,总工程师 1 名,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1 名,由总裁 提名并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第四条 《公司法》等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不得兼任 1 / 6 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条 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 3 年,连聘可以 连任,也可以在任期内提出辞职。 第三章 总裁的职责 第六条 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 勤勉尽责的义务。应维护企业形象和法人财产权,维护股东和公 司的利益,确保公司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第七条 正确处理所有者、企业、员工的利益关系,在拟定 有关员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解聘 (或开 ...
川发龙蟒(00231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6年1月)
2026-01-23 17:16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高管任职期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6] - 董事、高管离任6个月内不得转让持有及新增股份[7] - 任期届满前离职,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25%[7] 买卖时间限制 - 董事、高管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不得买卖[10] - 董事、高管在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不得买卖[10] 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高管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亲属信息[5] - 现任董事、高管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5] 交易披露 - 董事、高管买卖股份及衍生品2个交易日内通过董事会披露[13] - 披露含变动前后持股等信息及交易所要求事项[13] 违规处理 - 违规买卖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9][16] - 情节严重对责任人处分或交相关部门处罚[16] 制度说明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自审议通过日生效[19] - 未尽事宜按法规等规定执行,不一致时以相关规定为准[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