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牌珠宝(002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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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日报· 2025-10-30 07:43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证券代码:002574 证券简称:明牌珠宝 公告编号:2025-03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 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 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 ...
浙江明牌珠宝修订公司章程 注册资本5.28亿元 明确多元治理架构
新浪财经· 2025-10-29 19:50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发布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对公司治理 结构、股权管理、利润分配等核心制度进行明确规范。作为国内珠宝行业上市公司,本次章程修订进一 步完善了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奠定制度基础。 公司基本概况 根据章程披露,公司前身为绍兴日月星珠宝首饰有限公司,2009年经浙江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批准整 体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4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002574。公司注册地址 位于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福全工业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28亿元,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经营范围涵 盖黄金饰品、铂金饰品、钻石珠宝等产品的生产销售,以及黄金投资咨询、租赁服务等多元化业务。 董事会结构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占比42.86%),职工董事1名。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 略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管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由会 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行使监事会职权。 独立董事制度 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每股面值人民币一元,全部股份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集中托管。章程明确公司 ...
明牌珠宝修订公司章程及治理制度 相关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新浪财经· 2025-10-29 19:49
同时,为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治理结构,公司还对已有相关制度进行修订(或更名)及制定新 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上述修订及制定事项均基于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管理需要。 公告指出,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同时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后续工商备案登记事宜,最终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意见 为准。 关于本次修订及制定的具体内容,投资者可查阅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章 程》《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及相关公司治理制度文件。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明牌珠宝,证券代码:002574)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 及附件的议案》以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 度的相关议案。公司表示,此举旨在深化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确保公司制度与监管法 规有效衔接。 据公告披露,本次《公司章程》及附件的修订,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 指 ...
明牌珠宝(002574)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0-29 19:34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对外投资活动的内部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 投资风险,保障对外投资安全,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或实施新产品战略, 以获取长期收益为目的,将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可供支配的资源投向其他组织 或个人的行为。包括投资新建全资企业、与其他单位进行联营、合营、兼并或进行 股权收购、转让、项目资本增减等。 第三条 公司所有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司长远发 展计划和发展战略,有利于拓展主营业务,扩大再生产,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有预期的投资回报,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整体经济利益。 第六条 公司的对外投资达到下列标准时,应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该交易涉 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
明牌珠宝(002574)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10-29 19:34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 书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 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 董事会负责。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对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之间的指定联 络人。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深交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 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 (七)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等,期限尚未届满; (八)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九)最近三十 ...
明牌珠宝(002574)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5-10-29 19:34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稳健经营,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有偿或者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 外: 第二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适用本制度的规定。 未经公司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一)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主营业务;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50%的控 股子公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 情形。 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参照 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 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参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1 (一)在主营业务范围外以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方式对外 ...
明牌珠宝(002574) - 《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2025-10-29 19:34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资金管理,防止和杜绝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保护 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浙江明牌珠 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与公司间的资金管 理。 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与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 间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大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 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为大股东及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 用和其他支出、代大 ...
明牌珠宝(002574)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10-29 19:34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 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 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 交易。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 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 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行为的交易。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确保下列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以 下简称"相关人员")不发生因获知内幕信息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对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行为的管理,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0 ...
明牌珠宝(002574)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0-29 19:34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工作组,专门负责提供公司有关经营方面的 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负责筹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并执行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的有关决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超过半数。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
明牌珠宝(002574)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10-29 19:34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 的管理控制,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 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指公司持有其 50%以上股份,或者持有其股 份在 50%以下但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参股公司指公司持有其股份在 50%以下 且不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公司的组织、 资源、资产、投资和公司的运作进行风险控制,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 能力。 第四条 公司依据对控股子公司资产控制和规范运作要求,行使对控股子公 司重大事项管理,同时负有对控股子公司指导、监督和相关服务的义务。 第五条 控股子公司在公司总体方针目标框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