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质集团(002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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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质集团(002664) -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2025-05-16 20:00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话:010-52682888 传真:010-52682999 邮编:10003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德恒 01F20220124-27 号 致: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 "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星期五)召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以下 简称"德恒")受公司委托,指派李广新律师、祁辉律师(以下简称"德恒律师") 出席了本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德恒律师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 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 ...
信质集团(002664) -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5-16 20:00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证券代码:002664 证券简称:信质集团 公告编号:2025-042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2025年5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9:15-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前所信质路28号信质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九号楼会议室。 4、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召集人: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尹巍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
信质集团: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16 18:20
证券代码:002664 证券简称:信质集团 公告编号:2025-041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质集团"或"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 合计收到政府补助 814 万元,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的 38.62%。具体情况如下: 是否与公司 是否具 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 项目 未来工厂首席信息官 及软件工程师奖励 合计 814 获得补助 补助金额(万 序号 补助项目名称 收到补助时间 补助类型 日常经营 活 有可持 的主体 元) 上述政府补助预计将会增加公司 2025 年度利润总额 814 万元,具体的会计处理 仍需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三、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 ...
信质集团(002664) -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2025-05-16 18:01
证券代码:002664 证券简称:信质集团 公告编号:2025-041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 企业取得的、用于构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 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上述收到的政府补助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与计量 一、 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质集团"或"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 合计收到政府补助 814 万元,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的 38.62%。具体情况如下: | | 获得补助 | | 补助金额(万 | | | 是否与公司 | 是否具 | | --- | --- | --- | --- | --- | --- | --- | --- | | 序号 | 的主体 | 补助项目名称 | 元) | 收到补助时间 | 补助类型 | 日常经营活 | 有可持 | | | ...
信质集团(002664) - 关于第一大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5-05-14 19:18
股权结构 - 截至2025年3月4日,中信银行股本总额为55,645,162,264股[2] - 中信股份及其子公司合计持股36,610,129,412股,占比65.79%[4] - 中信金控直接持股36,028,393,412股,占比64.75%[4] 权益变动 - 2025年5月14日,中信银行转让1,600,000,000.00份信托受益权[6] - 变动前资管计划持股104,005,200股,占比25.53%,变动后股份未变,受益人变更[8] - 变动不影响经营,不损害利益,不违法违规,已履行报告义务[9] 其他事项 - 2022年4月13日,长鹰云启股票作价1,571,830,587.60元抵偿债务,红利被扣划[5]
信质集团(002664) -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5-05-14 19:18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信质集团 股票代码:002664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方合英 住所及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6-30层、32-42层 股权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五月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之规定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 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 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 方式在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 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
信质集团(002664) -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5-05-14 19:18
股权变动 - 2025年5月,中信金融资产受让信托受益权,间接持有信质集团104,005,200股股份,占比25.48%,成第一大股东[5][34] - 本次权益变动前,中信银行间接控制的资管计划持有上市公司104,005,200股股份,占比25.48%[33] - 中信银行向中信金融资产浙江省分公司转让16亿份信托受益权及相关权利义务[36] - 转让生效后,中信金融资产自2024年6月30日起享有信托利益等权利,中信银行不再享有相关权利义务[39] 公司财务 - 202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9,843.29亿元,负债总额9,345.64亿元,资产负债率94.94%[19] - 202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1,073.59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6.18亿元,净资产收益率18.41%[19] 股东结构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信金融资产主要股东中,中国中信集团持股26.46%,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持股24.76%,中保融信私募基金持股18.08% [15]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持股5%以上的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有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12家[25][26]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持股5%以上的金融机构有融达期货(郑州)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27] 子公司情况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信金融资产控制多家子公司,如华融瑞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缴资本30,000.00万元,持股100%等[16] - 融德(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实缴资本178,800.00万元,直接持股比例59.30%[17] - 融达期货(郑州)股份有限公司实缴资本183,030.70万元,直接持股比例59.26%[17] - 华融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实缴资本871.00万元港币,直接持股比例51.00%[17] 未来展望 - 截至报告书签署日,公司尚无未来12个月继续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明确计划[30] - 截至报告签署日,无未来12个月调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明确计划[65] - 截至报告签署日,无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资产和业务相关重组的明确计划[66] -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将推荐合格董事[67] - 截至报告签署日,无修改上市公司章程的计划[68]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无对上市公司员工聘用、分红政策、业务和组织结构作重大变动的计划[70][71][72] 其他 - 独立非执行董事朱宁2021年3月26日因乐视网相关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被处警告,并处3万元罚款[23] - 中信金融资产浙江省分公司业务审查委员会于2024年12月3日和16日审议通过权益变动事项[31] -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质集团104,005,200股股票,无权利限制情形[61] - 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相关人员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未发生资产交易合计金额高于3000万元或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5%以上的交易[75] - 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相关人员与上市公司董监高未发生合计金额超过5万元以上的重大交易[76] - 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监高和直系亲属不存在通过深交所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79][80] - 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3年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详见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相关年度报告[81] - 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将保持人员、资产、财务等方面独立,信息披露义务人作出保持独立性承诺[73]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分别作出避免同业竞争和减少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73][74] - 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相关人员无对上市公司拟更换董监高进行补偿或类似安排[77] - 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除已披露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相关人员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合同、默契或安排[78]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能按第五十条规定提供相关文件[83] - 上市公司为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664[99]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99]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持股数量为0股,持股比例为0%[99] - 本次权益变动股份变动数量为104,005,200股,变动比例为25.48%[99] - 权益变动方式为间接方式转让[99]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99] - 信息披露义务人对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股[99]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后续计划已披露[100] - 信息披露义务人聘请了财务顾问[100] - 本次权益变动无需取得批准[100]
信质集团(002664) - 关于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2025-05-14 19:18
公司基本信息 -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802.46679047亿元[2] 股权结构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信集团持股26.46%[3]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财政部持股24.76%[3] 资产交易 - 2022年4月13日,长鹰云启1.04亿股“长鹰信质”抵偿15.72亿元给中信证券[4][5] - 2022年4月13日,扣划“长鹰信质”红利1040.052万元至北京金融法院[4] - 2025年5月14日,中信银行转让16亿份信托受益权给浙江分公司[6] 权益变动 - 变动前大股东间接持股1.04亿股,占比25.48%[7] - 变动后中信金融资产间接持股1.04亿股,成第一大股东[7]
信质集团(002664) - 中信建投证券关于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2025-05-14 19:17
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重要声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 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 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财务顾问"或"中信建投证券")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 勉尽责精神,就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进行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 为使相关各方恰当地理解和使用本核查意见,本财务顾问特别声明如下: 1、本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履行了尽职调查义务,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信内容与格式符 合规定,并保证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 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二〇二五年五月 2、本财务顾问所依据的有关资料由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信息披露义务人 已做出声明,保证其所提供的所有文件、材料及口头证言真实、 ...
信质集团(002664) -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2025-05-09 17:46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 企业取得的、用于构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 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质集团"或"公司")近期收到政府补助 2,239,243.96 元,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62%。具 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获得补助 | 补助依据 | 补助金额 | 收到补助时间 | 补助类型 | 是否与公司 日常经营活 | 是否具 有可持 | | --- | --- | --- | --- | --- | --- | --- | --- | | | 的主体 | | (元) | | | 动相关 | 续性 | | 1 | 信质集团 | 2024 年度稳岗补贴 | 2,239,243.96 | 2025 年 5 月 8 日 | 与收益相关 | 是 | 否 | 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