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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凯股份(002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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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凯股份:截至2025年12月10日公司股东人数为25314户
证券日报网· 2025-12-15 20:46
证券日报网讯12月15日,冀凯股份(002691)在互动平台回答投资者提问时表示,截至2025年12月10 日,公司股东人数为25314户。 ...
冀凯股份: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
证券日报网· 2025-12-11 16:50
证券日报网讯12月10日晚间,冀凯股份(002691)发布公告称,公司拟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聘任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 连续服务8年,本次变更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冀凯股份:截至2025年11月28日公司股东人数为27213户
证券日报网· 2025-12-11 16:42
证券日报网讯12月11日,冀凯股份(002691)在互动平台回答投资者提问时表示,截至2025年11月28 日,公司股东人数为27213户。 ...
冀凯股份(002691) -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5-12-10 19:16
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代码:002691 证券简称:冀凯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5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大信");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 2、变更原因: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综合考虑公司 未来业务发展和审计需求等实际情况,公司拟聘任大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公司已就本次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 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5、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
冀凯股份:12月10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2-10 19:16
(记者 王瀚黎) 每经AI快讯,冀凯股份(SZ 002691,收盘价:8.33元)12月10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第五届第十次 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12月10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了《关于修订 <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等文件。 2025年1至6月份,冀凯股份的营业收入构成为:机械制造占比98.07%,其他业务占比1.93%。 截至发稿,冀凯股份市值为28亿元。 每经头条(nbdtoutiao)——白金信用卡权益大缩水:贵宾厅限次、酒店减量⋯⋯银行吐槽没赚头,"羊 毛党"薅了个寂寞 ...
冀凯股份(002691)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5-12-10 19:15
证券代码:002691 证券简称:冀凯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4 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6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12月2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9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 ...
冀凯股份(002691) -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2-10 19:15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002691 证券简称:冀凯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3 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备查文件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通知于2025年12月5日以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2月10日在公司二楼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谷文娟女士主持,会议应参 与表决监事3人,实到参与表决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的通知、召 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 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 ...
冀凯股份(002691)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2-10 19:15
证券代码:002691 证券简称:冀凯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2 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于2025年12月5日以电话、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5年12 月10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冯帆先生主持, 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 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 《公司章程修正案》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 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
冀凯股份(002691)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12-10 19:03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据战略规划和突出主业、 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需要而依法设立、投资的、具有独立法人主体资格的公司, 包括: (一)公司独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与其他法人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持股比例在 50%以上, 或虽未达到 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 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 的管理控制,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参股公司"是指公司持股比例未达到 50%且不具备实际控制 权的公司。 "控股子公司"与"参股公司"在本制度中合称"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应按照本 ...
冀凯股份(002691)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12-10 19:03
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力,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实 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出 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出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 投票表决权总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乘以应选董事人数之积,出席会议股东可以 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全部投向一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分散投向 多位董事候选人,最后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人选的一项制度。 第二章 投票程序 第六条 为确保独立董事当选符合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选 举应当分别进行,均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具体操作如下: 选举独立董事时,出席会议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 乘以该次股东会应选独立董事人数之积,该部分投票权只能投向该次股东会的独 立董事候选人。 选举非独立董事时,出席会议股东所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