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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墙股份(002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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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墙股份:副总裁李树志辞职
第一财经· 2025-10-09 16:36
红墙股份公告,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裁李树志的书面辞职报告。李树志因个人原因,申请辞 去公司副总裁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 律法规,李树志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树志未持有公司股 份。 ...
红墙股份:副总裁李树志因个人原因辞职
新浪财经· 2025-10-09 16:31
红墙股份公告,公司副总裁李树志先生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 后,李树志先生将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目前,李树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负责的工作 已交接完毕,辞职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运作。公司在公告中对李树志先生任职期间的积极贡献表示感谢。 ...
红墙股份(002809) - 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可转债转股情况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2025-10-09 16:31
证券代码:002809 债券代码:127094 证券简称:红墙股份 债券简称:红墙转债 公告编号:2025-055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第三季度可转债转股情况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可转债转股情况: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累计共有人民币 14,861,300 元 "红墙转债"已转换成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量为 1,384,005 股,占可转债转股 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0.66%。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尚未转股的"红墙转债"金额为人民币 301,138,700 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 95.30%。 本季度转股情况:自 2025 年 7 月 1 日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共有 114,600 元"红墙转债"已转换成公司股份,本期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 10,962 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出具《关于同意广东红墙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一)可转换 ...
红墙股份(002809) - 关于副总裁辞职的公告
2025-10-09 16:30
证券代码:002809 证券简称:红墙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6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总裁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 副总裁李树志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李树志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 裁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李树志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树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李树志先生所负责工作已 做好交接,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 李树志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裁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及董事会对李 树志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积极贡献给予高度评价并表示衷心 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10 日 ...
红墙股份(002809)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2025-09-29 18:17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9]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2][9]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5] - 审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6] - 审议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6] - 审议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6] - 审议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6] - 审议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6] - 审议公司与关联人成交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的关联交易[7] 临时股东会提议与召集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出通知[11]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出通知[1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董事会不同意或10日内未反馈时,有权向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14] - 审计委员会同意召开,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出通知[14]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审计委员会未按时发出通知时可自行召集和主持[14] 股东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7]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20日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15日前通知股东[17] 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9]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期间间隔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9]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在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4] - 公司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25] - 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除法定条件外不得设最低持股比例限制[25]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26] 决议通过与实施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8] - 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公司资产总额30%需特别决议通过[30]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8] - 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等提案除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还需特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0] 其他规定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出现延期或取消情形,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9] - 股东可在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反规定的决议[31]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8]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制定,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33]
红墙股份(002809)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2025-09-29 18:17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1人[2] - 董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5] - 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不超董事总数1/2[5] 董事管理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会议建议撤换[8][21] - 书面辞职报告收到日辞任生效,2个交易日内披露[8] - 保密义务至商业秘密公开,其余忠实义务至辞职生效或任期届满2年[9] 会议规定 - 每年至少开2次会,提前10日书面通知[15]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15] - 临时会议提前2日通知,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除外[18] - 定期会议变更需提前3日书面通知,不足需顺延或获全体与会董事认可[18]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0] - 委托出席需提前3个工作日提交书面委托书[21] - 未通知提案不得表决,获全体与会董事同意除外[22]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未重大变化,1个月内不再审议[36] 表决与记录 - 表决采取书面记名投票方式,未选等视为弃权[25] - 现场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表决结果[26] - 秘书2个工作日完成决议文件呈董事长签发公告[27] - 会议档案保存10年,董事有不同意见可签字说明[27][39] 其他 - 对外担保须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2/3以上董事通过[13] - 临时会议可用通讯方式,参会董事签字[30] - 董事会按授权行事,不得越权[35] - 会议记录含多项内容[37] - 规则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29]
红墙股份(002809)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2025-09-29 18:17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2名为独立董事[4]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4] - 下设工作小组,组长为董事会秘书,工作人员1 - 2名[4] 会议规则 - 会议召开前2天通知全体委员[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会议相关 - 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保存记录[12][13] - 通过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13] 细则说明 - 工作细则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并负责解释[15]
红墙股份(002809) - 公司章程(2025年9月)
2025-09-29 18:1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6年8月23日在深交所上市,首次发行2000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211,609,439元[7] - 公司设立时总股本5250万股,简捷投资持股67%,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持股20%,惠州市护城河投资管理持股13%[14] - 公司股份总数为210,227,252股,每股面值1元[14]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5]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1][22] 股东权利与责任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执行收回收益规定,未执行可起诉,有权请求撤销违规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诉讼[22][25][27] - 公司股东滥用权利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滥用法人独立地位逃避债务应承担连带责任[29]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8]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等多种情形须经股东会审议[35][36][37]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7]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7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78]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80] 独立董事相关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等情形的自然人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担任需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84][87]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部分事项需经其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88]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1] -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该年可供分配利润10%,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平均可供分配利润30%[105] 其他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1]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解聘或不再续聘应提前30天通知[112]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章程另有规定除外[118]
红墙股份(002809)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2025-09-29 18:17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至少2名独立董事[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5] 提名方式 - 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可提名[4] 职责 - 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7] 审查与决议 - 对人选审查需多道程序[9]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0] 会议规则 - 召开前2天通知全体委员[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3] 工作细则 - 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并负责解释[16] - 与规定抵触按规定执行并修订[16]
红墙股份(002809)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2025-09-29 18:17
审计委员会成员及提名 - 成员三名,含两名独立董事[4] - 提名方式有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4] 审计委员会会议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四次,每季度一次,临时会议按需召开[15] - 会前2天通知全体委员[15]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关联交易审议 - 关联委员回避,过半数非关联委员出席,议案非关联委员过半数通过[13] - 非关联委员不足两人提交董事会[13] 日常工作 - 内审部门为日常办事机构[5] - 督导内审部门每季度检查重大事项和资金往来[8]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