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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真科技: 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之星· 2025-07-11 20:18
证券代码:003007 证券简称:直真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亏损:4,100 万元—4,700 万元 亏损:2,570.39 万元 后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39 元/股—0.45 元/股 亏损:0.23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 所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本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亏损:4,000 万元—4,600 万元 亏损:2,317.57 万元 公司营业收入呈现明显的季节性,第四季度占比较高,而管理费用、销售费 用及研发费用的发生在各个季度较为平均,因此公司 2025 年上半年出现亏损。 亏损同比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包括:(1)受电信运营商降本增效策略的影响, 公司 2024 年软件开发业务订单规模同比有所下降,这对 2025 年上半年收入目标 的实现带来一定影响。为此,公司正积极 ...
直真科技(003007)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6-27 19:33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 年 6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子公司的 管理,规范公司运作机制,确保子公司规范、高效、有序地运作,确保公司合并 财务报表的真实可靠,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和《北京直真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定义及基本原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被公司控制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控 股子公司指公司持有其50%以上的股份,或者持股50%以下(含50%)但能够决 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子公司管理的基本原则: 1、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加强风险控制,提高公司整体运行效率和抗风险 能力。 2、公司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公司规范化运作及资产控制 的要求,行使对子公司的股东权利和管理权,依法享有投资收益、重大事项决策 的权利;并负有对子公司指导、监督等义务。 3、子公司的发展战略与规划须服从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与 ...
直真科技(00300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2025-06-27 19:33
(一)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时间安排;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2025 年 6 月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在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实际情况,制定本工 作规程。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 地开展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应履行如下主要职责: 第四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公司管理层应当向审计委员会汇报 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财务负 ...
直真科技(00300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5-06-27 19:33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5 年 6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充分发挥董事会的职能作用,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 理层的有效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行使《公司法》规定的 监事会的职权,并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对公司审计、内 控体系等方面监督并提供专业咨询意见。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独立董事中至少有一名为会 计专业人士,并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胜任工作 职责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良好的职业操守,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 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 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 ...
直真科技(00300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6-27 19:33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 年 6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二)透露或者发布含有误导性、虚假性或者夸大性的信息; (三)选择性透露或者发布信息,或者存在重大遗漏; (四)对公司证券价格作出预测或承诺; (五)未得到明确授权的情况下代表公司发言; (六)歧视、轻视等不公平对待中小股东或者造成不公平披露的行为; (七)违反公序良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八)其他违反信息披露规定,或者影响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正常交易的违法 违规行为。 第四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以已公开披露的信息作为交流内容, 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或者泄露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 第五条 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除非得到明确 授权并经过培训,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应当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 代表公司发言。 第六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 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 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 ...
直真科技(003007)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6-27 19:33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年6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 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 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 指公司持有其50%以上的股份(包括全资子公司),或者持股50%以下(含50%) 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当选,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 制的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 子公司的担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担保金额应当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按照担保合同规定实际承担的担保责任 作为计算标准。 第四条 ...
直真科技(003007)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6-27 19:33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年6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发行申请文件 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并在年度审计 的同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鉴证。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本制度的 有效实施。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直真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 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五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 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受控制 ...
直真科技(003007)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6-27 19:33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 年 6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 量和透明度,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推进公司内控 制度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 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时的责任认定、追究与处理,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及其负责 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 第三条 公司有关人员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公 司与财务报告 ...
直真科技(003007)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6-27 19:33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特定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特定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独立董事任期与委托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6] - 一次董事会会议接受委托不超两名独立董事[8] 独立董事履职与解职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8] 独立董事补选 - 特定情形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8] - 辞职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补选后辞职报告生效[9] - 特定辞职情形,60日内完成补选[10] 独立董事审核与职权 - 深交所审核有异议的候选人不得提交股东会选举[10] - 行使特定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2] 审计委员会 - 相关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5]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5] 独立董事披露与工作时间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18]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18] 独立董事资料保存与津贴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十年[19] - 公司给予适当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会审议通过[19] 关联交易与制度实施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1] - 工作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亦同[21] - 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解释[21]
直真科技(003007)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2025-06-27 19:33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上市一年内、董事和高管离职半年内股份不得转让[5] - 董事和高管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股票[6] - 董事、高管每年度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18] - 董事、高管自实际离任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18] 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高管在通过任职事项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近亲属信息[11] - 现任董事、高管信息变化或离任2个交易日内委托申报[11] 违规处理 - 违规买卖股票董事会应收回所得收益[7] - 公司可对违规董事、高管追究责任[20][21] - 公司应记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并报告或披露[21] 其他规定 - 董事、高管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17] - 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后深交所公开持股数量等内容[13] - 公司对股份锁定或限制转让应及时申报和披露[12][13] - 深交所对买卖股份及衍生品种进行日常监管[18]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