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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居宝: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8 17:13
会议采取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的董事充分讨论与审议,会议形 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 告。 证券代码:300155 证券简称:安居宝 公告编号:2025-021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8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 A 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 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以专人送达、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 发给各位董事和监事。会议应到董事 5 人,实到董事 5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 波先生召集和主持,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 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 <董事 监 ...
安居宝(300155)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8 16:46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二)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通过其任职事项后2个交易内; (三)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其已申报的个人信息发生变化后的2 个交易日内; (四)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 第二条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其所持本公司 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 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前,应当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 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交易。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不得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 交易。 第二章 信息申报与披露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下列时间内委托公司向深圳 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结算 公司")申报其个人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担任职务、身份证件号码等): (一)新任董事、监事在股 ...
安居宝(30015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8 16:46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 息披露工作,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 法权益,明确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义务,明确公司内部及子公 司和有关人员的信息披露职责范围、保密责任和报告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上市规则和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及其 他主体发生本制度所规定的重大事项视同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 第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发布的办法、通知、指引 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条 公司应当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可能产生较大影响 ...
安居宝(300155)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8 16:46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 了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加大审计监督力度,明确内部审计工作职责 及规范审计工作程序,确保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得以有效实施,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实际情况,特 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审计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内部审计的工作内容及程序,并对具体的内部控制的评审、审计档案的 管理等相关事项进行了规范,是公司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准则。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内部审计的范围包括公司各部门及分子公司、驻外办事处等 现有的与公司存在控制与被控制、管理与被管理的部门。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 第四条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以下简称"内审部")并依据公司规 模、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合理配置专职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内 审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审部应当保持独立 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部门合署 ...
安居宝(300155)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8 16:46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 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 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 准确和完整,公司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负责 人,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及信息披露工作。 第七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 额百分之三十,或者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 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提供重大担保或者从事关联交易,可能对公司的资产 ...
安居宝(300155) - 公司制度修订对照表(2025年7月)
2025-07-08 16:45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属内幕信息[3]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该资产30%属内幕信息[3][6] - 公司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或经理变动属内幕信息[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公司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4] - 公司涉及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重大诉讼、仲裁属内幕信息[4]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一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5]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一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5] - 公司发生超上一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5] 人员与交易限制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相关人员属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不得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15]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需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书面报告[15]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16]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18个月内不得转让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7]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7 - 12个月申报离职,12个月内不得转让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7]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后申报离职,6个月内不得转让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7]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7]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7] - 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8] 报备与披露要求 - 涉及特定内幕信息应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报送相关名单备案[10] - 登记备案材料至少保存10年[10] - 公司一次性签署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合同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报备[12] - 公司应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度、半年度、季度报告,预计不能按时披露需及时报告并公告[23][24] - 公司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五个交易日书面申请,原则上只接受一次变更[25]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28] 定期报告相关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无法保证应发表意见并陈述理由[26] - 定期报告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6] 其他规定 - 公司董事等人员应确保特定主体不发生因获知内幕信息而买卖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的行为[19][20] - 公司董事等人员违反制度规定,公司可追究责任[20][21] - 重大事件按上市规则认定,重大信息包括与公司业绩、收购兼并等有关的信息[28] - 公司在定期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应避免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30]
安居宝(300155)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7-08 16:45
证券代码:300155 证券简称:安居宝 公告编号:2025-021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采取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的董事充分讨论与审议,会议形 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 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 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8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 A 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 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
安居宝: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延期暨调减资助额度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2 16:17
财务资助延期事项 - 公司审议通过将控股子公司奥迪安的财务资助额度从5,500万元调减至4,000万元并延期一年[1][2] - 资助方式为借款,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收取利息,期限自协议签署日起算[1] - 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1][4] 被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 奥迪安注册资本3,300万元,主营安防系统设计、设备销售及软件开发等业务[2] - 公司持有奥迪安56.15%股权,其他股东持股比例最高为13.08%(梁广洋)[3] - 截至2025年3月31日,奥迪安总资产14,222.36万元,净资产4,523.96万元,2025年一季度营收229.49万元,净亏损93万元[3][4] 资金使用与协议安排 - 公司将与奥迪安续签借款协议,财务收支由公司财务部统一管理[4] - 其他股东梁广洋、吕伟等承诺以其持有股权为本次资助提供担保[5] 财务资助整体情况 - 公司累计对外财务资助金额2,684.02万元,占2024年末净资产2.13%,无逾期未收回情形[4] - 本次资助使用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资金使用[2][5] 董事会及监事会意见 - 董事会认为资助有助于奥迪安业务发展,风险可控且符合战略布局[5] - 监事会认可该事项对子公司资金筹措的积极作用,未发现负面影响[6]
安居宝: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2 16:11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5月22日上午10:30以现场方式召开 [1] - 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20日通过书面和电话方式发出 [1] - 应到监事3名 实到监事3名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范文梅主持 [1] - 董事会秘书吴若顺列席会议 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1]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 审议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延期暨调减资助额度的议案》 [1] - 财务资助延期有利于控股子公司资金筹措和业务发展 不影响公司正常运作 [1] - 同意为控股子公司广东奥迪安监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延期一年 [1] - 资助额度从5,500万元调减至4,000万元 [1] -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2]
安居宝(300155) -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延期暨调减资助额度的公告
2025-05-22 15:42
财务资助 - 公司为奥迪安提供4000万元借款额度,期限一年[1] - 资助额度从5500万元调减至4000万元[2] - 截至披露日累计对外资助2684.02万元,占2024年末净资产2.13%[8] 奥迪安情况 - 公司对奥迪安持股56.15%,出资1852.80万元[4] - 2025年3月末资产14222.36万元,负债9698.40万元[4] - 2025年1 - 3月营收229.49万元,净利润 - 93.00万元[5] 决策相关 - 董事会认为资助利于奥迪安业务发展[10] - 其他股东以股权为资助担保[11] - 监事会同意资助延期并调减额度[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