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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能东方(300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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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能东方收到正式处罚,投资者维权还在继续
新浪财经· 2026-02-10 16:47
监管处罚与调查进展 - 2026年2月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标志着对其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的调查已有最终结论 [1][4] - 监管处罚源于公司子公司于2020年6月通过与合作方进行循环空转交易以虚增业绩 [2][5] - 针对公司的索赔诉讼仍在持续进行,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依法维权,其条件为在2021年4月14日至2024年12月6日期间买入,并在2024年12月7日后卖出或持有而亏损 [1][4] 违规行为具体细节 - 违规操作具体手法为:合作方先向子公司支付虚假货款,子公司确认应收款项,随后子公司再通过虚构采购业务支付预付款将资金转回合作方 [2][5] - 此操作导致公司人为减少了应收款项的减值损失,同时虚增了大量预付款,造成财务报表数据严重失真 [2][5] - 该行为导致公司2020年和2021年年度报告均存在虚假记载,对投资者决策形成了误导 [3][6] 财务数据影响 - 2020年,公司虚增利润约3580万元,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120.18% [2][5] - 2021年,由于对前期虚增款项确认减值,导致当年虚减利润约2265万元 [2][5] 市场反应与股价表现 - 公司在2024年12月6日晚间公告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 [1][4] - 立案消息披露后,在2024年12月9日至20日的两周内,公司股价经历剧烈波动并大幅下挫,区间累计跌幅高达21.05% [2][4]
ST福能因重大违规被证监会罚款,适格股民可索赔损失!
新浪财经· 2026-02-09 16:32
公司行政处罚与违法事实 - 2026年2月7日,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T福能)发布公告,宣布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公司相关年报存在虚假记载而被行政处罚 [1][6] - 违法事实涉及公司子公司深圳大宇精雕科技有限公司与重庆市中光电显示技术有限公司合谋,通过支付虚假货款、确认虚假应收款,再以虚构采购业务和支付预付款的形式将资金转回,从而操纵财务报表 [1][6] - 具体财务造假细节为:2020年通过上述方式虚增利润35,798,468.98元,占福能东方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的120.18%;2021年对虚增的预付款确认减值损失,虚减利润22,650,928.29元,占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的6.64%,导致2020年与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1][6] 法律依据与性质认定 - 福能东方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了《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的违法行为 [2][7] 投资者索赔信息 -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因证券虚假陈述给投资人造成投资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3][8] - 律师提示,凡在2021年4月14日至2024年12月6日期间买入ST福能,并在2024年12月7日之后继续持有或卖出产生亏损的投资者,均有权向福能东方索赔投资损失 [1][4][6][8] - 参与索赔的投资者需准备股票交易对账单和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 [5][9] - 此类案件律师代理通常采用风险代理模式,前期不收取费用,胜诉后按获赔金额的一定比例支付律师费,未获赔偿则无需支付 [5][9]
监管持续发威,一夜之间4家A股公司被立案或处罚
第一财经资讯· 2026-02-08 20:22
监管动态概览 - 一夜之间,2家A股公司(天晟新材、亚辉龙)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另有2家公司(ST福能、容百科技)遭行政处罚 [2] - 2026年年初至今,已有8家A股公司及4名相关责任人被立案调查,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是主要调查原因 [2] - 部分案件调查进展迅速,从立案到处罚出炉间隔不到一个月 [2] 具体公司处罚案例:ST福能 - 子公司深圳大宇精雕与第三方串通,通过“虚假货款支付+虚构采购回流资金”方式财务造假 [3] - 该行为导致公司2020年虚增利润3579.85万元,占福能东方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20.18%,并带动公司当年扭亏为盈 [4] - 剔除造假部分,ST福能2020年实际录得亏损,其扣非净利润为-3947.59万元 [4] - 监管认定公司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最终被处以650万元罚款 [2][3] 具体公司处罚案例:容百科技 - 因与宁德时代签订的重大合同公告涉嫌误导性陈述被立案,立案后不到一个月即收到罚单 [4] - 公司公告称协议总销售金额超1200亿元,但监管认定合作协议并未对总销售金额作出约定,且公司后续承认金额为估算得出、具有不确定性 [5] - 该行为构成误导性陈述,公司及董事长、董秘被合计罚款950万元 [2][5] 其他立案调查公司情况 - 2026年初被立案的8家A股公司包括:天晟新材、亚辉龙、宝馨科技、荃银高科、向日葵、天普股份、容百科技、倍轻松(实控人)[6][7] - 立案原因高度集中,其中6家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7] - 天普股份因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涉嫌重大遗漏被立案 [7] - 亚辉龙因发布涉嫌误导性陈述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公告被立案 [5] 相关责任人立案及处罚情况 - 2026年初有4名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人被立案,涉及行为包括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短线交易等 [8] - 具体为:宝馨科技实控人马伟(信披违规)、倍轻松实控人马学军(操纵市场)、*ST东晶独董傅宝善(内幕交易)、鼎信通讯董事兼副总袁志双(短线交易)[7][8] - 鼎信通讯袁志双因在2025年11月卖出61万股(成交额485.37万元)后六个月内又买入20万股(成交额161.2万元),被处以警告及12万元罚款 [9] - *ST东晶独董傅宝善已提交辞职报告 [9] 监管背景与趋势 - 2025年全年共有87家A股公司被立案,其中38家为ST公司,占比超四成,信息披露违规是主要原因 [10] - 2026年监管持续高压,得润电子因两年半内虚构回款累计超5亿元被罚没逾2000万元,并于1月6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10][11] - 证监会2026年首场工作会议聚焦财务造假惩治,强调将完善“行刑衔接”,对财务造假和第三方配合造假进行一体化打击 [12] - 监管导向正从“事后救火”向源头治理转变,通过行政处罚、退市预警、市场禁入、追究刑事责任等手段提高违法违规成本 [12][13]
一夜之间4家A股公司被立案或处罚!监管持续发威,年初至今多家公司被查
第一财经· 2026-02-08 18:44
文章核心观点 - 2026年初中国A股市场监管持续高压且执法效率提升 年初至今已有8家上市公司及4名相关责任人被立案调查 其中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是主要问题 同时涉及财务造假、误导性陈述、内幕交易等行为 [1][9][15] - 监管机构对财务造假等重大违规行为处罚迅速且严厉 部分案件从立案到处罚间隔不足一个月 并强调构建“行刑衔接”的综合惩防体系 [2][6][18] 监管动态与处罚案例 - **ST福能财务造假案**:子公司通过串通第三方进行“虚假货款支付+虚构采购回流资金” 在2020年虚增利润3579.85万元 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20.18% 导致公司2020年及2021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公司被罚款650万元 [3][4] - **容百科技误导性陈述案**:公司发布与宁德时代的重大合同公告 披露“协议总销售金额超1200亿元”等信息 但合作协议实际未约定总金额 该金额为公司自行估算 构成误导性陈述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被合计罚款950万元 [6][7] - **天晟新材与亚辉龙被立案**:天晟新材因2023年度关联交易未披露事项被立案 亚辉龙则因1月7日发布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公告涉嫌误导性陈述被立案 [8] - **鼎信通讯个人短线交易案**: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袁志双在2025年11月卖出公司股票61万股(成交额485.37万元)后六个月内又买入20万股(成交额161.2万元) 构成短线交易 被处以警告及12万元罚款 [13] 2026年立案情况统计 - **被立案公司概况**:2026年年初至2月6日 共有8家A股公司被立案 其中6家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1家(容百科技)因重大合同公告涉嫌误导性陈述 1家(天普股份)因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涉嫌重大遗漏 [9][11] - **被立案责任人概况**:共有4名相关责任人被立案 涉及行为包括:宝馨科技实控人涉嫌信披违规、倍轻松实控人涉嫌操纵证券市场、*ST东晶独董涉嫌内幕交易、鼎信通讯董事兼副总涉嫌短线交易 [12] 监管背景与趋势 - **监管延续高压态势**:2025年全年共有87家A股公司被立案 其中ST公司38家占比超四成 2026年初得润电子因两年半虚构回款累计超5亿元被罚没逾2000万元并被实施ST [16][17] - **监管方向与体系建设**:证监会2026年首场工作会议聚焦财务造假惩治 强调完善“行刑衔接” 对财务造假及第三方配合造假进行一体化打击 监管导向体现“零容忍” 并从“事后救火”向源头治理转变 [18][19]
子公司串通第三方财务造假 ST福能被罚款650万元
中国经营报· 2026-02-07 11:20
行政处罚与财务造假详情 - 因子公司深圳大宇精雕科技有限公司财务造假 导致ST福能2020年及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广东证监局责令公司改正 给予警告 并处以650万元罚款 [1] - 造假方式为子公司大宇精雕与重庆中光电合谋 通过支付虚假货款确认虚假应收款 再以虚构采购业务支付预付款形式将资金转回 从而少确认应收款减值损失并虚增预付款 [1] - 2020年通过上述方式虚增利润3579.85万元 占ST福能当年年报披露利润总额的120.18% 2021年对虚增预付款确认减值损失 虚减利润2265.09万元 占当年年报披露利润总额的6.64% [1] 公司现状与业务影响 - 公司已于2024年一季度完成对涉事子公司大宇精雕100%股权的出售 不再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 - 大宇精雕业务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无关 该事件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 截至公告日 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 [2] - 广东证监局对相关责任人员的行政处罚所涉及人员不属于公司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1]
ST福能收广东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北京商报· 2026-02-06 20:57
行政处罚与财务造假事实 - 公司子公司深圳大宇精雕科技有限公司与重庆市中光电显示技术有限公司合谋,通过支付虚假货款、确认虚假应收款,再以虚构采购业务支付预付款的形式将资金转回,从而实施财务造假 [2] - 上述操作导致2020年虚增利润约3579.85万元,占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的120.18% [2] - 2021年,子公司对虚增的预付款确认减值损失,导致虚减利润约2265.09万元,占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的6.64% [2] - 公司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因此存在虚假记载 [2] 监管处罚决定 - 广东证监局责令公司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50万元罚款 [2] - 广东证监局同日对相关责任人员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相关责任人员不属于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 公司回应与现状 - 公司表示本次《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情况与事先告知书一致,涉及的是原子公司大宇精雕的违法违规事项 [3] - 公司判断上述违法违规行为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 [3] - 截至公告日,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 [3]
深交所对ST福能及相关人员给予公开谴责处分
每日经济新闻· 2026-02-06 19:16
ST福能财务造假及处分 - 深交所于2026年2月6日对ST福能及相关人员给予公开谴责处分 [1] - 违规行为涉及子公司深圳大宇精雕科技有限公司与重庆市中光电显示技术有限公司在2020年6月约定进行虚假交易 [1] - 具体操作流程为:重庆中光电先向大宇精雕支付虚假货款,大宇精雕确认虚假应收账款,再通过虚构采购业务支付预付款将资金转回重庆中光电 [1] - 上述操作导致大宇精雕在2020年少确认应收账款减值损失并虚增预付款,进而虚增利润约3580万元,占ST福能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的120.18% [1] - 2021年,大宇精雕对相关虚增的预付款确认减值损失,导致虚减利润约2265万元,占ST福能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的6.64% [1] - ST福能2020年及2021年年度报告因此存在虚假记载 [1] 相关责任人员处分 - 深交所对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处分 [1] - 对时任董事长、深圳大宇精雕科技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王贵银给予公开谴责处分 [1] - 对时任总经理、董事、深圳大宇精雕科技有限公司时任总经理陈武给予公开谴责处分 [1] - 对时任副总经理、董事、财务总监、深圳大宇精雕科技有限公司时任副总经理陈刚给予公开谴责处分 [1] - 对时任董事、深圳大宇精雕科技有限公司时任财务总监张雯给予公开谴责处分 [1]
ST福能: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第一财经· 2026-02-06 18:04
公司收到行政处罚 - 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2号)[1] - 广东证监局指出公司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相关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法行为[1] - 广东证监局决定责令公司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50万元罚款[1] 处罚涉及人员情况 - 广东证监局同日对相关责任人员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1] - 相关责任人员不属于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1]
ST福能(300173) -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2026-02-06 18:00
违规处罚 - 2024年12月6日公司因信披违规被证监会立案[1] - 2025年12月19日收到广东证监局处罚事先告知书[1] - 2026年2月6日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 财务造假 - 2020年子公司大宇精雕虚增利润35798468.98元,占比120.18%[3] - 2021年大宇精雕虚减利润22650928.29元,占比6.64%[3] 处罚结果 - 公司被责令改正,警告并罚款650万元[4] 后续措施 - 15日内汇交罚款,60日内可申请复议,6个月内可起诉[4] 业务变动 - 2024年一季度出售大宇精雕100%股权,不影响经营[6]
福能东方(300173) - 2025 Q4 - 年度业绩预告
2026-01-30 17:48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预计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11,500万元至14,500万元,而上年同期盈利8,320.93万元[4] - 预计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亏损19,500万元至23,500万元,而上年同期盈利4,054.03万元[4] - 预计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110,000万元至130,000万元,较上年同期的133,542.30万元有所下降[4] - 扣除后营业收入预计为110,000万元至130,000万元,上年同期为133,254.74万元[4]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锂电设备制造板块因竞争加剧导致设备销售价格下降及成本上升,毛利率同比下降[6] 资产减值影响 - 预计计提商誉减值约15,000万元至17,000万元,是导致业绩变动的重要原因[6] - 子公司超业精密对存货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6] 非经常性损益 - 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预计约为8,000万元至9,000万元,主要来自股权处置收益及款项收回[6]